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社会保障(2006)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7 【成文日期】2006-12-02 【点击率】1941次


【简况】 2006年,实施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整体推进劳动保障工作。至年末,全市社会从业人员总计191.60万人,比上年增长2.44%,其中城镇在岗职工25.32万人,私营个体从业人员85.43万人,农林牧渔从业人员17.1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9%,较上年下降0.02个百分点,低于年初确定的3%的控制目标和全省平均水平。全年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工资总额5.99亿元,增长17.65%,占本地生产总值的5.78%,工资总额增长率高于本地生产总值0.99个百分点。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4953元,增长10.97%,低于人均本地生产总值增长率4.13个百分点。


【城乡统筹就业】 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关于推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办法,重点推进百万青年技能培训,探索开展社区就业工作,促进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市镇两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促进就业专项资金3062万元,市级财政支付各项补贴1100多万元。在2005年试点基础上,联合市教育部门、团市委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依托专业镇资源优势,以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自主创业为重点,开设汽车维修、汽车电工、汽车美容等23个工种,对初、高中未能升学且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大专学历以上毕业后6个月未能实现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城乡失业或虽就业但又失业的35岁以下青年三类对象进行培训,促进其实现就业。全年培训城乡青年4452人,其中成功就业3767人。针对农村妇女有就业愿望,但因料理家务、照顾儿童而不能外出工作的情况,采取“先试点、后推广,先点后面”的办法,在每个镇区选择一个社区居(村)委会作为试点,设立大嫂工作坊,兴办来料加工、社区卫生清洁、社区绿化等就业实体,推动妇女及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服务领域实现灵活就业。至年底,全市建立33个社区就业实体,安置2000多人就业。2006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26万人;新成长劳动力100%接受培训、100%实现就业;安置736名下岗失业人员,其中“4050”人员(指以2007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计算的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203名;解决332户“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培训自主创业者1565人,其中456人已成功创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9%。


【职业技能培训】 配合发展装备制造业,充分发挥市高级技工学校的龙头作用,调动市中等专业学校和15间职业学校的积极性,组织实施创业富民、技能提升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适合本市经济发展需要的各类技能人才。2006年,培训各类技能人才5.93万人;3.93万人参加技能考核鉴定,3.28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初级工1.99万人,中级工1.08万人,高级工1868人,技师和高级技师574人,鉴定合格率为83.5%。加快发展技工教育,省、市两级政府拨款1800万元,建设市高级技工学校第二实训中心。3月,市高级技工学校增挂“市技师学院”牌子。至年末,市高级技工学校在校学生5771人,较上年增长5%。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启动城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共有359名退役士兵报名参训。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按照省政府关于就业服务工作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整顿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核准市高级技工学校等35所院校为市内首批城乡劳动者定点职业培训机构,为90家符合部颁民办学校设置标准的职业培训机构换发《办学许可证》,实地检查全市111家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就业服务“春风行动”,举办免费专场招聘洽谈会15场,提供岗位3万多个,成功应聘2.66万人。试点扶持民营企业成立家政服务中心,举办首期家庭保洁、孕妇护理培训班,培训并推荐37名困难人员就业。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与46个县市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引进外来劳动力12万余人。下移就业服务,在黄圃镇马安村、火炬开发区城东村等6个社区居(村)委会设立首批村级促进就业指导站,为辖区内居民提供“一条龙”的公共就业服务。


