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2》 【成文日期】2011-12-01 【点击率】2030次 | ||||||||||||||||||||||||||||||||||||||||||||||||||||||||||||||||||||||||||||||||||||||||||||||||||||||||||||||||||||||||||||||||||||||||||||||||||||||||||||||||||||||||||||||||||||||||||||||||||||||||||||||||||||||||||||||||||||||||||||||||||||||||||||||
【卫生事业概况】 2011年,中山市有医疗卫生机构574间,其中政府办350间,非政府办135间,其他89间。全市住院床位1.07万张,比“十五”期末(2005年)增加5158张。全市卫生人员1.9万人,其中卫技人员1.6万人,执业(助理)医师5448人,注册护士6844人。全市万元以上医疗设备2.4万台(套),总价值39.9亿元。全年总诊疗3139.4万人次,其中公立医院诊疗2046.9万人次,民营医院诊疗72.0万人次。全市医疗机构业务量比上年增长2%。市卫生局驻东区长江路70号。 【公共卫生】 2011年,市卫生局加强传染病防控和免疫规划工作,主要指标达到国家、省的要求。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落实结核病控制项目,2月起,将流动人口涂阴病人纳入免费抗结核治疗范围。全市第一类疫苗接种率为99.1%。疾控机构采取监测疫情、流调、督导、信息报告、宣传培训等综合措施,医疗机构加强筛查、及时救治手足口病重症病例,全年无死亡病例报告,有效控制聚集性疫情。做好精神疾病社区防治,在南朗镇实施心理卫生进社区试点工作。8月,市第三人民医院、南朗镇医院联合组建由精神科医师、临床心理治疗师、社区医师、护士等组成的12人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多功能团队,在南朗镇为各村和社区提供个体心理健康服务,筛查重性精神病患者,选择在册患者作为服务对象,对符合入组标准的人建档,并分组上门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服务。继续对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全年接种12.04万剂次。市社保部门为1.75万名农村孕产妇提供住院分娩补助,为8459名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干预服务。将监督对象延伸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门诊部、诊所和医务室,医疗机构执法全覆盖。打击重点镇区的黑诊所、黑窝点,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组织6项职业卫生专项整治,监督有毒有害行业。专项检查和量化分级管理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保障市民食水安全。全年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160宗,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宗,处罚93万元,办结公共场所类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审批112宗。调查职业健康状况以及全市有毒有害企业1444家,为职业病防治规划提供科学的基础数据。围绕“一案三制”(“一案”是指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三制”是指建立健全应急的体制、机制和法制),提升卫生应急能力,科学处置突发事件,全年没有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落实《珠中江三市卫生应急合作方案》,三地共同建立卫生应急装备、应急物资、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等数据库,共享信息,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方支援应急装备、应急物资、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等。11月,组织珠中江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联合演练,提高卫生应急协同作战能力。 【医政管理】 2011年,全市医务系统通过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提升医疗质量和水平。博爱医院、小榄人民医院通过省卫生厅组织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和三级甲等妇幼保健评审,古镇医院、火炬开发区医院、东凤医院、三乡医院、南朗医院、沙溪隆都医院、大涌医院、板芙医院、东升医院通过市卫生局组织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推行阳光用药制度,结合卫生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健全和完善药事管理架构和制度,规范临床用药指导、分析和点评,监控用药全程,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治疗成效。开展“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及群众满意)工程,通过优化诊疗流程、改善诊疗环境、预约诊疗、延长门诊服务时间、检验结果互认、志愿者服务等措施,改善医疗服务,落实各项制度、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行临床路径工作、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等,提升服务质量与医院社会形象。围绕医改精神,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建设卫生局门户网站,2011年市卫生局网站获全市网站评比第二名。升级改造卫生局办公自动化(OA)系统,优化流程,增加短信发送功能,提升办公自动化系统性能和效率,提升卫生系统的查文、办文速度。6月,在全市各公立医院部署精神病和社区管理系统,向社区卫生服务站推广使用。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在10多家医院试点,部分镇区开展区域医疗协同试点,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53.7%。市卫生监督移动办公管理系统通过测试。全年采血量12.2吨,用血量10.6吨,无偿献血6.11万人次。无偿献血100%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保障全市医疗用血和血液质量安全。