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管理(2014)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5》 【成文日期】2014-12-31 【点击率】2946次

【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概况】 2014年,中山市有流动人口131.7万人(根据各镇区上报数),出租屋近9万户、88.8万间。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简称“市流动人口办”)累计发放居住证214万张,年内新增发居住证24.94万张;代征出租屋租赁税4791.38万元、商铺税4.29亿元;受理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学入户入住保障性住房申请2.32万人次,其中12251名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获入读公办学校资格,148名流动人员获租住保障性住房资格,4000名异地务工人员(包括其配偶和子女)获入户资格。1月11日,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项目获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中央党校世界政党比较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联合颁发的第七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优胜奖。市流动人口办驻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8楼。

 

【出租屋管理】 2014年,市流动人口办将出租屋代征税、日常管理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整体推进出租屋登记备案、人员信息、隐患整改等工作。全年代征出租屋税款4.77亿元,其中住宅出租屋租赁税4791.38万元,比上年增长9.43%;商铺税4.29亿元,增长54.32%。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其他”的原则,完善出租屋分层分类管理模式,将有独居老人和无人看管小孩的出租屋按重点户标准进行信息登记和巡查。推进安全文明出租屋示范小区建设,全市有出租屋近9万户,其中放心户4.11万户、一般户3.96万户、重点户9260户,已备案登记的8.83万户,备案登记率98.15%;创建安全文明出租屋3.63万户,占出租屋总数的39.98%;创建出租屋安全文明小区163个,其中示范小区24个。坚持“管理信息化、手段多样化”,推进出租屋智能手机巡查,采用二维码绑定出租屋,实时掌握出租屋信息及协管员上门巡查记录,确保巡查效率。至年底,全市出租屋智能手机巡查比例达98.18%,通过专职协管员,利用移动终端及信息系统,新增流动人员信息55.57万条,注销流动人员信息64.87万条,出租屋二维码绑定率95.73%。

2014年中山市各镇区出租屋统计表

镇 区 间 数(间) 户 数(户)
板芙镇 26527 1262
大涌镇 28196 942
东凤镇 23598 4502
东区 33969 7577
东升镇 71770 6276
阜沙镇 13107 1016
港口镇 30279 2831
古镇镇 50668 4435
横栏镇 15660 1043
黄圃镇 37742 3160
火炬开发区 72315 6044
民众镇 16527 1313
南朗镇 20448 1498
南区 8043 1557
南头镇 34221 4155
三角镇 16166 1366
三乡镇 44889 3768
沙溪镇 61382 4529
神湾镇 4749 360
石岐区 21924 4318
坦洲镇 60982 5062
五桂山区 6944 624
西区 12314 4605
小榄镇 175642 17717
合计 888062 89960

 

【流动人口服务】 2014年,全市设立2000万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资金,用于镇区聘请综合协管员和基层管理服务中心(站)建设,以及扶持镇区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和专项治理行动。至年底,全市专职协管员发展到2214人,比上年增加64人;专兼职协管员总人数3800人。分设9个批次,组织全市1800多名专职协管员在中共中山市委党校进行全员培训。

  市流动人口办推行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和巾帼文明岗创建评比及“微笑服务”主题活动,引导镇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完善窗口硬件设施,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火炬开发区、东升镇窗口获评为“广东省青年文明号”;火炬开发区、东升、沙溪、小榄、横栏5个镇区窗口获评为 “广东省巾帼文明岗”;10个镇区窗口获评为 “中山市青年文明号”;7个镇区窗口获评为 “中山市巾帼文明岗”。

  通过《南方日报》、《中山日报》、中山电视台、中山市流动人口信息网等媒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年全市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在报纸媒体发表通讯1533篇,印发各类宣传单张海报134.3万份,悬挂宣传横额933条,在各级电视播放公益广告片1.74万次,开展专项宣传咨询活动29场次。

  市流动人口办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开展2014年度“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异地务工人员推选活动,给予入户中山、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入住保障房资格,营造关爱异地务工人员氛围。发扬新老中山人博爱互助精神,开展异地务工人员困难家庭帮扶行动,帮扶困难家庭960户。开展禁毒宣传、文明交通、消防、文艺、安监等志愿者服务行动,发展异地务工人员禁毒、交通、消防、文化志愿者近2万人。

 

【流动人口环境综合治理】 2014年,市流动人口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出租屋环境,组织或协助开展“六个专项” 打击整治(指打击涉枪犯罪、涉车犯罪、涉电信诈骗及银行卡犯罪、涉毒犯罪、涉黄犯罪、涉食药假犯罪6个专项行动)行动、“三非”(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出租屋既有建筑消防安全等专项排查和整治行动。全年全市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出动综合协管员13.44万人次、车辆7万车次,检查出租屋79万户次,开展行动9390次。全市办理登记备案及租赁证手续的出租屋占全市出租屋总量的98.48%,未发生因管理缺失而导致的出租屋安全责任事故。

 

【流动人员积分制】 2014年,市流动人口办优化服务举措,完善积分管理制度,打破户籍二元壁垒,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年派发积分制宣传资料15万份,开展专场宣传300场次;建立企业积分制联络员工作机制,登记在册的联络员248名;推行窗口前移,由协管员上门进厂为群众提供收件、业务办理工作。协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义务教育阶段非本市户籍已积分入学学生纳入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全市有1432名积分入学学生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全年受理2.32万人次积分入学入户入住保障性住房申请,12251名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获得入读公办中小学一年级资格,比上年增长40.48%;148名异地务工人员获得租住保障性住房资格,4000名异地务工人员获得积分入户资格(包括其配偶和子女),增长11.11%。

  市政府修订积分制政策,提升制度的科学性与惠民性。放宽积分对象受理条件,参加积分对象的条件由在中山连续工作1年以上修改为在中山工作并累积满1年以上的异地务工人员;增强积分入学申请地选择性,将以往只能以申请者本人产权房所在地或工作地作为积分入学申请地,修改为申请人配偶的产权房所在地也能作为积分入学申请地;实行积分入学信息登记管理,异地务工人员子女需凭积分入户通知书入学的,明确其申请积分入户时必须登记入学需求信息;实行积分入学排名规则与计生政策脱钩,取消二次排名;完善积分入户二次排位规则,限制二次排位入围人数,明确各镇区二次排位入围人数不超过其当年入户指标数10%;调整积分计分标准,房产积分由50分提高至100分;新增参加禁毒、网络文明志愿服务与安全生产、环卫工作等新加分项目,为异地务工人员提升分值提供选择。

(杨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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