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2008)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9 【成文日期】2008-12-08 【点击率】2086次


【简况】 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推进全国生态市创建和污染减排工作,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环保各项工作稳步发展,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比2007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初见成效。2007年度环保责任考核成绩位列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第二名,考核成绩为优秀,环保责任考核成绩和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成绩连续5年排名全省前列。市环保局被评为广东省2003年至2007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先进集体。市环境监察分局被评为全国2003年至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创建全国生态市】 对照《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制定《中山市环保局迎接全国生态市考核验收工作方案》,协同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指标建设工作。全面跟踪和推进12项重点工程进度,指导18个镇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申报验收工作,其中通过国家命名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有7个,其余11个镇申报全国环境优美镇工作已通过省级验收,5个镇获广东省生态示范镇称号,5个村获广东省生态示范村称号。组织、协调、督促各镇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至年底,全市20个污水处理设施已动工建设,总日污水处理能力达75.5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65.41%

 


2008年度中山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表

厂、镇区名称

处理能力(万吨/日)

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情况

中嘉污水处理厂

20

一期、二期已建成并投产

配套管网已基本完成

珍家山污水处理厂

10

首期已建设完成正进水调试

配套管网已基本完成

火炬区

5

首期已建成并投产

配套管网已基本完成

小榄镇

10

首期和二期均已建成并投产

配套管网已基本完成

三乡镇

2

首期已建成并投产

配套管网已基本完成

坦洲镇

2

首期已建成并投产

配套管网已基本完成

板芙镇

1

首期已基本完成并进水调试

配套管网已基本完成

沙溪镇

(5.25)

首期已完成(泵站)

配套管网已基本完成

南头镇

2

首期已基本完成并进水调试

已完成93%

黄圃镇

2

首期已基本完成并进水调试

已完成83%

南朗镇

2

首期已完成98%

已完成44%

三角镇

2

首期已完成95%

已完成83.4%

横栏镇

1

首期已完成92%

已完成6%

大涌镇

1.5

首期已完成95%

已完成92%

东凤镇

2

首期已完成90%

已完成40%

古镇镇

5

首期已完成90%

已完成50%

港口镇

2

首期已完成96%

已完成50%

阜沙镇

1

首期已基本完成

已完成25%

民众镇

1

首期已完成95%

已完成25%

神湾镇

1

首期已完成95%

已完成80%

东升镇

3

首期已完成80%

已完成2%

全市合计

75.5




 注:沙溪镇污水纳入中嘉污水处理厂处理范围。


【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 构建污染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提升减排技术保障。重新修订《中山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各镇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修订方案》、《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和《中山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考核办法》等文件,全面落实污染减排工作任务。高规格召开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指示,与各镇区、各责任部门签订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目标任务。从2008年起,市政府对各镇区及市属各责任部门的污染减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重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协调,增加10个人员编制,建立专门总量减排工作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减排措施,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电厂脱硫工程建设,实施工程减排;按规定关闭小火电、小水泥,实施结构减排;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推广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实施监管减排。实施“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以来,中山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65.5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到75.5万吨,增长6.55倍;完成横门电厂2台机组、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项目的“油改气”工程;实现小火电机组停产退运34.9万千瓦,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29万吨。2008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0.314万吨和0.106万吨,顺利完成省下达的阶段性任务。

 
【污染源普查】 按照国家及广东省的统一部署,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市、镇两级共抽调12名市级普查指导员和322名镇区级普查指导员,聘请1612名普查员,市镇两级共落实普查经费1589.6万元,共清查污染源5万多个。国家和省污普核查组来检查时充分肯定中山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成绩。


【污染源监管】 修订完善《中山市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评比环保诚信企业、环保可信企业、环保警示企业和环保严管企业,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标示,全年共评出绿牌(环保诚信企业)46家、蓝牌(环保可信企业)63家、黄牌(环保警示企业)58家、红牌(环保严管企业)28家。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制度,组织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加强危险废物、严控废物、辐射源和进口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全年发放正式排污许可证3056份,核发临时排污许可证4292份,年审排污许可证1900个,组织对603个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含商住楼厂房的验收),审批污染治理设施闲置32个,办理工业废水转移报批手续2200宗,出具进口废物申请初审意见22宗,初审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8宗,检查转入放射源使用单位3家,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9家。完善危险废物、严控废物监督管理,专项检查企业63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701宗。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建立和完善系统运行、指挥、出警、查办的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环保数字化系统的效益。2008年,该系统监控企业300家,监控污染负荷占80%以上。启动建设机动车尾气、河流水质、空气质量在线监控系统的前期准备工作。


【环保监察】 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重点排查和清理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治污减排督查,重点解决“重信重访”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深化全市污染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制度,规范后监察监督整改制度,加大对环保红牌和黄牌企业的现场监测频次和巡查力度,建立检查台帐,促使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组织全市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以及群众的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期间,检查企业6503间次,打击环境违法行为148宗,处罚683.1万元。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现场监察力度,全年组织污染源日常监察企业2327间次,依法征收排污费,全年排污费入库额共3862万元,其中市局排污费入库额2871万元,镇区排污费入库额991万元。审批建筑施工噪声临时排污许可证246份,建设项目试生产通知书86份。抓好环境信访,集中排查、调处环境信访案件,受理投诉案件2275宗,共2979人次,办结2104宗,办结率为92.5%。受理“12369”环保热线投诉案件1544件,办结1363件,办结率88.3%。实施机动车排污监控,污染物排放检测申报车辆5200多台,与交警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气路检执法工作,抽检车数720辆,查处超标车数150辆,对5600多台车辆进行污染物排放检测及申报。检查视频监控点位,安装视频及网络传输线路、视频监控设备,调试38家前端废水及3家前端废气在线监测企业的相关设备,督促10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联网工作,实施跟踪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


【环保项目审批与监测】 全年审批建设项目9051项,因选址不当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总量控制目标而不批准的项目20项。按照环评法和环评制度的要求,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36宗、环境影响报告表160宗。提高监测业务水平,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全年共获有效环境质量数据22220个,污染源监测2598间次。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实验室认可复评审。


【年度环保考核】 严格按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新指标体系的要求和考核规范,按时完成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2007年分别得分98.24分和93.23分,分别居全省第二名和第三名。开展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市属各部门任务,分析存在问题,协调跟进落实。完成被纳入第四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名录的10家企业的评审工作。


【环保宣教活动】 以“生态中山因为有你”为主题,在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公众环保知识竞赛、“六五”世界环境日集会等活动,举办环保成果图片展,举办“创绿色生态城市,建和谐宜居家园”红段子大赛,派发环保购物袋,开设环保名家讲堂。表彰46家环保诚信企业、21家“绿色社区”、11家“绿色学校”,增强公众环保意识。(萧学谦)


附:2008年市环保局领导名单

  局 长:罗焯添

  副局长:詹根祥 陈健雄 余剑华

 

 

 


上一篇: 环境保护(2001) 【关闭窗口】 下一篇: 环境保护(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