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1998)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1999 【成文日期】1998-12-11 【点击率】1681次


【简况】 1998年,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19个,其中卫生部门50个,工业及其它部门169个;有病床3689张,其中卫生部门有病床3576张,其它部门113张,平均每千人口有病床2.87张,略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有卫生工作人员7350人,比上年增加4.8%;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264人,比上年增加5.5%,平均每千人口有卫技人员4.10人、医师1.43人、护师0.74人。全市农村医疗网点覆盖率达97.3%,拥有乡村医生、卫生员1113人,平均每个管理区有乡村医生与卫生员2.77人。全年各级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约1495万,其中卫生部门各级医院、卫生院总诊疗约为776万人次,比上年增加7%。


【妇幼保健】 继续巩固爱婴市、爱婴医院的成果。全市出院时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93.1%,4~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56.4%。在实施《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NPA工程)的过程中,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2.1%,婴儿死亡率9.1‰,孕产妇死亡率为19.5/10万,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3%。


【疾病控制】 全市报告的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率逐年下降,达到国家要求的控制水平。1998年,暴雨洪涝之后,全市没有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一些在中山历史上常见的传染病,如:疟疾、霍乱、伤寒、白喉、麻疹、乙脑、小儿麻痹等疾病,都已得到有效控制。9月,经省卫生厅考核评审,全市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实现“稳定控制,布病达标”。计划免疫工作已相继实现了以市、镇(区)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85%的目标,儿童“四苗”单苗接种率分别达到99%以上,有效地控制了相应传染病的发生。


【干部保健】 干部医疗保健工作逐步走向正轨,保障了干部的身体健康。1998年为8000多名干部进行了体检。个别厅处级干部体检中被查出早期恶性病灶,为他们的治疗赢得了宝贵时间。


【爱国卫生】 继续开展创建省、市卫生镇、村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将创建省、市卫生镇、村成果列为各镇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创建卫生镇、村,坚持以卫生为前提,以文明为基础,文明与卫生相结合,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面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高标准、严要求地检查创建卫生镇、村的各项指标。1998年,小榄镇被评为国家卫生镇,黄圃、古镇镇被评为省级卫生镇,全市30多个村被评为省卫生村,60个村被评为市卫生村。全市已有1个国家级卫生镇、5个省级卫生镇、15个市级卫生镇、59个省级卫生村、96个市级卫生村。1998年,在全国第四次爱国卫生大检查,中山市被列为免检城市,全国爱卫办评价中山市的爱国卫生工作为“巩固、发展、创新”。


【农村合作医疗】 贯彻市政府《关于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全市农村合作医疗有了新的发展。1998年,新增64个管理区参加合作医疗,其中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的镇区有横栏、古镇,达到80%以上的有沙朗、东升、西区、东区、小榄、火炬开发区。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总人数达37.41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1.4%,比1997年增长了11.4%。


【农村卫生站】 重新制定并实施《中山市农村卫生站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农村卫生站的办站形式、条件、规章制度以及乡村医生的职责,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站的办站水平和服务素质。卫生局组织人员先后2次到各个镇区检查验收农村卫生站的整治工作,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卫生站。分6期组织全市948名乡村医生到市卫生学校培训,更新乡村医生的医学知识,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技术水平,规范了农村卫生站的管理,全面提高农村卫生站的业务技术和管理工作水平。1998年,经省初保工作评审组评审,全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已经达标。


【医院管理】 对卫生系统的各项工作进行了量化管理,制定出《中山市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管理责任方案》,进一步促进卫生系统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对医疗收费的管理力度,贯彻执行市政府颁发的《中山市医疗收费管理办法》,各医疗单位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二级以上医疗单位设立专职物价员,负责本单位的物价政策执行和医疗收费管理。9月份,对全市33间医院进行6个专项的医疗质量大检查,重点检查医院质量综合管理和院内感染控制管理等项目。全市医疗单位达到了医疗质量管理要求,全部获评甲等的有5间,获5项乙等以上的有24间,占受检单位的72.7%,综合合格率为83.5%。继续执行中卫[1998]3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单位分支机构的通知》,对各医疗单位的编内网点和分支机构的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先后查处违法违规医疗机构20多个。改善医院的配套建设、医疗环境和职工居住条件。1998年,全市农村医疗单位新建和在建的业务用房和职工住房共3.19万平方米,投入资金4135万元,其中包括东凤医院门诊和住院大楼,沙溪医院住院大楼,坦背医院、沙朗医院的门诊楼。10月,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小榄医院、陈星海医院被评为省百家文明医院,东凤医院、三乡医院、坦洲医院被评为省百家文明卫生院。


【医药监管】 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依法整治全市药品流通市场,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重点整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查处、取缔了一批无证经营的药品经营店档,逐步规范医药市场。对东升、坦背、沙朗、黄圃、南头、坦洲、板芙、中区、北区等地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医院制剂室进行检查,检查率为40%,发现过期失效药品4种,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17种,假药12种,国家禁售药品23种,劣质药品21种;并查出证照不齐的药店14家,没收药品总数64种,折药价4216元,罚款1.2万元。通过检查落实管理措施,规范药品的生产秩序,加强医院制剂室的监督管理,规定医院制剂产品只限于院内使用,不得流入市场。加强管理药品购销活动,重点管理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


