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与基金管理】 2007年,全市参加社会保险总人数420.2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3.2%。其中参加养老保险106.64万人,医疗保险108.48万人,工伤保险100.59万人,失业保险98万人,生育保险6.58万人。社保基金当期结余17.05亿元,历年结余82.8亿元。全市离退休人员8.66万人,养老金保持100%按时足额发放。
提高社会保险待遇,调整2007~2008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镇企业职工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30元。市财政再对原市属公有企业退休职工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养老金补贴。经调整,月人均养老金待遇达1300元,比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调整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范围,将享受门诊待遇的12个特殊病种增加到20个,新增慢性心功能衰竭等8个病种,并将乙肝疫苗纳入医保药品范围。
制定社会保险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方案,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业务登录码管理制度、社保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和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作。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全面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发工作,发放社会保障卡65.5万张。启动劳动保障核心业务和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系统建设。稳步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全市已建立退管服务站24个,覆盖企业退休人员2.61万人,占应覆盖人员的54%,其中石岐区18个社区全部设立退管服务站。
【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调动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全面推进农村养老保险。从1月1日起,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参照城保参保的退养农(居)民基本养老待遇。按300元基数缴费的,从每月156元提高到171元;按500元基数缴费的,从每月260元提高到285元;参照城保参保的,从每月348元提高到378元。至年底,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43.44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66.8%。五桂山、火炬区、小榄、古镇、三乡、石岐区、东区、港口等8个镇区实现全员参保。
【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在2006年启动实施农村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于2007年1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参加城乡医保工作,以户为单位进行参保缴费,在石岐区和东区开展试点工作。根据试点经验制定《中山市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参保办法》。加快推进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定《关于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调整方案》,将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并入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于2008年起实施。至2007年底,全市参加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52.5万人。火炬区、东区、石岐区、五桂山、小榄、古镇、东凤、港口、大涌、三角、三乡等11个镇区实现全员参保。(盛远中)
附:2007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陈付松
副局长:梁润明 黄焕祺 李影清 路 铭(5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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