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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8》 【成文日期】2017-12-31 【点击率】662次 | |||
【流动人口管理概况】 2017年,中山市有流动人口134.86万人(根据各镇区上报数),出租屋10.65万户,其中小区商品楼类型出租屋1.45万户。累计发放居住证271.99万张,年内新增发居住证17万张;全市儿童随行卡有效持卡数23.33万张;代征出租屋租赁税5751.96万元、商铺税4.93亿元;受理流动人员积分申请3.44万人次,其中1.87万名流动人员子女获入读公办学校资格,298名流动人员获入住公租房资格,4714名流动人员(包括其配偶和子女)获入户资格。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简称“市流动人口办”)驻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8楼。
【出租屋管理】 2017年,中山市完善出租屋分层分类管理。将出租屋按 3:6:1 的比例,划分为放心户、一般户和重点户3种类型进行分层次管理,并要求将有留守儿童和老人居住的出租屋纳入重点户管理,按要求开展巡查。开展税收代征工作,截至年底,全市登记出租屋10.65万户,其中放心户3.63万户、一般户5.95万户、重点户1.08万户,共代征出租屋税款5.51亿元,其中住宅出租屋租赁税5751.96万元。强化人屋信息登记倒查,出租屋和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纳入年度绩效重点,强化工作督查。通过抽调镇区一线协管员组成专项暗访督查小组,于7—10月在各镇区开展出租屋专项暗访排查,重点排查镇区出租屋备案登记和承租人员信息登记情况。强化出租屋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借助媒体曝光和消防部门共享信息,开展出租屋治安、消防等安全事故倒查,全年共倒查镇区出租屋安全事故207宗。继续推行“两个系统”出租屋简易灭火系统和信息化门禁系统建设,按照“应装尽装”的原则,推进出租屋快速灭火简易系统安装工作。全年全市排查适合安装灭火简易系统的规模出租屋1.76万户,整改安装1.48万户,安装率84.4%。巩固出租屋信息化门禁系统安装工作。至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出租屋安装门禁系统1.43万套,覆盖出租屋1.46万户。 2017年,中山市实施出租屋安居环境提升计划,推行出租屋楼长(片长)工作制度。市流动人口办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市规模(15间房)以上出租屋均落实专人作为出租屋“楼长”或“片长”,至年底,全市共发展楼长(片长)19652人。全面升级“出租屋安全文明示范小区”创建条件,提升出租屋安居环境,至2017年,全市共创建出租屋安全文明示范小区26个。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出租屋留守儿童和老人情况。一、二月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全市共签订《中山市出租屋消防安全承诺书》28.66万份,派发宣传单张海报21.08万张,播放公益广告片6667次,发送手机短信13.61万条,悬挂宣传横幅535条;排查出租屋8.97万户,更新流动人员信息4万条,新备案登记出租屋716户;登记出租屋留守流动儿童5.73万人,与全部监护人签订《未成年人消防安全监护告知书》,发现行动不便留守老人1293人。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三小”(即小档口、小作坊和小娱乐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打击传销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出租屋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出租屋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反邪教教育宣传活动、禁毒宣传和吸毒人员查处管控工作、防范诈骗宣传工作和“三非”(指非法就业、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外国人排查工作等专项整治。
【流动人口服务】 2017年,中山市推进流管部门综合性窗口建设,将“建设综合性服务窗口”纳入镇区绩效考核内容,要求基层管理服务中心办事窗口(除税收窗口外)可受理所有流管业务。至年底,全市148个基层服务窗口中,有125个设置为综合性服务窗口。推进青年文明号和巾帼文明岗创建,至年底,全市流管窗口共创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3个、国家级巾帼文明岗1个、省级青年文明号3个、省级巾帼文明岗6个,市示范青年文明号及市级青年文明号32个,市级巾帼文明岗17个。年内,2017年市流管办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市流动人口办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继续开展“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异地务工人员推选,经过宣传发动、择优遴选、专门评议、社会公示等环节,共推选产生100名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并给予其入户中山、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等多项待遇。开通“新中山人”微信公众号,开设资讯快递、便民互动和微服务栏目,实现手机操作“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等自助功能,实现便民自助服务。
【流动人口环境综合治理】 2017年,中山市推进流动人口前沿信息工作模式,以信息研判工作为重点,建立完善前沿信息研判制度,每月定期对全市采集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反映社情民意。至年底,全市通过兼职联络员收集各类前沿信息1.63万条,具有重要价值的信息1.5万条,重要价值前沿信息办结率91.03%。开发手机巡查定位功能,实时完整记录协管员的巡查轨迹,有效监督协管员进屋巡查。优化居住证到期短信提醒功能,利用信息系统短信模块向首次居住登记已满半年和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内的流动人员自动发送短信,提醒流动人员可申办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续期。开办“新中山人”微信公众号,可用手机操作“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等自助功能。推进出租屋门禁系统对接,将24个镇区出租屋门禁信息数据统一汇总至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集约化管理。至年底,采集人员信息42.98万条,出租信息1.43万户,基本实现出租屋和居住人员信息动态管理。
【流动人员积分制】 2017年,中山市放宽积分申请条件,申请参与积分管理的年限要求由工作满一年放宽为工作满半年。放宽计生政策的限制性条件,取消积分入户违法生育行为满5年的限制性条件和取消限制公租房审核计划生育情况的要求。提高社保和居住证积分分值,并且调整为不设上限。完善计分指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卫生加分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计分、增加申请房产积分须提供《房产证明》的要求、办理居住登记的时间纳入居住证办理年限计算范围、统一规范志愿者组织出具志愿服务积分证明、明确社会教育结业证书颁发认可的部门。完善程序要求和规范积分工作程序,明确部分计算积分范围要求,并将积分受理截止时间由4月30日提前至4月15日。通过增设咨询服务窗口(台),推行延时、预约服务,提供电话通知及短信温馨提示,实施代办鉴证、政策宣传、积分查询、业务咨询等举措,提升便民利民效能。全年全市共受理积分申请3.37万人次,其中入学申请2.82万人次、入户申请4583人次、入住公租房申请948人次,共给予2万名流动人员子女入读公办中小学一年级资格(未含凭2015、2016、2017年度积分入户告知书入学数),比上年增长7.05%;4173名流动人员具备积分入户资格,比上年下降11.48%;148名流动人员具备入住公租房资格,比上年下降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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