中山市连续6次被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等3个部门联合评为国家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市人民医院普外三科被卫生部评为全国优质护理服务考核优秀科室,小榄人民医院、博爱医院被广东省卫生厅评为广东省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 【基层卫生】 2011年,全市共有政府办基层社区医疗机构272家,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参保人销售零差率基本药物,即对常见病、多发病使用的基本药品,实行按药品进价销售,不再加价产生利润,让利给社区居民,原利润部分由政府补贴。2011年,全市实施“基药”的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诊疗人次为776.1万,较2010年同期增长3.0%;实施“基药”零差率销售金额为9378.3万元,为群众减负金额达1406.7万元;次均药费为22.6元,较2010年降低了19.3%。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根据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原则,中山市制定实施《中山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编定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在各镇区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通知》,核定全市各镇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共2459名,1681名基层(社区)医务人员参加了全市组织的定编入岗考试。4月,印发《中山市镇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镇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规定内收入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同级财政保障绩效工资经费。6月30日,市卫生局、物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制定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从7月15日起,将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药事服务成本费四费合一,实行一般诊疗费,确定指导价不超过每次10元,参保人员由医保统筹金报销70%,个人支付30%。制定《中山市建立健全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中山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实行经费补助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计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每人25元,实际人均配套经费约28元。完成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高血压病患者健康管理等11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6项。建设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设25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全市。制定《加快发展我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中山市镇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评估标准》、《中山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中山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等文件,管理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充实社区基层医疗队伍,鼓励卫生人才到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工作,核编定岗管理全市基层社区卫生人员。通过建设农村卫生站、实施百名医师下乡帮扶农村卫生活动、中医药进社区、开展社区卫生诊断、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点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服务内涵,2011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镇区医院总诊疗人次占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70%以上。 【妇幼保健】 2011年,市卫生系统深化妇幼卫生改革,全市妇幼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工作交由市博爱医院(即妇幼保健院)承担,市卫生局与市博爱医院、市博爱医院与各镇区医院分别签订《中山市妇幼保健工作责任书》,明确市博爱医院在全市妇幼保健业务的指导职责,在实行妇幼保健工作责任制“链条式”管理的基础上,围绕提高全市产科质量、产前保健、产前诊断及儿童保健水平开展妇幼卫生工作。建设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市博爱医院成立市妇幼保健中心,强化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妇幼保健规范化建设,依法监管妇幼卫生工作。落实预防出生缺陷的三级防治措施,推进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降低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2011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11.74/10万(省目标值17/10万),婴儿死亡率2.66‰(省目标值5‰)。 【科研教育】 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坚持“科教兴医”战略,加强学术交流,注重科技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显著。建立和完善市级科教工作管理制度,推行电子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开展全员学分验证等工作。全年完成市科技局、卫生局科研立项评审近600份,推荐市科技局立项140项,评审公布卫生局立项240项。确定中山市医学重点专科“十二五”规划医学重点专科24个,医学特色专科19个,医学学科带头人33名。中山市医学会的“基层医院呼吸病学论坛”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立项。全市卫生系统科研项目获省级新批项目23项,省级备案项目3项,市级立项387项,其中市中医院申报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是中山市首个社科医疗项目。