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2000)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1 【成文日期】2000-12-01 【点击率】1985次


【简况】2000年,市各级劳动部门按照中央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山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继续贯彻实施《劳动法》,使劳动工作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推进再就业工程,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拓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稳定劳动关系,确保安全生产,较好地完成了“九五”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至年末,全市社会劳动者总计122.45万人,增长10%。其中国有单位从业人员6.15万人,减少9.7%;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2.64万人,减少22.1%;其他单位从业人员5.27万人,增加6.6%。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口2.8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7%,低于年初提出的2.5%的控制目标和全省平均水平。三大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例由1999年的9.0∶52.4∶38.6转变为8.0∶54.4∶37.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4179元,比上年的12607元增长12.5%,高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


【再就业与基本生活保障】继续落实省政府的再就业工作思路,加强国有市属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实现新增下岗职工一步到位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就业和促进城镇失业人员自主就业的目标。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通过增设培训项目,拓宽培训面,实行强制性培训等办法,促进再就业;理顺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加大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力度。7月,市政府公布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的有关政策,规定于2001年12月31日以前,所有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都要终止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工作,全年支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300万元,未出现拖欠下岗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现象。在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提出妥善解决转制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问题,使下岗职工尽快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参与竞争就业;大力发展符合中山特色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使其成为就业主渠道。继续鼓励和扶持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或组织起来就业,积极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全年筹集再就业工程基金380万元,有效地发挥扶持和促进就业的作用。全年全市国有市属企业转制分流职工3119人,下岗职工1120人,已分流安置742人,分流安置率为66%;年末尚有下岗职工378人,其中国有企业158人,是全省最少下岗职工的市之一,再就业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劳动力市场建设与管理】以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落实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为主要目标,加快劳动力市场的“三化”(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建设劳动力市场,强化服务和管理职能。市劳动部门通过整顿规范职业中介市场秩序,确保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制定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建立市镇两级劳动信息网络。从7月起,市劳动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于每月15日开办现场招聘劳务集市。开拓非正规就业渠道,与中山电视台联合开办“求职广场”专栏节目,发挥市劳动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示范和主导作用。至年末,全市各机构共为11万人次提供就业介绍服务。全市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至12月底,全市共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63万人,已就业2.84万人。完善外来劳动力管理。2月,市劳动局印发《中山市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重点监控方案》,确定坦洲、古镇、浪网3镇为固定监测点,另确定监控职介机构4个,固定监测企业15个,及时监测和反映全市外来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情况,调控流动就业规模和速度,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促进就业稳定。5月,市劳动局公布中山市2000年度禁止和限制招调外来劳动力工种(岗位),其中禁止招调工种(岗位)13个,限制招调工种(岗位)22个。7月1日起,按照市政府发出的《关于我市各镇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的收取和使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原“使用临时工调配费”改为“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取消原定的外来人员综合管理费,分别由劳动和公安部门按各自职能收取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和治安费。同时,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人员规定》,90个工种(职业)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11月,开展全市优秀外来员工评选表彰活动,市政府表彰了优秀外来员工300名。全年有效开展对汕尾市和清远市的陆河、丰顺、大埔、连南4个县的就业扶贫、劳务协作和省煤矿企业下岗职工的就业安置。至年末,在中山市就业的外来员工50.39万人,比上年增加17.9%;在中山市就业的境外人员970人,增加40%。此外,不断拓宽境外劳务输出渠道,加大输出规模和力度。全年运输出境外劳工153人,劳务输出地拓展到柬埔寨、墨西哥、孟加拉、约旦等国家和地区。至年末,全市在外履约劳工总数达806人。