【社会保险与基金管理】 稳妥推进城镇社保扩面工作。2006年,全市参加社会保险总人数371.1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6.2%。其中,参加养老保险90.84万人,参加医疗保险95.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89.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89.3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5.67万人。领取退养待遇的离退休人员6.17万人,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社会保险基金当年征缴入库21.42亿元,历年结余61.57亿元。全年全市核发社保待遇10.46亿元,其中养老保险金7.32亿元,医疗保险待遇2.39亿元,工伤待遇5299万元,失业保险金1400万元,生育保险待遇821万元。
  调整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从7月1日起,统一将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从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将2006年6月30日前的个人账户,与2006年7月1日后的个人账户合并计算。依法调整社会保险待遇,个人基本养老金实际调整增加额为每人每月81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实际调整增加额为每人每月89元。从7月起,在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中设立尿毒症、肾移植术后、骨髓移植术后3个特殊病种。修改和完善《中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同时,相应提高工伤待遇和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
  全面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至2006年底,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34.97万人,占应参保农民的53.15%,其中新增参保12.86万人,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目标任务的128.6%。实现全员参保的镇区为五桂山、火炬区、小榄、古镇;超额完成全年考核指标任务的有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三乡、板芙、神湾、东凤、坦洲、东升、沙溪、大涌、横栏、南朗等14个镇区。
  7月1日,启动实施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将医疗保险覆盖面从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延伸至城乡居民。参保对象为已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农村居民(含农转非居民)及其同一户口簿内的子女,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同一户口簿内的人员,本市城镇户籍居民同一户口簿内的人员。城乡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44元,市、镇(区)两级财政每年每人补贴48元,个人年度住院医疗报销额度可达2.5万元。与农村合作医疗相比,城镇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保障能力更强,报销额度更大。至年底,已办理参保手续的有五桂山、古镇、东区、东升、东凤、黄圃等14个镇区270个村(集体),参保人数19.4万人,其中五桂山、古镇、三乡、火炬区全员参保。根据“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从11月起,以石岐区、东区为试点,依托社区居委会实施城镇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管理。12月,石岐区、东区所属社区居民正式登记参保,登记参保户数近5500户。
  启动财务实时监督及会计业务事后监督程序,规范基金核算,完善基金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制定《中山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方案》,以火炬区张家边社区和三乡镇圩仔社区为示范点,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站,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推进金保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开发社会保障卡项目,发出首批3000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用于劳动者办理各项劳动保障业务、申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入院就医结算。


【劳动关系协调】 加快推进基层调解仲裁机构建设,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港口镇崇高玩具厂探索设立全市首家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实行自主调解,将劳动纠纷解决在厂内。至年底,全市共设立219个村级调解委员会,占应建村总数的100%,实现全市各镇区全覆盖的目标。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日常监督,提高镇区劳动仲裁中心庭的工作水平。2006年,全市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43万宗,较上年增长42.66%,其中村级调解委员会调处4396宗,占全市劳动争议调处案件的30.8%。全市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97宗,较上年增长31.22%,涉及劳动者8454人,涉案标的7845.89万元,结案1477宗,当期结案率为92.48%。从9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每月574元调整到690元,增幅20.2%;发放宣传资料3.5万份,广泛宣传,促进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开展企业工资指导价位调查,公布《2006年中山市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加强对企业工资水平的宏观调控。加大零距离接触力度,举办8期培训班,宣传《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指导企业处理劳动合同实务。畅通信访渠道,扩容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将原来的2条热线增设至8条,从8月1日起实行全天24小时服务,并开展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开门接访活动,加快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速度。


【劳动保障法制与监察】 发挥市镇两级联合监察执法的作用,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执法检查、打击欠薪逃匿、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保护活动及“金霆”行动、建筑企业欠薪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各类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饮食服务业和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06年,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8216家,涉及劳动者58.42万人次,为2.96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待遇2282.42万元。全面实施企业守法诚信制度,依据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10个方面,对50人以上用工企业进行综合评定后,分A、B、C、D四个等级录入劳动保障信用网,并以此为依据,实时监控企业(重点是C、D类企业)的遵纪守法情况,特别是工资发放情况。2006年,全市申报企业3412家,经评审,评定A级企业173家,B级2086家,C级1094家,D级59家。召开全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颁匾大会,表彰2005年度128家A级企业。针对建筑行业劳动纠纷处理难度大的问题,全面推行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建设单位预存工资保障金制度,对建筑领域实施工资支付监控,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至年末,全市相关建筑单位预存工资保障金3.04亿元,涉及工程项目1049个,工程造价款103.7亿元。拟定《仲裁案件办案监督、跟踪、汇报制度》,建立仲裁员考评制度,规范调解协议书置换仲裁调解书的流程及做法,提高仲裁工作效率。制定《工伤业务指南》、《延长申报时限申请表》、《阅卷记录》、《现场勘查记录》,对工伤认定1年申请时效的理解、分公司能否作为工伤认定决定一方主体、建筑工地中包工头受伤的定性、机动车事故范围的理解、企业内部饭堂承包的定性、劳动关系的理解形成明确的意见,加快对工伤的认定速度。全年认定1.32万宗工伤案件,完成工伤伤残鉴定5772宗。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80宗,行政诉讼案件94宗,主持行政复议案件1宗。(盛远中 梁玉琴)


附:2006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名单

局 长:陈付松

副局长:梁润明 黄焕祺 李影清(5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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