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2005)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6 【成文日期】2005-12-06 【点击率】2041次


【简况】 2005年,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推进创建全国生态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建设良性循环的城市生态系统。完成编制中山市环保规划和“十一五”环保规划,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基地等大型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内河涌,消除河涌黑臭现象。治理城市“三废”(即废水、废气、废渣),强化控制工业污染,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削减全市排污总量。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2005年,中山被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并成为全国首批、全省首个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城市。
 

【水环境综合整治】 中山市在2004年广东省珠江综合整治考核中名列考核总分第一名。2005年,贯彻落实省珠江整治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实现江水“不黑不臭”的目标。整体规划全市污水处理,加快城区2座污水处理厂的前期筹建工作,开展中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和珍家山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小榄镇基本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土建,安装主要设备并调试进水;三乡镇、火炬区、坦洲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相继动工。定期开展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调研,学习国内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并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提高市财政对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补贴的建议,鼓励镇区采用多元化方法筹集建设资金,研究全面征收生活污水处理费等问题。加强综合整治内河涌,规划从2005年起再用4年时间对全市内河进行综合性集中整治,恢复河涌两岸的生态,整治河涌两岸的生态环境和景观。加强监管工业污染源,切实保护饮用水源,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专项治理沿江电镀、洗水等重污染行业,解决影响饮用水源的跨市或跨地区的重污染源问题。查处不法企业,对污染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和关、停、并、转、迁等措施,保障饮用水源不受或少受影响。在2004年清理的623家要求整改的违法排污企业中,340家完成整改,100家停产或搬迁,283家正在整改。
 

【环境影响评价】 2005年,编写2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个建设项目专项环境影响评价和46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市环科所与多家高校及科研单位、认证中心合作开展科研项目及环境标志、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工作。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执行省环保局《关于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强重污染行业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完善《中山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规则》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制度,规范环保审批程序,理顺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协调与市工商局、环境学会、镇区环保所的联系,理顺审批依据和工作流程,配合开展全市清查整顿无牌无证饮食店专项行动。全年审批建设项目16484个,其中市环保局审批项目6640个,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319份,报告书50份,登记表5271份。召开项目审批小组会议11次,不予批准的项目114项。全部项目均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污染源监督管理】 依法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全年发放正式排污许可证423份,核发临时排污许可证15649份。实施环保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对567个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含商住楼厂房的验收)。实施污染源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污染源排污类别和排污量大小,将污染源分为省重点污染源、市重点污染源、镇(区)A类重点污染源、镇(区)B类重点污染源和镇(区)C类污染源(非重点污染源)共五级进行监管。制定和实施《中山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为期6个月的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调查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情况,检查全市778家电镀、线路板、印染、医疗卫生、机器制造、机动车维护和修理、五金加工等行业企业和9个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对调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普查危险废物、严控废物产生源,管理辐射环境,审批752家试生产企业,办理998家企业工业废水和191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转移报批手续,批准23家企业进口废物申请,跟踪管理废物利用情况。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采取措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大涌镇15家洗水、漂染企业的环境治理问题。


【环境监察】 依法征收排污费,核准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规范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开征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超标排污费。全市排污费入库额5597万元,比上年增长21.1%,其中市局征收排污费2893万元,24个镇区排污费上缴入库总额2704万元。加大力度现场监察污染源,在线监控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现场监察企业2249间次,其中污染源日间监察1433间次,夜间监察194间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监察561间次;对环境违法企业立案108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2宗,罚款总额近180万元。全年无接受行政复议申请,在受理的4宗行政诉讼中全部自动撤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宗。对欠缴排污费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清缴欠费大户拖欠已久的排污费,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入库金额185.56万元。开展河流、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监察,完成6个专题的环境生态监察。按期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3件,满意率100%。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806宗,2354人次,处理案件1687宗,处理率93.4%;对有关部门转办的案件复函86份。加强监控机动车排气污染,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车用燃料,重点整治污染物高排放车型,有效控制用车单位机动车排放总量,提高汽车尾气达标率。对121家单位5300台车进行污染物排放检测及申报,抽取42家加油站成品汽油样本进行化验,抽检4709辆车尾气。从10月25日起,在市内各城市道路开展机动车排气路检执法工作,重点查处冒黑烟车辆及二冲程摩托车,共抽检504车次,查处超标车辆143辆。


