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2012)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3》 【成文日期】2012-12-01 【点击率】2052次

【环境保护概况】2012年,市环境保护局(简称“市环保局”)以环保服务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为主线,加强污染减排、生态文明建设和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十一五”期间,中山市环保责任考核连续排名全省前列,总量减排考核排名全省第一,珠江综合整治考核优秀。1月,创建全国生态市通过国家环保部的验收并命名,18个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通过环保部考核验收,国家环保模范城通过国家第三次复检。市环保局驻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6楼。

 

【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2012年,东凤镇污水处理厂和民众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三乡、坦洲、港口、黄圃4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运行稳定,共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万吨/日。强化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中山联合鸿兴造纸有限公司、中山永发纸业有限公司脱硫设施按照国家要求完善中控系统建设、拆除脱硫系统旁路,脱硫设施高效稳定运行。执行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引导环境容量投向符合市产业升级的重点项目,对136个项目进行总量前置审批。加强工业污染物减排工作,全市完成纺织印染、电池制造、建材制造、玻璃加工等行业废水主要污染物结构减排项目7项、废气主要污染物结构减排项目4项,142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验收。2012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上年下降11.4%,氨氮排放量下降11.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4.7%,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9.2%。

 

【污染源监控监管】2012年,市环保局加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力度,完成34家国控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648家次,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33份,实施口头警告60家次,立案查处超标排污行为2宗。核发新版排污许可证816个,完成排污许可证年审审核1296宗。组织开展2011年度企业环保信用管理评价工作并予以公示,评出绿牌企业63家(为环保诚信企业)、蓝牌企业17家(为环保可信企业)、黄牌企业20家(为环保警示企业)、红牌企业25家(为环保严管企业)。调整更新全市2012年污染源分级管理名单,办理工业废水转移2221宗,办理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申请62宗。全年现场环境监察出动执法人员6.22万人次,现场监督检查企业2.60万家次,口头警告1332家次,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1455份,立案调查涉嫌环境违法行为523宗(结案464宗),罚没金额1681.5万元。全市开征排污费单位4672家,开征金额3289万元,入库金额2880万元(含滞纳金)。8月15日起,正式实施“黄标车”(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中心城区限行措施,限行区面积占建成区面积54.3%以上。至年底,全市累计首次核发环保标志42.47万个,首次核发率超95%。全年共抽检机动车894车次,查处超标车辆207辆,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180份,市民通过电话举报、书面举报以及网上举报等举报方式举报冒黑烟机动车92辆,属实车辆有38辆。

 

【水环境综合整治】2012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有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河流两岸生态景观整治、工业污染防治和治污减排等。市环保局、坦洲镇推进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对前山河流域内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全年多次对流域内污染源企业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夜间突击检查,保障流域环境质量,完成东灌渠截污工程,清理非法养殖场点、违章建筑、违规堆放和处理垃圾行为,推行内河涌常年保洁,加快流域内河涌水体置换,保障流域内水体水质。经整治,流域内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持续下降。7月20日,在坦洲镇召开2012年珠海—中山前山河流域跨界污染第一次联席会议,中山市与珠海市共同对流域内污染企业展开跨界联合执法行动,初步构建跨界水体综合防治体系。

 

【环保专项行动】2012年,市环保局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整治、岐江河流域排污企业专项检查、市控(由市级部门监管控制)以上重点污染企业等10项专项整治工作,完成禽畜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验收、沙溪镇无证照经营洗水厂专项整治、阜沙镇和黄圃镇鸡鸦水道沿岸废品收购企业专项整治。开展后督查工作以巩固整治成果,跟踪落实被处罚企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整治期间共查处无证照违法排污的洗水企业4家,处罚金额24万元,搬迁6000平方米洗水车间,清拆洗水机141台,清拆厂房500平方米,阜沙镇堤外40家废旧品经营企业全部完成清拆,拆除违章建筑10万平方米,清理占用水利地、农保地150亩。黄圃镇拆迁鸡鸦水道沿岸废品收购企业22家,清拆面积27.8亩土地,完成整治工作。开展2012年领导干部基层大接访及重信重访案件专项治理、环境信访风险排查防范、噪声超标排放行为专项整治、党的“十八大”前期环境信访维稳等环境信访整治工作。2012年全市环境信访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4万宗,接访1.41万人次,处理案件1.39万宗,处理率99.2%。

 

【环保宣传教育】2012年,市环保局围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全面宣传中山市生态环境建设成就及工作举措,弘扬生态文明,围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工作开展持久专项的宣传工作。把大型环保主题纪念宣传活动“2·2世界湿地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和“6·5世界环境日”做成品牌项目,构建多种媒体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四位一体”的宣传体系,加强环保公益宣传。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播放41期《环保先锋》专栏节目。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评定工作,以座谈、调研、讲座等形式深入到基层开展教育培训,共评出20所市级绿色学校和19个市级绿色社区,成功申报省级绿色学校17所、省级绿色社区6个、省环境教育基地5个。应对PM2.5(粒径在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超标及灰霾天气污染事件,在《南方都市报》、《中山日报》等发表近10篇专题新闻,举办环境专题新闻通报会10场,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的要求。

2012年中山市城市环境质量数据表

 

序号 指标类别 考 核 项 目 计量单位 指标值
1 环境质量(35) 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达标天数比例(年平均值) (mg/m3) 0.052
二氧化氮年平均值达标天数比例(年平均值) (mg/m3) 0.038
二氧化硫年平均值达标天数比例(年平均值) (mg/m3) 0.017
2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比例 % 100
3 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00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00
4 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 % 100
5 污染控制(40)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92.7分
6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72.5分
7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90.5
污泥无害化处理率 % 81.9
8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5
农村垃圾处理及环境改善 % 100
9 危险废物处置率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 100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 % 100
废旧放射源送贮率 % 100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100
10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率 % 100
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 % 100

(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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