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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6》 【成文日期】2015-12-31 【点击率】2386次 | |||
【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概况】 2015年,中山市有流动人口128.71万人(根据各镇区上报数),出租屋9.59万户、94.9万间,其中小区商品楼类型出租屋1.07万户。累计发放居住证235.22万张,年内新增发居住证22.72万张;全市儿童随行卡有效持卡数18.11万张;代征出租屋租赁税4955.61万元、商铺税4.69亿元;受理流动人员积分入学入户入住保障性住房申请2.85万人次,其中,15067名流动人员子女获入读公办学校资格,167名流动人员获入住保障性住房资格,3863名流动人员(包括其配偶和子女)获入户资格。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简称“市流动人口办”)驻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8楼。
【出租屋平安工程】 2015年,中山市将出租屋平安工程纳入市十项民生实事。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以“网格化、信息化、精细化、常态化”为导向,推进出租屋管理,开展出租屋平安工程建设。按照“网格全面规划、房屋全面覆盖、小区全面纳管、人员全面划分”的要求,实施网格管理,对辖区进行综合规划,科学划分网格,每个网格配套专门的检查员或巡查小组,实行网格精细管理。全市共划分大网格24个、中网格267个、小网格1384个。推进门禁系统安装使用,全市安装出租屋门禁系统1.34万套,覆盖出租屋27.15万间,其中规模以上(15间房以上)出租屋安装1.13万套,安装率74.73%。细化分层分类管理,将出租屋划分为放心户、一般户、重点户,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做好信息登记、日常巡查、隐患反馈及联合处置工作。至年底,全市登记出租屋9.59万户,其中放心户3.82万户、一般户4.78万户、重点户9851户,出租屋(小区外)备案登记率100%。加强与地税部门协作,加大代征税工作力度,以征促管,提升出租屋管理水平。全年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共代征出租屋税款5.19亿元,其中住宅出租屋租赁税4955.61万元,比上年增长3.43%;商铺税4.69亿元,增长10.53%。开展“安全文明出租屋”评比及“安全文明出租屋小区”创建活动,创建安全文明出租屋3.75万户,占出租屋总数的39.1%,创建出租屋安全文明小区150个,其中示范小区26个。
【流动人口服务】 2015年,中山市财政拨款2000万元作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资金,用于镇区聘请综合协管员和基层管理服务中心(站)建设,以及扶持镇区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和专项治理行动。至年底,全市专职协管员增至2137人,专兼职协管员总人数3918人。引入群众评价机制,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市24个镇区基层窗口创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个(东升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省级青年文明号1个(小榄镇永宁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市级青年文明号2个(板芙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南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通过《南方日报》《中山日报》、中山电视台、中山市流动人口信息网等媒体,开展专题宣传,播放电视公益宣传7462次,在各级媒体发表通讯1039篇,在中山电台《周五民声直播室》举办“共建平安出租屋、共享和美新生活”主题节目1期。开展出租屋平安工程、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城市规范等宣传,张贴出租屋平安建设主题海报9.2万份,派发《致出租屋主的一封信》9.5万份、《致出租屋承租人的一封信》27万份、《秋冬已至,您应做好“两安全”》30万份,召开政策咨询会690场。加强中山市流动人口信息网建设,强化定期更新维护,及时发布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最新动态及政策资讯,回应群众诉求。中山市流动人口信息网全年访问量198.96万次,更新信息613条,回复群众咨询2741条。 市流动人口办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开展2015年度“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异地务工人员推选活动,给予百佳异地务工人员入户中山、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入住保障性住房等待遇,营造关爱异地务工人员氛围。开展禁毒宣传、“新马路天使”文明交通、消防等各类志愿服务,发展异地务工人员禁毒、交通、消防、文化志愿者3.12万人。发扬新老中山人博爱互助精神,开展流动人员困难家庭帮扶行动,全年帮扶困难家庭989户。
【流动人口环境综合治理】 2015年,市流动人口办围绕“全民治安”“全民消防安全”“全民禁毒”“全民参与创建无假药城市”“无传销城市”等主题,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协助卫计、食药监等部门,开展清查整治行动390次,检查出租屋20.6万户次,排查出涉嫌非法行医出租屋35户,涉嫌制假贩假出租屋7户,移送食药监部门案件4件。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检查出租屋16.1万户次,协助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商户209户,协助查处黑网吧47间,整顿黑作坊125间,整顿非法经营的医疗活动场所31间,协助立案查处80宗,涉及案值57万元,协助引导办证87户。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协助捣毁传销窝点50个,协助查获传销人员345人,协助教育驱散传销人员277人,解救群众79人,反馈嫌疑信息51条,查证属实信息28条。通过兼职联络员,收集各类前沿信息6.58万条,其中具有重要价值的信息4.18万条,占前沿信息总量的63.49%,办结率87.61%;重点隐患前沿信息270条,办结率92.99%。
【流动人员积分制】 2015年,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坚持“共建共享”理念,拓宽积分惠及面,安排积分入户指标4400个,比上年增长10%;积分入学指标1.97万个,增长49.2%;积分入住保障性住房指标500套。全市受理2.85万人次积分入学入户入住保障性住房申请,15067名流动人员子女获得入读公办中小学一年级资格,增长22.99%;3863名流动人员获得积分入户资格(包括其配偶和子女);167名流动人员获得入住保障性住房资格。推行便民服务,实行周末、延时、错峰上班制度,在办事大厅增加受理窗口,增配工作人员,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制作办事指引和须知,实行一次性告知;为1450名群众提供技能职称免费代办鉴证服务,避免群众“跑部门”现象。完善企业积分制联络员制度,实现积分服务无缝对接。在全市500人以上用工企业发动组织积分制企业联络员299人,提供政策宣传、沟通联络、代办收件等服务,将服务延伸至企业一线。强化积分廉政建设,实施积分“阳光工程”,确保积分制工作无廉政投诉、无违纪苗头、无违法行为。组织全市500名窗口积分工作人员和积分制企业联络员在市委党校开展廉政教育培训班1期。强化业务流程规范,编印《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手册》,严格受理审核程序,杜绝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实行收件与审核分离。强化信息化全程管理,实现积分受理、信息录入、分值计算、分数查询、积分排位、公示名单均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杜绝人为操作,强化技术防范。 10月13日,中山市启动受理2016年度积分入学入户入住保障性住房申请。增加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积分项目。新的积分制规定在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与积分制管理的,每满1年可积5分,最高可积30分。提高普通房产在积分入户中的分值。新的积分制针对全市范围内购买普通住房的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入户时,普通房产分值由100分提高到150分。提高缴存住房公积金计分标准。新的积分标准对开立公积金账户分值由3分提至6分,每月缴存积分由0.1分提至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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