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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况】 2006年,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推进全国生态市创建工作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削减排污总量,全市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环境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基本实现年度工作目标,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创业”的和谐中山作出了贡献。10月,设立市监察分局。
【综合整治城镇水环境】 贯彻落实珠江整治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各部门、各镇区在顺利通过2005年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的基础上,落实2006年各项整治措施,努力实现江水“不黑不臭”的目标。推进全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程,全面跟踪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中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竣工、珍家山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动工。各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明显加快,小榄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运行,三乡镇、火炬区、坦洲镇、板芙镇、黄圃镇、三角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相继动工或奠基,港口、东凤、古镇、横栏等镇完成立项。全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25万吨,比2000年新增15万吨。定期开展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调研,向市政府反映各镇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积极建议。按照国家环保政策法规,从7月1日起,调整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各镇区逐步开始征收,增加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贴,扶持困难镇区加快建设。开展内河整治和岐江河综合整治工程,推进河涌两岸的生态恢复,保证岐江河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水要求。切实保护饮用水源,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和饮用水源安全检查。
【创建全国生态市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推进创建生态市工作,落实五桂山生态保护区保护措施,加强对各镇区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各项技术工作的指导,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审核各类工作汇报、技术报告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2006年,板芙、三乡、坦洲3镇顺利通过省级和国家级验收。古镇、南头、东凤、黄圃、东升、横栏、大涌、三角、神湾等镇完成编制环境保护规划。2006年,协助中国科学院武汉水生生物研究所开展生物物种本底资源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和编制规划工作。
【落实“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加强监管污染源,监管探索污染源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镇区负责的监管体系。根据重点污染源的性质和规模实施分级管理的监管模式,在报纸上公布实施分级管理的污染源名单。5月,制订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建立环保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度按照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行为信用状况,评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警示企业和环保严管企业,依次以绿牌、黄牌和红牌标示;2006年,评出环保诚信企业42家、警示企业62家、严管企业58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分解落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任务,按照总量控制目标要求,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将控制指标分解到各企业,落实到排污单位,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现“目标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位”。9月,市政府与各镇区签订“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启动“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程,成为全省第一个分配总量控制指标的地级市。制定《中山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污染企业排污行为,提高公众对环保的参与度。制定平行样采样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污染源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有效促进环境监测工作顺利开展。4月,制定并实施《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山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反应体系,提高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分别于1月和5月快速有效处置坦洲镇华都制衣厂重油泄漏污染、南区聚和化工有限公司苯乙烯泄漏等事件。5月,2006年全省环保执法工作会议在中山召开,中山作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典型经验介绍,受到省环保局的充分肯定。
【环保专项行动】 2003~2006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治理环境污染,专门整治全市电镀、线路板、漂染、洗水等行业的违法排污行为,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权益、影响社会稳定的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取得明显成效。2004~2006年,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万人次,检查企业2万家次;对286间违法排污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687.7万元。其中,2004年立案查处91宗,处罚金额167.1万元;2005年立案查处82宗,处罚金额204万元;2006年立案查处113宗,处罚金额316.6万元。
【环保审批建设项目】 对建设项目执行环保前置审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的三句硬话:“新建项目,凡环保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上马;在建项目,凡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准投产;已建项目,凡经限期治理和改造仍不达标的一律关闭。”以及省长黄华华对环保部门“五不批”指示精神(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有关规划,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严格限制新建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完善环保项目的决策机制,组织召开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听证会,提高审批时效和办事透明度。2005年12月到2006年11月,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15464项,其中市局审批6409项,镇区审批9055项,审批报告表1638份,报告书58份,召开项目审批小组会议10次;不批准选址不当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62个。行政审批工作在全市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内保持高效运行,获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充分肯定。2006年,市环科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要求,精简办事程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19个、专项环境影响评价3个、环境影响报告表200个;与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合作完成编制三角、板芙、神湾等8镇的环境保护规划;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开展科研,2个研究课题进展顺利;与多家咨询、认证单位合作开展环境标志、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市环境科学学会加强内部机构和制度建设,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规范》的要求规范行业管理,开展技术评估,保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质量。
【验收环保工程,监管固体废物】 依法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实施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做好危险废物、严控废物产生源的普查和辐射环境管理。把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关,修订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严格检查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的实施情况,聘请专家参与重点项目验收,提高验收工作透明度。全年发放正式排污许可证501份,核发临时排污许可证12685份,验收398个项目(含商住楼厂房验收),审批试生产企业903家,办理1103家企业工业废水和524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转移报批手续,批准16家企业进口废物申请,跟踪管理废物利用情况。按照加强辐射环境管理的要求,初审10家从事辐射活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组织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2次,现场检查涉源单位14家。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共办理放射源单位的申报登记手续40个,现场检查放射源使用单位10家和持有射线装置单位5家。
