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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4》 【成文日期】2013-12-31 【点击率】2118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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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概况】 2013年,市环境保护局(简称“市环保局”)以“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家园”为主线,以环境生态保护和建设为抓手,继续加强污染减排、生态文明建设和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中山市在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中位居全省前列,2011获全省第三名,2012年获全省第一名,2013年省取消考核排名制改为评级制,中山市获优秀等级。市环保局驻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6楼。
【主要污染物减排】 2013年初,中山市制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创新提出对镇区完成的减排项目予以考核加分奖励,并将雨污分流及高污染锅炉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减排考核范畴。依照考核办法,对各镇区2012年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全部镇区考核结果均合格。
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雨污分流工作进入全面施工阶段,全年完成主管网约57公里和支管网约143公里的雨污分流管网的建设。加强农业源重点项目减排,完成珠海食出公司坦洲猪场与中山市潮兴家禽发展有限公司整改,关闭中山市创富养殖有限公司;清拆东升镇粮泉生猪养殖场以及中山市中益农牧有限公司,基本完成省下达的第一批及第二批共10个农业源减排项目的畜禽养殖整治任务。通过深挖工业企业的减排潜力,2013年新增减排核算的工业企业减排项目共9项,其中烟气脱硫工程有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等3项,结构减排项目有中山市保绿纸业有限公司等4项,清洁能源替代项目有广东华捷钢管实业有限公司等2项。
按照《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的要求,对158个项目进行总量前置审批,引导环境容量投向符合市产业升级的重点项目,对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全年共组织对91家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20家企业通过专家审核评估,71家企业通过专家审核验收。根据省环保厅的核算结果,2013年中山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4.78万吨,比上年(5.06万吨)下降5.5%;氨氮(NH3-N)排放量0.66万吨,比上年(0.69万吨)下降4.9%;二氧化硫(S02)排放量2.42万吨,比上年(2.84万吨)下降14.8%;氮氧化物(NOx)排放量3.28万吨,比上年(3.47万吨)下降5.5%。在2013年广东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中,中山市被评为优秀等级。
【大气环境综合治理】 2013年,市环保局制定《中山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及《中山市“十二五”锅炉污染减排实施方案》等文件。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电厂和工业锅炉污染减排,创新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至年底完成670家企业高污染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改造或烟气治理任务,通过“以奖促淘”淘汰“黄标车”789辆,以永大、永一、绿云化工等企业为试点,推广挥发性有机物(VOCs)回收循环再用的治理模式。
【污染源监控监管】 2013年,全市现场环境监察出动执法人员5.26万人次,现场监督检查企业2.53万家次,其中,给予口头警告1184家次,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1215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731宗,处罚金额2022.6万元。制定《中山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值守和预警制度(试行)》,对全市300多个重点污染源和环境敏感点实施实时监控,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全年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655家次,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43份,实施口头警告70家次,立案查处超标排污行为3宗,受理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数据联网申请7宗,组织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验收15家次。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建立机动车环保标志远程审核监控系统,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技术鉴别程序,开展“黄标车”提前淘汰“以奖促淘”工作。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推进中山市黄标车信息数据库及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电子抓拍与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工作。
【水环境综合治理】 2013年,市环保局开展岐江河水质保障工作,凡涉及水环境生态保护区的各镇区均严格落实禁止新建排污口、设置禁养区、严控重污染行业项目建设等各项措施;组织开展针对内河涌、禽畜养殖等专项整治,对需在岐江河水环境生态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建设项目和禽畜养殖项目均不予审批。2011年岐江河的主要超标因子溶解氧、化学需氧量(COD)、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石油类、氨氮和总磷通过相关管理措施与工程措施在2012年、2013年度均达标,河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岐江河水质保障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确定总体目标为“一年新进展,三年新突破,八年水更清”。通过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全市地表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饮用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全年全市筛选拟消除劣Ⅴ类水体的近50条河涌,实行“河长制”和“河段长制”;推进镇区雨污分流建设,结合全市重点保障水域控制区域和各镇区实际情况,力促镇区雨污分流与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同步建设,确保2015完成全市雨污分流工作。至年底,累计完成主干管网铺设105.73公里,支管网铺设197.65公里,完成2013年建设任务并提前开展2014年建设工作。
【环保专项行动】 2013年,市环保局制定《2013年中山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整治,岐江河流域排污企业专项检查,市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涉及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岐江河沿岸排污企业夜间突击检查等共15项专项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的区域重点环境问题。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对8个镇区80家企业的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和40宗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材料进行稽查,通过省环保厅对2011年以来污染源现场监察及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工作稽查。开展后督查工作,对未完成整改的违法企业,及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并组织媒体曝光违法情节恶劣的企业。全年对全市151家被处罚企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其中初步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127家(含已搬迁、已停产、已关闭和正在申请验收及试生产),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24家。
【“黄标车”提前淘汰“以奖促淘”】 2013年7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十二五”机动车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和《“黄标车”提前淘汰“以奖促淘”奖励办法》,对2015年12月31日前提前淘汰的非财政供养类黄标车实施奖励。10月18日,市环保局在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举行“黄标车”奖励资金首发式,对首批受理提前淘汰“黄标车”中的10名车主发放奖励资金,发放金额4000—12600元不等。除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外,市环保局在小榄、黄圃、火炬开发区和沙溪4个镇区增设“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代办点,并在市环保局网站开通网上申报,方便群众办理补贴申请业务。市环保局牵头成立中山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审批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审议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申请。全市共受理“以奖促淘”“黄标车”711辆,2013年度发放354辆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金289.99万元。
【环保宣传教育】 2013年,市环保局召开全市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暨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动员大会、环境空气质量新闻通报会,举办紫马岭公园空气自动监测点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环保主题绘画大赛。评选中山益利公司等65家企业为2013年度中山市环保诚信企业,南区金水湾社区等15个社区为2013年中山市“绿色社区”,古镇镇古一小学等35所学校(或幼儿园)为2013年中山市“绿色学校”,东凤镇同安村等23个2012年度中山市生态示范村及小榄镇北区等20个社区为2013年第一批中山市生态示范村。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结合督查、暗访及专项整治等行动,在市环保局网站开设“教育宣传”栏目,刊载宣传报道28条,开通“中山环保”微博,发布微博285条(含转发),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时更新宣传内容,畅通环保干部与群众的沟通渠道。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13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建立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理顺部门权责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良性互动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由市长担任,其余召集人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统计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城乡规划局、城管执法局、金融局、旅游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消防局等。联席会议的议事内容包括督促落实各项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和工作目标;研究解决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类问题和具体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交流工作情况和经验,协调解决各部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珠海—中山前山河流域跨界污染联席会议】 8月9日,珠海、中山两市环保部门在珠海市环保局联合召开珠海—中山前山河流域跨界污染联席会议,两市环境监察分局领导及相关执法人员出席会议并达成共识:建立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环境应急联合演练制度,按照珠中江区域紧密合作第五次党政联席会议要求,将珠中两地扩展为珠中江三地联合执法和环境应急演练,邀请江门市环保部门共同参与;环境应急演练和联合执法实行轮办制,三市轮流作为主办机构负责组织三地应急演练和联合执法行动,其余两市全力配合;建立珠海和中山两市信息沟通机制,两市环境监察部门各指定1名联络员和1个股室,专门负责跨界环境污染有关情况的联络,互通信息,协调执法,移送有关环境违法案件材料,反馈案件查处情况,每季度互通1次前山河监察情况等。
2013年中山市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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