【环境监测】 完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检测数据的代表性、完整性、精密性、准确性和可比性。全年取得各类环境质量有效数据118136个,污染源监测采样810(家)次,委托监测2509宗,应急监测8宗。全年编制各类常规环境质量报告、报表120份,环评监测数据表1300份,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市监测站于5月通过专家组验收,成为广东省首个标准化建设的环境监测站。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2004年我市环保责任考核总分为92.71分,考核等次为优秀。年初,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检,成为首批国家免检城市。组织首批和第二批创建优美乡镇的镇区开展环境保护规划。帮助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促进企业实行清洁生产。争取省环保基金扶持,上报市中心组团垃圾处理基地项目和坦洲镇前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分别争取扶持基金200万元和300万元,鼓舞和促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完成修订镇区环保考核方案,提高考核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环保宣教】 注重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每月在《中山日报》出版一期环保政务专版,在市广播电视台开办“环保第一线”和“环保资讯在线”专题节目。4月,在岐江河畔举办“保护水资源,爱我母亲河”主题音乐会。6月5日,举办“建设绿色中山,需要你我行动”大型群众性社会活动,举办环保30年成就展和首届环保产业展;同月举行以环保健康为主题的亲子生态游。9月,与市文明办联合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开展创建“绿色学校”工作,至年底,中山纪念中学获国家级绿色学校称号,32间学校获省级绿色学校。7~9月,与中山广播电视台联合拍摄并制作《中山市环境污染状况》电视专题片,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创建生态市】 2004年12月,由中国环境规划院编制的《中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05~2020年)通过专家论证,成为全省第一个通过生态市建设规划国家级论证的城市,于2005年6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9月22日,召开创建生态市动员大会,以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与建设为主要内容开展创建生态城市工作,确定综合整治石岐河、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等重点项目工程。跟踪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和保护利用规划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重点推进各镇区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其中小榄、沙溪通过国家和省级验收,小榄、三乡、古镇、沙溪、坦洲和黄圃完成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


【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查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清理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重污染企业。全市组织各部门联合检查93次,出动检查人员1335人次,检查企业1766间次。其中,市府办组织环保、监察、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专项检查电镀及重污染企业,出动执法人员51名,检查排污企业26家、航道港口2个。市环境监察支队调查取证116间次,调查案件124宗,限期整改30间次,口头警告103间次。开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的“夜袭”行动10多次,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检查企业35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宗。环境监察人员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24小时不定期突击检查,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专项行动期间,对2004年查处的22家违法排污的电镀企业采取搬迁、停业、关闭或限期整改等行政处罚措施,共调查洗水印染行业企业126家、立案查处15家,有效地震慑违法排污行为。克服打击环境违法工作艰巨性和长期性的困难,延续专项行动至2006年的3月,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信息化建设】 重点建立完善污染源管理子系统,至年底已开发建设项目管理、污染源监理、监测、信访投诉等8个工作模块。投入资金,实现电子公文交换、监察、监测业务在省、市间的网络互联。衔接市环保局信息系统与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管理系统移植、排污许可证管理、试生产与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开发与接口等业务的接合工作。在全市200多家工业企业安装在线监控仪,随时随地监督企业排污情况,增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能力。(萧学谦)


附:2005年市环保局领导名单

局 长:罗焯添

副局长:詹根祥 陈健雄 邓炳南(12月止)
 

2005年中山市主要河流各断面水质超标情况统计表

河流

断面名称

水质
类别

出现超标
样品的项目

超标率
(
)

最大测值
(
毫克/)

最大值超标
倍数()

石岐河

白沙湾渡口

4

石油类

4.2

0.52

0.04

张溪口

4

石油类

4.2

0.55

0.10

板芙大桥

4

 

 

 

 

小榄水道

鸡肠滘渡口

2

滨涌水闸渡口

2

鸡鸦水道

南头渡口

2

白里口渡口

2

石油类

2.8

0.07

0.40

磨刀门水道

斗门大桥

2

全禄水厂

2

横栏六沙

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8.3

0.24

0.20

2

石油类

8.3

0.31

5.20

2

粪大肠菌群

2.8

2200

0.10

横门水道

中山港码头

3

 

上一篇: 环境保护(2004) 【关闭窗口】 下一篇: 环境保护(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