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社会保障(2005)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6 【成文日期】2005-12-02 【点击率】1987次


【简况】 2005年,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窗口服务,轮训工作人员400人次,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加强网上申请审批,全年办理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在中山就业许可申请456宗,办结351宗。年底,被评为“群众满意单位”,黄圃劳动保障分局被评为全省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和广东省“青年文明号”。
  至年末,全市社会从业人员188.85万人,比上年增长3.21%,其中城镇在岗职工23.33万人,私营个体从业人员82.74万人,乡镇劳动力116.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11%,下降0.2个百分点,低于年初确定的3%的控制目标和全省平均水平。全年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工资总额50.95亿元,增长31.9%,占本地生产总值的6.23%,工资总额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16.74个百分点。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2751元,增长1.8%,低于人均本地生产总值增长的13个百分点。


【城乡统筹就业】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就业,重点推动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者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加大投入就业专项资金,市镇两级财政共安排2418万元专项资金,较上年增长8%,支付各项补贴1066.7万元,分别为2003年的15倍、2004年的近3倍。启动“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试点工作,采取封闭管理方式,在市高级技工学校、小榄、三乡、黄圃和中山中专举办农村青年培训班,分别开设电子、物流、烹饪、机械加工专业,免费培训260名学员并全部推荐就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承诺在不挑不拣的前提下,优先提供公共就业岗位给困难群体。与财政、银行部门沟通,简化小额担保贷款审批手续,设立专门办事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申请业务,加快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速度,全年发放22笔44万元,较上年增长7倍多。制定并落实《中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全年解决303户、417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举办妇女、残疾人专场招聘会,450名妇女和50多名残疾人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制定《中山市智力扶贫实施方案》,免费招收79名贫困家庭子女在市高级技工学校全程接受教育。基本建立覆盖农村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的城乡一体化就业制度,全市就业形势继续保持稳定。2005年,全市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57万人,3年累计转移6.64万人,全面实现3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万人的目标;新成长劳动力100%接受培训、100%实现就业;安置1279名下岗失业人员,其中“4050”(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人员430名。


【职业技能培训】 发挥市高级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培训主体的作用,调动全市定点培训机构的积极性,采取培训、考核、鉴定相分离的形式,组织45个工种的免费技能培训,全年全市培训城乡劳动者2.77万人,增强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投入2700万元专项资金,加快建设市高级技工学校,着力培养适合产业调整需要的高技能人才。4月,市技工学校被国家劳动保障部批准成为“高级技工学校”,获得“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的称号;12月,通过申报技师学院的省专家组论证;全年新招生1420人,毕业生供求比为1:3,就业率100%;至年底,市高级技工学校在校学生5510人。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共培训6.53万人,其中技师401人。全面启动创业培训,建立市高级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2个示范基地,共培训自主创业者1155人,合格率100%,407人成功创业。全年全市1.68万人参加职业技能考核鉴定,1.39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技师204人、高级技师3人。加强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审核公布40家合格的职业培训学校。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起以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轴心,各镇区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为依托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及时向广大群众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推荐的“一站式服务”。至年末,全市26家公益性、85家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11.03万人次。开展就业服务“春风行动”,免费派发就业政策、就业服务、维权及社保政策等宣传单张1万多张,提供详细求职指引的《春风卡》1万多张。联合公安、人事、工商等相关部门,组织整顿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管理职业介绍机构,全面检查职业介绍机构经营情况,促进劳动力市场良性健康发展,被评为“2005年全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先进单位”。以三乡劳动保障分局为试点,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逐步规范其余镇区的劳动保障平台建设。12月,三乡镇劳动保障分局被国家劳动保障部评为全国劳动保障系统2004~2005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至年底,所有镇区均启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管理系统,实现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资料台帐、服务规范、管理制度、信息系统、设施标识、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等“八统一”。开通远程可视招聘系统,实现省、市、镇、社区四级劳动力信息联网,共享劳动力信息资源;统一使用省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管理软件和再就业扶持管理系统,对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和再就业扶持工作实施集中、科学的管理,全年通过市镇两级劳动力信息网络发布求职信息7.8万条。与江西、贵州、广西、四川4个省区的县镇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全年引进外来劳动力16万人;发挥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实现劳动力招聘的常态化,缓解企业用工紧张的局面;全年举办40场外来劳动力招聘会,提供岗位6万多个,1万多人与企业签订用工协议。协调成立中山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为外企驻中山代表机构的中国雇员办理就业手续。2005年,输往澳门劳工191人次,在澳劳工达576人。