【企业职工工资管理】继续推进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实行宏观调控机制,建立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配合“工业立市”和企业改革的需要,开展《中山市市属公有企业经营者年薪试行办法》试点工作。5月,市劳动局确定了中山市58个工种(岗位)的工资指导价位并向社会公布,发挥了劳动力市场对工资分配的调节和政府部门对工资管理的宏观调控作用。9月,制定颁布了中山市2000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5%,增长上线(警戒线)为8%,增长下线为零或负增长,及时有效地指导和引导企业调整内部工资结构。加强企业工资手册核发和管理,全年审核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600多家。3月1日起,全市城区企业职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455元,镇企业职工最低每月工资标准调整为420元。


【职业技能培训】配合“工业立市”战略,积极探索和开拓职业技能培训开发的新路子。在实行“四个延伸”的基础上,推动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机制的形成,通过加大投入和建设培训机构,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职业技能开发素质化战略。全市劳动部门和社会办学单位增至105家,年培训能力达3.6万人次,其中劳动部门培训机构年培训能力近3万人次。至年末,全市参加各类技能培训2.6万人次;参加技能鉴定1.1万人次,通过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9772人,比上年增加24%。市劳动部门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专业教师和考评员资格考核鉴定工作,全市60名专业教师通过了考核鉴定;111人参加了13个工种考评员的培训,109人取得省考评员资格,壮大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填补了全市过去考评工种范围偏小的缺陷。市技工学校在改善教学环境基础上,提出提高层次、突出特色、服务就业的办学方向,通过与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办学,设置劳动预备制班,积极与市场需要接轨,推动教学改革。学校用地面积达到106亩,在校学生(含分校)达1457人,11月通过省检查组关于达标和申报省一类技工学校的评审。6月,中山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重新认定为全国重点就业训练中心。9月,中山市第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等5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通过全省年检并得到确认。


【劳动用工监察与劳动争议处理】以全面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制为重点,结合劳动年审和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劳动管理。针对市属公有企业转制改革中劳动关系的新变化,依法调整、妥善处理分流安置导致劳动合同处理出现的新问题,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至年底,全市各类企业新签或续签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达42.1万人,经劳动部门鉴证的有36.4万人,其中市属公有制企业2.1万人,非公有制企业34.3万人。全市审查集体合同226份,涉及职工1.7万人。稳步开展劳动年审工作,全年共年审用人单位3262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2840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处理劳动争议的制度。切实落实“关口前移”,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按照重在源头预防、定期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行政处理和法院介入相结合的办法,以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为重点,控制和减少劳动争议发生。6月7日至8日,为认真吸取中横灯饰厂“5·26”事件的教训,防止和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市劳动局组织8个检查组,开展劳动执法大检查,共检查24个镇区89家企业,发出劳动监察指令书48份,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16份。全年共检查用工单位9791家,立案查处劳动违法案件274宗,为工人追讨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共6198.7万元。完善镇区仲裁派出庭,实行劳动争议仲裁员统一调度和异地交叉办案的工作制度;发挥镇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和结案率。6月,全市7个镇区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全面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全年全市共调解劳动争议5199件,立案仲裁318件,比上年同期增184件,增幅为137%。7月,市劳动局就依法委托市劳动局镇(区)管理所实施劳动行政处罚发出通知,规定各管理所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处理和平息集体上访、罢工等群体性突发事件34件。3月15日,市劳动局“局长接待日”首次对外接受群众来访。


【劳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重点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的批示精神,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以确保企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继续加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跟踪整改。全年先后组织5次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55万人次,检查企业4.7万家次,及时查处和消除安全隐患1.08万处。并着重加强现场监察、事后跟踪和事故处理工作,稳定全市安全生产的形势。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培训和安全管理培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全市举办安全生产责任人、注册安全主任、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培训班9期,参加培训达820人次。至年底,全市80%的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档案。5月,开展以掌握安全知识、迎接新挑战为主题的第十次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期间市劳动局配合市工业系统举行了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共有10万名职工群众参加。此外,通过利用新闻媒介、印发宣传资料、深入企业授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年受教育面达30多万人次。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全年共发生工矿企业职工工伤事故38宗,死亡35人,分别比上年下降了30.9%和20.5%。(钟景星 李影清 邓捷)


附:2000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长:林炳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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