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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7》 【成文日期】2016-12-31 【点击率】1000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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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概况】 2016年,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简称“市环保局”)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以环境生态保护和建设为抓手,建管结合,强化执法监管,继续加强环保综合治理,全市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中山市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位列11,PM10(可吸入颗粒物,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和PM2.5(细颗粒物,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 2.5微米的颗粒物)均达国家二级年均浓度标准,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0.2%和9.1%;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鸡鸦水道、小榄水道、洪奇沥水道和磨刀门水道均达Ⅱ类水质标准,横门水道优于Ⅲ类水质标准,石岐河和前山河水道水质达水质功能区要求,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并100%达标。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取得突破,完成三角高平工业园和民众沙仔工业园整改省挂牌督办任务,完成小榄龙山污水工业园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基本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强化环保法治建设,制定全市首个地方性环保法规——《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开展生态补偿评估,推进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成《中山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6年修订版)》《中山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配套工作方案编制,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全年共创建市级生态示范村3个,建成农村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个。11月6日,在第二届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高峰论坛暨城市与景区成果发布会上,中山市在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组团式垃圾综合治理,河长制等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上表现优异,第二次获授予“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称号,成为广东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市环保局驻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6楼。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6年,中山市重点治理污染,推动减排项目建设。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南头镇、东凤镇、坦洲镇、古镇镇、阜沙镇和南朗镇6个镇区生活污水处理扩建项目达减排规范要求,新增处理能力18万吨/日。加快重点工程污染减排,市镇两级督办小组监督,推动广东玉峰玻璃集团有限公司除尘脱硫脱硝项目投入运行,拆除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旧机组设施。落实热电联产锅炉替代计划,年内嘉明电力热电联产项目共替代小锅炉20台,签订合同用户最大用汽量为150.3蒸吨/小时。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新机组替代及自行拆除锅炉共58台。部门联动推进机动车减排,搭建黄标车淘汰镇区工作组织架构,分解并每月通报督办黄标车淘汰任务;全面启动黄标车限行非现场执法系统以及公安治安等500多套卡口抓拍,对抓拍数据进行二次审核;限行路检每周不少于2次。至12月10日,中山市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共10621辆,高于珠三角地区及全省平均水平。2016年,中山市化学需氧量4.25万吨,氨氮排放量0.5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3.0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65万吨。
【污染源监管】 2016年,中山市制定印发《进一步落实中山市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构建“市级网格—片区网格—镇区网格—基层网格”4级网格,分类监管全市排污单位;开展年度环保信用管理评价工作,共评出2015年度环保诚信企业(绿牌)30家、环保可信企业(蓝牌)229家、环保警示企业(黄牌)17家和环保严管企业(红牌)21家。规范审批流程,推行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100%整合审批人员、审批职能和审批事项。开展中山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开展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试点示范工作;按“一企一策”思路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电镀企业入园入区工作;推进三角镇高平电镀基地和小榄镇龙山电镀基地废水治理和提标升级等综合治理项目。推动固体废物环保基础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市生活污泥100%无害化处理。强化执法监管,开展重点行业环保专项行动,基本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共清理整治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299个,组织开展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环保专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水槽制造业环境专项检查和环境重信重访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启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推动环保监管工作进入新常态;全年全市现场日常监督检查出动51307人次,现场监督检查企业26782家次,其中,发出责令整改315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158宗,实施查封扣押129宗,作出处罚金额2639万元;全市环境信访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3657宗,结案案件13315宗,结案率97.5%。全年环保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02宗,罚款金额共计3005.27万元。其中,下达按日连续处罚决定14宗,按日计罚金额404万元。全市共开征排污费排污单位3000家,开征金额2110万元。