【环境监察】 依法征收排污费,积极应对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改革,规范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警告制度”;2005年12月至2006年11月,全市排污费入库额5803万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3.6%,其中市局征收排污费3096万元,镇区排污费上缴入库总额2707万元;全年申请建筑施工临时排污许可证269间次,缴交建筑施工超标噪声排污费57.6万元;加大力度追缴排污费,对欠缴排污费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66宗共151万元,落实执行97万元。加大对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力度,在线监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现场监察企业1556间次,其中日间监察1128间次,夜间监察309间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监察764间次,新开征监察3间次,排污费核定监察92间次;现场调查取证145间次,对环境违法企业立案140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6宗,罚款总额337.5万元,分别上升14.6%和39.3%,未发现“人情案”、“关系案”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现象。开展专项检查行动5项,完成6个专题的生态监察工作。按期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6件,满意率100%。切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全年受理环境信访案件2113宗2513人次,处理1897宗,处理率89.8%;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总数上升17.8%,信访人数上升2%;其中,废气污染投诉1370宗,占总案件数的64.8%;市局受理案件934宗,占全市总数的44.2%;妥善处理在省政风行风“民声热线”节目中反映的环境污染投诉案件7宗。加强监控机动车排气污染,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加大力度整治污染物高排放车型,配备先进的尾气遥感监测车,开展机动车义务检测及咨询服务活动,提高尾气达标率;全年对148家单位6900台车进行污染物排放检测及申报,在兴中体育场前空地、中巴公司等停放地集中抽检汽车4789辆,查处超标车辆699辆,抽检达标率为84.96%;继续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在各城市道路开展机动车排气路检执法工作,抽检机动车1471车次,查处超标车辆311辆。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于7月13日通过省环保局标准化建设一级验收考核。
【年度环保考核】 在2005年全省环保责任考核中,中山市继续名列全省第三,考核等次为合格。完成《中山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和《中山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的编制和报送,牵头组织调整中山市水环境功能区划,统筹指导镇区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制定中山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方案,按时完成2005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和季报工作。做好环保产业管理,帮助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积极申请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获省支持基金项目1项,资金300万元。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市政府投入2500万元建立全市重点污染源监控监测系统。全市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系统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纳入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被作为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的重点项目。
【环境监测】 全年获取环境质量数据18320个,污染源监测采样810(家)次,委托监测2509宗。加强质量控制措施,完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精密性和准确性。开展环境质量统计、编报工作,共编制各类常规环境质量报告、报表77份及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数据表677份。配合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珠三角区域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紫马岭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加入粤港珠三角洲空气自动监测网。支援北江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派出4名监测人员赶赴现场,严密监控污染水质的变化,得到省环保局的肯定。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写水平提高,《中山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1~2005年)》获“十五”期间省级优秀环境质量报告书三等奖。
【环保宣教】 利用6·5世界环境日、环保专项工作时机,发动公众参与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群众环保意识得到明显提高。中山环保宣传活动的经验在全省范围内被推广。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举办首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环保产业展,与省环保局联合主办大型环保文艺晚会。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坚持在《中山日报》设置环保政务专版,在市电视台开办“环保第一线”专题节目,调动全民积极参与环保。坚持开展于2005年9月开始的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活动,形成有效的绿色创建工作机制,2006年表彰市级绿色社区12个、绿色学校30家,推荐评选省级绿色社区7个、省级绿色学校10家,国家级绿色学校1家。
【镇区环保工作】 各镇区环保所开展建设项目审批、污染源监督、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较好地完成市、镇(区)下达的各项任务。各镇区以综合整治水环境和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工作重心,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加强保护饮用水源,板芙、三乡、坦洲、三角等取得显著成绩。落实“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分解削减任务(排放量的削减数),小榄、石岐区、东凤、沙溪、东升等镇区制定总量控制计划。执行“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审批关,石岐区、火炬区、沙溪、神湾等镇区依法审批建设项目,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加大力度依法征收排污费,征收额不断增加,增幅从高到低依次为黄圃、横栏、阜沙、坦洲、五桂山,征收额位居前五位的分别是古镇、三乡、东升、小榄、黄圃。南区、西区、大涌、东升、南头等镇区加强现场监察,监督管理污染企业,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基本实现环保专项行动目标。东区、港口、民众等镇区妥善解决群众信访投诉的环境案件问题。各镇区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发动公众参与环保宣传教育,环保意识深入民心。(萧学谦)
附:2006年市环保局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罗焯添
副局长:詹根祥 陈健雄 余剑华(12月起)
附:2006年环境监察分局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蔡居雄(12月起)
2006年中山市市区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季度变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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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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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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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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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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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浓度
(毫克/ 立方米)
|
0.035
|
0.022
|
0.025
|
0.045
|
0.032
|
|
二氧化氮
|
污染物浓度
(毫克/ 立方米)
|
0.047
|
0.031
|
0.030
|
0.054
|
0.040
|
|
可吸入颗粒物(PM10)
|
污染物浓度
(毫克/ 立方米)
|
0.077
|
0.045
|
0.047
|
0.089
|
0.065
|
|
降尘
|
污染物浓度
(吨/平方公里·30天)
|
4.95
|
5.05
|
5.09
|
5.87
|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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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06年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2.34,较上年上升了0.12,空气质量有所下降。空气中污染物浓度与上年相比,降尘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年均值有所上升,二氧化硫略有下降,二氧化氮的年均值与上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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