市卫生局下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获各级科研项目1018项,合同经费1102.3万元,其中国家级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48项,市厅(局)级项目965项。全年签订横向合作项目77项,经费83万元。公开发表科研论文1361篇,其中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论文9篇。获省科技厅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市科技局科技进步奖29项。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晋升高级职称217人,其中正高级62人,副高级155人;通过初中级考试1585人,其中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126人,其他专业考试1459人。 【爱国卫生与健康教育】 2011年,中山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小榄镇、三乡镇、坦洲镇、沙溪镇、古镇镇、东升镇等国家卫生镇通过全国爱卫会复查。板芙镇、港口镇启动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全市18个镇创建成广东省卫生镇,其中11个镇创建成国家卫生镇。全部行政村创建成广东省卫生村,卫生厕所实现全覆盖。黄圃镇创建成“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国家示范镇,小榄镇、三乡镇创建成省级示范镇,24个学校成为健康促进学校(获铜奖)。举办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全民健康和保健意识。禁烟工作取得成效,全市达到无烟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超过67%。通过协办《中山日报》健康专版、《健康有约》电视栏目、编辑出版《中山卫生》报、建立健康宣传栏和卫生教育网站、开通电话咨询专线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管理水平。 【行风建设】 2011年,全市卫生医疗系统以“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为主线,开展行风评议,查找问题271条,各单位采取抓廉洁从医、抓服务水平、抓处方制度、抓就医流程、抓外聘员工素质、抓制度落实、抓医德考评等7项措施,推进卫生行风建设。通过《中山日报》、政府信息平台征求意见,收到群众回复7356条,群众满意率95.7%。专项治理收受医药回扣,各医疗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禁止医药代表在门诊、病房开展促销活动,对违规开展活动的医药代表给予警告并停止采购其代理药品,并列入“不良记录”管理。规范药品招标采购行为,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药品10.63亿元,让利2.78亿元,让利率26.18%;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92台(件)共3817.02万元,节省493.48万元,节省开支率10.79%;网上采购医用耗材3.3亿元。排查医疗卫生领域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并建立台账,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医疗热点问题。全年调处回复群众投诉和咨询1035宗,办结率100%、上报率100%。开展千个党支部帮扶困难家庭活动,对口帮扶新疆、汕尾等地的医疗卫生工作。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全民修身行动,成立全民修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卫生系统全民修身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市属医疗单位座谈会,编写并发放《“大医精诚”医德修身读本》,12月6日,召开全市卫生系统全民修身行动现场会,发起修身行动倡议,表彰大茅医院护士吴雪等12位修身代表人物,与广州中医药大学签订“医学人文”合作协议,建立卫生修身专网、编制修身简报等,通过一系列活动促进医德医风建设。 【中医药建设】 中山市中医院搬迁至西区康欣路3号后,通过改善软、硬件设施,康复科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验收成为国家重点专科,肾病科、骨伤科、耳鼻喉科3个专科新纳入“十二五”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原有6个省重点专科的基础上,成功申报呼吸科、肾病科、肿瘤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肝胆脾胃科8个科室为广东省中医药局“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形成以重点专科专病为核心的优质医疗服务技术平台。建设中医药文化,与旅游业界合作开展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开发养生保健药膳等,成为中山市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以及广东省首批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基地。在部分镇区医院建立中医“治未病中心”,通过中医体质辨识,针对服务对象的健康状态及其风险,采取中医理法方药,并应用健康管理方法和现代医学针对疾病的治疗手段,系统改善和提升服务对象的整体功能状态,防范健康风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以实现“未病先防、既病早治、已病防变、瘥后防复”的目标,达到祛病健人、健康长寿的目的。在市中医院的带动下,各镇区中医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示范站点主动参与中医药服务。 【食品安全】 2011年,市卫生局增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完善《中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组织处理一般食物中毒事故10宗。迎接省政府对中山市食品安全整顿考评,调查处理“假粉条”事件,组织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各镇区开展打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用地沟油、瘦肉精、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突出问题,各环节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协调解决海景烧味加工场搬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邓 波) 2011年各镇区公立医院接诊病人与医疗费用表
2011年中山市属公立医院接诊病人与医疗费用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