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2》 【成文日期】2011-12-01 【点击率】2058次 | ||||||||||||||||||||||||||||||||||||||||||||||||||||||||||||||||||||||||||||||||||||||||||||||||||||||||||
|
【环境保护概况】 2011年,市环境保护局(简称“市环保局”)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和污染减排工作,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严格执行环保项目审批总量前置审核制度,督促重点减排项目如期建设、稳定运行,全市污水处理率达85.22%。7月,国家环保部授予中山市“国家生态市”的称号,中山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市”的地级市。11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通过环保部现场核查。2011年,中山市环保责任考核以96.3分位居全省第一,总量减排工作以88.4分位居全省第三。中山市获评为全省珠江综合整治工作优秀城市。市环保局驻中山三路政府第二办公区26楼。 【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2011年,市政府与市属各相关部门、各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港口镇、东升镇、南朗镇、神湾镇、民众镇、东凤镇等6个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稳定运行,日处理能力共计11万吨。各镇区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板芙镇、大涌镇、黄圃镇、三角镇、坦洲镇、港口镇、民众镇7个镇二期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进入进水调试阶段。加快燃气发电机组的升级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和中山市永安电力有限公司完成54万千瓦机组燃气发电改造。加强工业污染物减排工作,全市完成纺织印染、食品加工、建材制造、金属加工等行业废水主要污染物结构减排项目14项,废气主要污染物结构减排项目4项。完成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97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评估验收,全市国控污染源企业联网及视频监控完成率、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完成率均达到100%。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全年否决不符合环评和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73个。2011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6.7%,氨氮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4.88%,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24.75%,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3.24%。 【污染源监控监管】 2011年,市环保局完成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确定重点调查对象820个。其中,工业源618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5个,农业源167个,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的数据审核。开展2010年度环保信用管理评价工作,评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69家,环保可信企业(蓝牌)78家,环保警示企业(红牌)43家。全面完成大气环境、江河水质和机动车尾气在线监控系统建设,3月进入试运行,11月通过专家验收。全年完成现场日常监督检查2.91万家次,其中污染源监察1.48万家次、建设项目监察8407家次,口头警告1372家次,限期整改1984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511宗,处罚金额1907.5万元。全市开征排污费排污单位4891家,入库金额3689.66万元(含滞纳金),比上年增加3.4%。全年抽检公交营运车辆330辆,查处超标车辆48辆。核发17.28万个环保标志,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48%。开展冒黑烟机动车有奖举报工作,查处冒黑烟车辆100辆,发放奖金6000元。 【水环境综合整治】 2011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有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河流两岸生态景观整治、工业污染防治和治污减排等,其中前山河流域整治列为2011年度《政府工作报告》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加快建立珠中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新增前山河流域污水处理能力7万吨/日,总处理能力达11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投入8000万元,全面完成前山河流域内鹅嘴涌、坦洲涌北岸、翠微涌、东灌渠、沙心涌等截污工程。加大力度清理非法养殖场点、违规堆放垃圾,拆除违章建筑。加强监管前山河流域内污染企业,结合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推行内河涌常年保洁制度,科学调度加快流域内河涌水体置换,保障流域内水体水质。经整治,流域内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有所下降,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达100%,流域内饮用水源西灌渠水质稳定达标,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基本实现“八年江水变清”目标。着力推进茅湾涌、麻子涌整治,督促麻子涌两岸厂企自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完成茅湾涌、麻子涌截污工程。投入3亿元,继续推进岐江河整治。继续开展西江(古镇段)饮用水源整治行动,清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最后177家违法排污企业,清拆面积130亩,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基本排除西江(古镇段)饮用水取水安全隐患,圆满完成2011年度全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关系民生的内河涌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在2010年全省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中,中山市以97.6分的优异成绩获全省第二名。 【环保专项行动】 2011年,市环保局开展全市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非法禽畜养殖专项整治、岐江河流域专项整治、沙溪无牌无证洗水厂专项整治、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单位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电镀行业企业环境执法检查以及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等9项专项行动,出动检查人员3.85万人次,检查企业1.79万家次。组织部门联合检查5次,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企业177家,清拆非法禽畜养殖场1617个。全年受理环境信访案件9970宗,全部办结。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11宗,处罚金额1907.5万元。开展督查环境违法案件工作,跟踪472家被处罚企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其中,255家企业初步完成整改,对217家未完成整改的违法企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组织媒体曝光违法情节恶劣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 【环保宣传教育】 2011年,市环保局结合全市“两会”的召开,联合媒体集中报道宣传前山河跨界河涌整治等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围绕禽畜养殖、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域调整规划、珠江综合整治年度考核、清洁生产以及“春雷”夜查排污企业等一系列行动展开专题宣传,联合市法院、检察院开展环境处罚后督察宣传。组织中山电视台、《中山日报》、《南方都市报》、《中山商报》等多家媒体报道火炬开发区、石岐区环保分局处理油烟噪声典型信访问题,与市广播电台联合播出20期《环保先锋》节目。制定《中山市环境教育基地评定和管理办法》,与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中山首批环境教育基地推荐评定工作,联合命名中山市珍家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中山市南头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凤镇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焚烧发电厂)、中山火炬水务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古镇南方绿博园、中山市阜沙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五桂山仙踪龙园种养中心、中山市黄圃镇水务有限公司、中山市横栏镇永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共15个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组织《中山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做好中山市命名为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公示和宣传。 (邹 丹) 2011年中山市城市环境质量数据表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