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2004)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5 【成文日期】2004-12-07 【点击率】1873次


【简况】 2004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呈现良好的态势,低生育水平得到稳定和巩固。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全市常住人口共出生14470人,出生率为10.48‰,出生婴儿性别比与上年同比下降1个比值。其中,计划内出生13595人,计划生育率为93.95%,上升0.45个百分点;流动人口出生22101人,计划生育率为87.94%。


【宣传教育】 组织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在行动”为主题的文艺巡回演出,宣传计生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预防艾滋病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等内容,在全市15个镇区演出22场,10多万名群众观看。各镇区加强“一校两室三栏”(即婚育学校、办公室、服务室、宣传栏、读报栏、公开栏)的建设,促进基层宣传方式的形式美化、内容深化、操作规范化。三乡、横栏、石岐、黄圃等镇区加大投入,建设婚育学校和悄悄话室,提高软硬件设施的档次,在全市起示范作用。编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常识》下发各镇区,并督导、组织各镇(区)、村(居)计生干部、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在元旦、“五一”、“7·11世界人口日”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派发《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规定与避孕节育常识》等宣传单张近30万份(张)。


【综合治理】 年初,市政府与各部门、各镇区、各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等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确保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在省6月的“飞行检查”意见反馈后,市计生领导小组强化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和兼职单位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加强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获市编委办批准成立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为正处级建制,事业编制20名,内设综合科和督查协调科,组织、指导、督查、管理全市流动人口。在元旦春节期间和5月下旬,清查流动育龄妇女近45万人次。
  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给符合政策的首批1778名对象。加大力度征收社会抚养费,年内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4宗,已执行14宗。各镇区以利益导向机制去转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进全市加快形成进步婚育观念。


【优质服务】 宣传生殖保健知识,为群众排忧解难。年内为11万多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查环、查孕、查病及治病服务,提高人口与计生工作质量和群众的满意程度。交办、督办、回复、监督群众的来信来访,为群众解疑释惑,化解计划生育工作矛盾,没有出现群众因计划生育问题直接越级上访到省的现象。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选定东升镇为试点镇,对计划生育纯女户给予诊病免收挂号费的优惠,其中高沙、裕民社区免收纯女户小孩就读小学期间的学费,切实使纯女户提高政治地位,享受经济实惠。在全市推广南头镇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的经验,推进“知情选择”的深入开展。
  各级计生协组织重点推进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广泛开展“我为协会尽责任、我为国策做贡献”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开展青春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全市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亚洲基金会“艾滋病同伴教育”项目评估组和广东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充分肯定。


【构筑育龄妇女管理与服务信息网络】 按人口计生工作形势发展要求,我市积极贯彻省的要求,加大投入,做好信息化建设。年内实现省、市、镇三级的网络互联。举办全系统培训班,提高信息员队伍使用人口与计生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谢 平)


附:2004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领导名单

局 长:吴兆瑜

副局长:胡运洪 梁艳丽 姚耀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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