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管理(2016)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7》 【成文日期】2016-12-31 【点击率】656次

 

【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概况】 2016年,中山市有流动人口134.97万人(根据各镇区上报数),出租屋10.33万户,其中小区商品楼类型出租屋1.2万户。累计发放居住证254.9万张,年内新增发居住证16.95万张;全市儿童随行卡有效持卡数21.18万张;代征出租屋租赁税5143.03万元、商铺税4.85亿元;受理流动人员积分申请3.44万人次,其中1.87万名流动人员子女获入读公办学校资格,298名流动人员获入住公租房资格,4714名流动人员(包括其配偶和子女)获入户资格。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简称“市流动人口办”)驻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8楼。
 
【出租屋平安工程】 2016年,市流动人口办按“房屋100%备案、人员100%登记、隐患100%发现、问题100%整改”的目标要求,强化信息登记,实行出租屋精细化管理,划分放心户、一般户和重点户3种类型进行分层次管理,协管员根据不同类型出租屋特点,按频率要求日常巡查,并开展税收代征工作。全市登记出租屋10.33万户,其中放心户3.74万户、一般户5.58万户、重点户1.01万户,出租屋(小区外)备案登记率100%;共代征出租屋税款5.37亿元,其中住宅出租屋租赁税5143.03万元,比上年增长3.78%;商铺税4.85亿元,增长3.46%。优化出租屋综合规划,推进网格化精细管理。全市共划分大网格24个、中网格266个、小网格1382个,在基层公安、消防、安监、食药、卫计等部门人员基础上整合力量,每个网格配套专门的检查员或巡查小组,实行“一支队伍网格巡查,一个团体联合执法”。开展“进区上楼”工程,将物业小区、商品楼出租屋纳入分层分类管理范畴,通过与住建、国土部门的信息共享,将全市415个物业管理小区和1132家房屋中介公司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登记小区商品楼类型出租屋11980户。开展平安创建工作。采用利益引导机制,开展平安出租屋、安全文明出租屋和出租屋安全文明小区评选活动,创建平安出租屋9.21万户、安全文明出租屋3.44万户,出租屋安全文明小区143个,其中示范小区25个。优化出租环境,推进出租屋简易灭火系统和信息化门禁系统安装工作。排查安装灭火简易系统的规模(15间房以上)出租屋1.2万户,整改安装1.1万户,安装率95.7%;安装出租屋视频门禁系统2万套,其中规模以上(15间房以上)出租屋安装视频门禁系统1.5万户,规模以上出租屋安装率100%。排查出租屋门禁消防安全情况,整改出租屋门禁机械式手动开关,100%完成平安出租屋工程安装的门禁手动开关整改。
 
2016年中山市各镇区出租屋统计表

镇区 间数(间) 户数(户)
放心户 一般户 重点户 合计
板芙 29145 521 717 145 1383
大涌 57483 392 636 105 1133
东凤 23772 1390 2689 480 4559
东区 37326 3056 4521 767 8344
东升 82708 2174 4281 724 7179
阜沙 13663 393 610 110 1113
港口 31680 1233 1482 279 2994
古镇 53999 1443 2631 453 4527
横栏 29565 606 1160 205 1971
黄圃 39585 2004 960 318 3282
火炬开发区 82630 2562 4872 617 8051
民众 18856 635 629 138 1402
南朗 20177 588 738 157 1483
南区 9973 544 873 167 1584
南头 36377 1980 2772 436 5188
三角 30772 651 1244 216 2111
三乡 46765 1943 2636 470 5049
沙溪 63807 1545 3209 570 5324
神湾 6731 168 468 57 693
石岐区 27308 2254 3220 571 6045
坦洲 61374 1838 2680 508 5026
五桂山 6945 361 221 66 648
西区 16439 1716 2595 500 4811
小榄 253520 7445 9963 2051 19459
合计 1080600 37442 55807 10110 103359