【医学教育与科研】 全年参加省内外全国性学术活动达435人次,外派进修48人,开设各种学术讲座25场次,参加人数达3679人次。申报市科技进步奖118项,其中镇区医院35项;获市科技进步奖60项,其中医学会44项、中医学会11项、护理学会5项,获奖数量比上年增长58%。鼓励在职人员继续接受再教育,提高自学考试人员的应试能力,举办了6期辅导学习班,参加学习的人员达361人次。全市卫生系统参加医学考试1069人,合格率达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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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管理】 强化卫生行政部门职能,改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1998年4月,成立了市卫生监督所,编制10人,在全市聘任了172名卫生监督员,开展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理顺监督、监测的关系,加大了卫生监督执法的力度,规范了食品卫生、公共卫生、医疗药品等市场的管理。打击了社会上违犯卫生法规的不法行为,保护了人民的身体健康,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先后组织了三次食品卫生大检查,共出动99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270间、水厂35间。对1681间有违法行为的单位给予了处罚,取缔饮食店3间、食品加工场所4间,罚款19.86万元;取缔非法行医点、档35间,罚款2.92万元。


【人事制度改革】 1998年3月,制订并实施《中山市医疗卫生系统人员聘任制(试行)方案》,实行全员聘任制。坚持以事设岗、以岗定人、逐级聘用、层级管理的原则,优化人员组合,合理使用人才。按照“个人申报、群众评议、科室推荐、领导集体讨论、院长聘用”的程序,由卫生局聘任医院正、副职负责人103名,各医院聘任人员3699名,其中高级职称144名,中级职称540名,待聘12名,停聘8名。通过实施聘任制,打破了多年沿用的“铁饭碗”用人制度,在管理中引入了激励竞争机制,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医疗服务态度的转变,提高了医疗质量。


【医疗机构改革】 以“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卫生资源”为原则,对部分医疗机构逐步实行精简、合并和优化重组。市政府拨款1800多万元将市妇幼保健院与市博爱医院合并,使合并后的博爱医院成为一所以妇幼保健为特色、具一定规模的市级专科医院;利用原妇幼保健院房舍筹建市口腔医院;中山市卫生学校与市人民医院实行联合办学;创办人民医院特诊中心;合并重组城区内一些档次低、效益差的小型医院。


【廉政建设】 1998年,对全市42个医疗卫生单位11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充实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保健院、东凤医院、张家边医院、市卫生监督所等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班子,将一批群众公认,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全年提拔院、站、所正副职领导27人,科主任、护士长90人。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纠正行业的不正之风,力查违纪违法问题。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3宗,立案120宗,结案116宗;处理违法违纪人员6名,同时抓好清理公款安装通讯工具的工作。开展了政务公开的活动,将19项面对群众、面向基层的办事程序汇编成册,对外公开。局团委带领共青团员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交“希望工程”特殊团费活动。妇、工委在助困助学活动中,为失学儿童筹集资金2.2万元。


【实施《献血法》】 1998年10月,制订并实施《中山市贯彻落实〈献血法〉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贯彻落实《献血法》的动员大会,组织了万人无偿献血签名仪式,利用各种新闻传媒,大力宣传《献血法》。抓好医疗单位的医疗用血控制计划,节约用血。1998年,全市参加无偿献血6280人次,总献血量124.97万毫升。其中12月无偿献血人数1668人次,献血量为32.95万毫升,12月份临床用血为32.1万毫升,无偿献血量占当月临床用血的102.7%。


【健康教育】 1991年起,中山市实施全民健康教育,构建全市健康教育网络,在全市各大医院、卫生站、学校、企业建立健康教育组织机构。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市健康教育网络基本形成。1998年,继续规范全市健康教育网络,使之正常运转。全市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课率保持100%,而且都做到有课时、有课本、有教师、有教案、有作业,并配备了相应的教学设备。全市各家医院(含镇区医院)都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健康教育人员,负责医院内外的健康教育业务,指导开展健康咨询,护理健康教育,开处健康教育处方以及出版卫生宣传栏目,组织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全年共编印健康教育处方30个,病种共30万张,出版健康教育墙报、宣传栏、橱窗约450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140多次。市健康教育所先后在医院、学校、企业、社区建立了9个试点,深入探讨不同生活氛围、不从同文化层次及不同工作条件的健康教育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从1995年起,全市大力开展“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和“控制吸烟”活动,先后在市、镇(区)电视台(站)开设了健康教育节目,共播出健康教育录像节目600多个小时。全市又有58个单位获省授予“无吸烟医院”、“无吸烟学校”及“无吸烟单位”称号。市健康教育所编印了《健康教育墙报参考资料》10期,向全国、省、市各级新闻机构发送新闻、科普稿件264篇,获录用稿件211篇。


【中山市红十字会】 全市有57个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拥有上万名训练有素的红十字会员。在“'98中山慈善万人行”活动中,市红十字会和镇区红十字会共募集慈善基金3812万元。市、镇两级红十字会对各种原因造成的特困人士施行救助,1998年用于社会公益和社会救助的金额达1057.9万元。在赈灾工作中,先后为河北省张家口市、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四川省乐山市、湖南省岳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省肇庆市和新会市等遭受地震、雪崩、水患灾害的地区,以及遭受长江特大水灾的江西省九江市重灾区,提供了及时的援助,援助总金额达2000多万元;其中,用100万元救灾款在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水灾区重建了2所镇级医院,用100万元为四川省乐山市水灾区新建了1个灾民住宅新村。
    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青少年为鳏寡、孤儿、智障、残疾人士进行“定服务对象、服务地点、服务时间和包干服务”的爱心服务长达7年之久。红十字门诊部坚持为特困患者减免医疗费,全年获减免医疗费的患者达4300多人次,共减免医疗费用22万元。关心支持残联事业和对弱智儿童的特殊教育,全年红十字会用于助残事业的金额达45万元。(钱锋)


附:1998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徐国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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