【水环境整治】 2016年,市环保局重点推进镇区雨污分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镇区河涌整治。通过开展前期工作座谈会、加强现场技术指导和重视推进管网维护工作等措施,加快镇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进度。至年底,中山市镇区雨污分流工程累计完成建设污水主干管235.96公里,污水支管网789.84公里和32.47万户支管到户工程,其中2016年完成建设污水主干管网37.47公里、污水支管网117.14公里和支管到户47747户。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民众镇接源村和横栏镇三沙村分散型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进水调试,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镇区张家边涌等6条河涌整治工作被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后,市环保局加强统筹规划,发放项目奖励及补贴,加强专项督办和推行月报制度等,推进镇区河涌整治;通过现场检查工作,除沙溪镇六乡涌须调整整治方案外,南朗镇兰溪河、火炬开发区濠头涌等5条河涌均完成整治工程任务,落实河面保洁制度。
【空气质量保障】 2016年,中山市践行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空气环境质量协调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机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沟通协调,形成部门联防联治,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市环保局严控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项目准入,通过示范带动等形式,推进VOCs“一企一策”综合整治。与市气象台联合发布城区次日24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累计预报366次,其中准确预报307次,准确率83.9%。全年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累计有效天数366天,空气质量为优176天,良149天,轻度污染36天,中度污染5天,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达标天数325天,达标比例88.8%,比上年下降1.3%。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4微克/立方米和30微克/立方米,分别下降10.2%和9.1%。
【重点环境问题整治】 2016年,中山市完成三角高平工业园和民众沙仔工业园整改省挂牌督办任务,升级改造小榄龙山污水工业园废水处理设施。基本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第二阶段专项整治,检查企业990家(次),基本完成第二阶段重点整治堤外的137个项目整治任务,其中,报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2家,依法定程序立案处罚25家。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共排查清理违法项目1299个;检查和整治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处置、以危险化学品为主要原材料的企业(含油库、化工码头)及环境敏感点,共排查存在环境问题企业172家,其中督促完成应急管理整改132家,立案查处未批先建或未验先投产企业9家,关停企业11家。7月,联合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排查清理整治校园周边300米内的排污企业,督促镇区政府和企业落实责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工作,共检查企业746家,其中,立案调查存在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企业18家,实施查封1家,作出处罚金额109万元。开展水槽制造业环境专项检查,排查存在环境问题的水槽制造企业47家,其中立案处罚21家;年内共处置小榄耐奇制锁厂火灾事故、东升胜龙小学周边难闻气味致小学生身体不适等突发环境事件5起,控制污染影响范围。全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767人次,检查企业639家,立案调查154宗,查封扣押59宗,刑事立案侦查2宗,刑事拘留6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44份、行政处罚告知书4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3份,拟罚款数额345.21万元,约谈相关责任人员103人。
【环保宣传教育】 2016年,市环保局开展系列环保宣传活动。5月14日,与市规划纲要办、中山网合办“走进环保局”活动,带领20名网友参观监控中心、监测站和紫马岭空气监测站。5月28日,在中山市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第八届“珠中江+阳江”中学生“变废为宝”环保创意手工作品制作大赛,中山市共有15名学生获奖。6月5日,在兴中广场开展环保知识公众咨询活动,答复咨询283人次。6月29日,在民众镇东胜村对企业和幼儿园进行环保知识宣传活动,合计派发宣传单张资料共200张。7月28日,在孙中山故居为近100名员工开展主题为“改善环境质量 建设美丽中山”环保知识讲座。9月27日,在3所幼儿园开展“环保小先锋”创意手工作品比赛,《森林保护战士》等20幅作品获奖;11月5-6日,举办“中山环保先锋”风筝之旅活动4场,共吸引150人参加。11月7日,举办“最美中山”摄影比赛,共50份优秀作品获奖。12月4日,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设点摆摊并采取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咨询台咨询及关注有奖等形式,宣传生态保护、公众日常环保意识、新环保法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分别在名雅豪庭、汉基花园、小榄大信、利和广场、石岐大信等大型住宅小区和商场开展6场以“甲醛知识进社区”为主题的环保知识进社区活动,共1358人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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