【社会保险与基金管理】 1月起,正式实施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简称“农保”)。由市财政一次性投入5亿元作启动资金,以后逐年追加投入1000万元,各镇区财政承担参保村每人每月5元的正常缴费补贴。制定缴费贷款、分期缴费两项灵活措施,推进农村社会保险。至年底,全市所有镇区均启动农保工作,五桂山镇实现全员参保,火炬区实现全部社区(村)居委会参保,小榄镇开创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先河。参保的村集体共171个,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达22.12万人,超额完成市政府提出的20万人参保目标。论证农村医疗保险方案,形成《中山市农村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送审稿。
  扩大城镇社保覆盖面。2005年,全市参加社会保险五大险种总人数349.36万人次,比上年净增37.54万人次,增长12.04%。其中参加养老保险85.35万人,医疗保险88.55万人,工伤保险85.27万人,失业保险84.84万人,生育保险5.35万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入库23.91亿元,基金征缴率平均达99.73%。全年全市核发各类社保待遇9.76亿元,其中支付医疗保险待遇2.88亿元,养老金6.04亿元,失业保险待遇1333.87万元,工伤保险待遇5104万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积累总额达44.62亿元,社会保险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调整完善社会保险政策。7月1日起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将其比例由原来16%调整为18%,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维持8%不变。调整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后缴费工资范围为600元至5589元,平均退休待遇达816元,增加约50元,增幅6.5%。提高社会工伤待遇计发基数和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基数,提高险种的保障水平。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审核申请医保定点的41家零售药店、1家门诊部及城区1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资格,认定批准27家零售药店和1家门诊部。查处并通报神湾医院部分职工违反医保规定、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加强监管社保基金。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确保基金安全稳健运行。研究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方案,拟定社会保险基金存储增值计划。开展失业保险基金专项自查工作,完善失业保险基金收支、节余、申领、审批等程序,构建完善的基金监督管理体系。


【协调劳动关系】 加快基层调解仲裁机构建设,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减少劳动纠纷。至年底,全市建立205个村级调解委员会,占应建村总数的100%,实现完全覆盖市内各镇区的目标。在小榄、黄圃、三乡3个镇区设立仲裁派出庭中心庭。全年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11万宗,比上年下降,其中村级调解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601宗,成功调解2107宗;立案仲裁1217宗,结案1119宗,为历年最高结案率;立案涉及人数8298人,涉及标的7091万元。继续实施“零距离”接触策略,直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年举办各类宣讲会30场次,参加企业超2000家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现场宣传解答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指导企业处理劳动关系。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签订劳动合同124.38万份,增长25.9%,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82.4%。将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450元调增至574元,增长27.6%。加强宏观调控企业工资,公布162个职位(工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设立劳动保障信访机构,发挥咨询热线12333的作用,方便企业和员工咨询投诉。


【劳动保障法制与监察】 继续实施市镇两级联合监察,调查摸底企业节前欠薪情况,排查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发生劳动争议较多的镇区,防止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开展为期4个月的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和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严厉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为主题的“雷霆”行动。全年检查用人单位1.11万家次,涉及人数237.01万人次;调处30人以上的突发案件121宗,涉及人数1.01万人;处理拖欠工资案件583宗,涉及金额1.03亿元,为14万劳动者追回工资待遇1.01亿元。扩大“规范一个镇”试点范围,选取板芙和南朗两个镇,树立一批规范用工企业典型;全年帮助2349名员工领回工资196.99万元,处罚7家违法企业。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制定依法招聘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10个方面的评定内容和标准,综合评定用工5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档案及信用网,实时监控企业遵纪守法特别是工资发放的情况;至年底,录入企业资料2441家,评定其中136家企业为A级企业。推行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建设单位预存工资保障金制度,对建筑领域实施工资支付监控,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5月起,全市相关建筑单位预存工资保障金共9431.58万元,涉及工程项目566个,工程造价款31.17亿元。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配备并培训25名工伤取证员,启用工伤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市镇两级实时联网。全年认定工伤案件1.27万宗,较上年增加18.3%;鉴定劳动能力5548宗,增加44.9%。调整办理现有劳动年审和社会保险年检登记业务,将《劳动年审手册》、《劳动年审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合并为《劳动保障年审手册》和《劳动保障年审证》。处理行政复议案件62宗,主持行政复议案件9宗,行政诉讼案件62宗,涉及工伤认定案件的行政诉讼胜诉率达100%。(盛远中 刘德先)


附:2005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名单

局 长:陈付松

副局长:梁润明 余锡盆(12月止) 黄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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