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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3》 【成文日期】2012-12-01 【点击率】2276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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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概况】2012年,中山市户籍人口出生率8.00‰,自然增长率6.27‰。中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简称“市人口计生局”)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自然增长率6.5‰以内”以及省下达中山市“出生率12‰、自然增长率6.5‰以内”的年度人口出生控制指标任务,在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中达标,获评为广东省201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市人口计生局驻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1楼。
【落实奖励优待政策】2012年,中山市注重民生优先,完善惠民政策。将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金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150元,全年为5903名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金2192万元,为属历史遗留问题的5295名独生子女父母解决3983万元奖励金。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由全省的每人每月10元提高至20元,向1.21万对夫妇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320.97万元。向4.71万人发放“每月节育奖”1448万元,向5442人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632.14万元。全年全市为2113名符合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户、纯生二女结扎户考生在中考成绩中加10分。在户籍人口推广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覆盖6万户计生家庭,赔付2092人次,发放赔付款845.7万元。为接受查环查孕服务流动人口赠送77万份季度意外保险,流动人口查环查孕率超过80%。市计划生育协会被评为2012年全省计划生育保险工作先进单位。从2013年1月1日起,中山将提高计生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妇每人每月扶助金从300元提高至800元;对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夫妇的每人每月扶助金从200元提高至400元。
【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2012年,市人口计生局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注重包容增长,促进共建共享共融。为1万名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免费赠送人乳头瘤病毒(HPV)普查服务。创新推行覆盖流动人口的“一次性节育奖”,向7092人发放流动人口“一次性节育奖”416.92万元。3月和6月,分别在三乡镇和坦洲镇召开现场会,落实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12月4日,《中国人口报》头版大篇幅刊登《中山市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文章,全面介绍中山市推进均等化试点工作。全年人口计生部门通过审查,共为7599名流动人员子女解决入读公办学校问题,为2540名流动人员解决入户问题。5—6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清查出租屋14万间,查验计生证明20万份,通报4.24万宗,接收查询信息6863条、反馈6802条。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计划生育证件办理难问题,12月根据国家、省要求做好流动人口一孩登记工作,简化登记程序并及时公开宣传,至月底已受理7名流动人口的一孩登记申请。
【计生技术服务】2012年,市人口计生局巩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成果,指导镇区配备数字化孕情检查系统的流动服务车,深入企业、村(社区)开展孕情服务。全年查环查孕125万人次,实行计生手术1.9万例,普查妇女生殖健康15万人次。为1.5万对夫妇建立优生服务健康档案,为6368人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含婚检)覆盖率达93.94%。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情况,开展打击“两非”(非法终止妊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动,健全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审批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的流通和使用制度、B超的准入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产期访视服务制度、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相关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六大管理制度。
【计生宣传教育】2012年,市人口计生局在《中山日报》等主流媒体开设人口计生专栏,每月刊登专版报道。在市广播电台FM96.7和FM88.82个频道,播放原创的人口计生广播剧及宣传声带,共播放3600次。在城区主要干道的电子屏循环播放人口计生温馨标语。建成151个新家庭文化屋,收藏计生图书3100种共38万册。在元旦春节宣传服务月、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要节目开展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和义务咨询等活动。增强人口计生网站互动功能,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策宣传窗口和便民服务平台的作用。编印《幸福计生和美中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专题画册。在元旦春节宣传服务月中,市、镇、村三级共投入资金556万元,举办咨询服务152场、文艺演出67场、电影放映40场、图片展览75场、座谈会255场。市人口计生局撰写的新闻《打击“两非”必须标本兼治》被省人口计生委员会评为“十佳”优秀人口计生新闻作品,《中山市健全免费避孕药具覆盖网络》被省人口计生委员会评为全省优秀人口计生新闻作品。
【计生依法行政】2012年,市人口计生局加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全年无发生违法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开通阳光计生行动热线电话“12356”,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等便民维权服务。制定《人口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则(试行)》和《人口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试行)》,促进人口计生行政处罚程序更合法、公开、透明。全年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42宗,申请强制执行标的932.8万元,均获得法院立案受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69件,立案调查、转发并办结各镇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办理的信访案件15件,全年全市未发生因计划生育问题越级上访到省和国家相关部门案件。2012年,东区夏洋社区、东升镇利生社区、阜沙镇牛角村、板芙镇板尾村被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授予“第三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称号。
(周雪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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