 
【流动人口服务】 2016年,中山市拨款2000万元作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资金,用于机构队伍建设,保障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均衡开展。至年底,全市有专职协管员2183人,专兼职协管员总人数3980人。推动窗口建设,全市24个镇区基层窗口创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个(东升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省级青年文明号3个、省级巾帼文明岗6个;市示范青年文明号及市级青年文明号29个;市级巾帼文明岗12个。
    2016年,市流动人口办通过《南方日报》《中山日报》和中山电视台等媒体,播放公益广告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信函等开展流动人口普法、消防治安、市民素质宣传。制作《新中山人普法宣传片》,以动漫形式展现涉及新中山人的合法权益、维权渠道、法律常识、防范知识等内容,引导新中山人学法、守法、用法,融入中山。印发居住证办理、“三非”(非法就业、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外国人管理、春节及暑假消防安全宣传资料151.79万份,召开政策咨询会690多场,播放电视公益宣传1.43万次。完善中山市流动人口信息网建设,新增“热点面对面”栏目,完善网站搜索功能,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中山市流动人口信息网发布信息591条,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111条。发展“新中山人”禁毒宣传、消防志愿者,拓展全民参与社会治理平台,发展志愿者3.2万名。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开展2016年度“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异地务工人员推选活动,给予百佳异地务工人员入户中山、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入住保障性住房等待遇。坚持“新老中山人,同是一家人”理念,对1038户流动人口困难家庭,在就业、子女入学、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等方面实施家庭帮扶及服务指导。

 

【流动人口环境综合治理】 2016年,市流动人口办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打击灯饰行业无证无照经营,收集涉及灯饰整治的前沿信息295条,处理236条,处理率80%;派出综合协管员572人次。排查出租屋5601户次,查处涉嫌存在制售无证无照灯饰行为的出租屋148户、涉案流动人员84人。检查出租屋夏季消防,治理规模以上、建筑内设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存在电线老化和乱拉乱接等用电安全风险和一旦发生火灾易导致人员大量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出租屋。全年检查行动出动综合协管员36905人次,检查出租屋125472户,发出隐患告知书6752份,落实整改4458户。开展“全民防骗”宣传工作,张贴派发《全民防诈骗、保住钱袋子》宣传海报、宣传单张共92.6万份,悬挂防诈骗横幅306条,设立户外LED屏宣传511处,播放公益宣传片1.2万次,举办现场咨询活动107场,建立防骗微信群93个,群发防诈骗手机信息近7万条。通过兼职联络员收集各类前沿信息1.65万条,具有重要价值的信息1.45万条,占前沿信息总量的87.82%,办结率93.91%;重点隐患前沿信息26条,办结率88.46%。
 
【流动人员积分制】 2016年,市流动人口办以拓宽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为出发点,以政策为导向,完善积分管理制度,畅通融入渠道。安排积分入户指标5060个,积分入学指标1.96万个,积分入住保障性住房指标500套。全市受理流动人员积分申请3.44万人次,其中获入读公办学校资格1.87万名流动人员子女,获入住公租房资格298名流动人员,获入户资格流动人员4714名(包括其配偶和子女)。完善积分制工作流程,增设咨询服务窗口(台),推行延时、预约等服务,提供电话通知及短信温馨提示,代办鉴证服务,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开展政策宣传、积分查询、业务咨询等服务五大举措,提升便民利民效能。开展积分政策文件修订工作,重点从“两放宽一提高两完善”入手,着力优化积分制度设计,提升制度科学性和实际操作性,实现制度便民利民惠民,12月20日,新积分政策文件颁布实施。
    12月30日,中山市启动受理2017年积分入学入户入住保障性住房申请。新积分制政策放宽积分申请条件、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性条件。申请参与积分管理的年限要求由工作满一年放宽为工作满半年,将办理居住证准入条件调整为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积分计生政策的限制性条件两处修改,取消积分入户违法生育行为满5年的限制性条件,取消申请公租房审核计划生育情况的步骤,有公租房需求的流动人员直接到市流动人口办申请。提高社保和居住证积分分值,将在中山参加社保积分提升50%,居住证积分提升100%。在中山市参加社保,由每满一年积10分,调整为每满半年积7.5分(省内外市参保,每满半年积2.5分);最高100分调整为不设上限。在中山市内办理居住证、由每满一年积5分、调整为每满半年积5分;最高50分调整为不设上限。完善计分指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相关程序等要求。
(卢 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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