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2001)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2 【成文日期】2001-12-08 【点击率】2103次


【简况】 2001年是“十五”时期的开局年,市环保部门以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和江总书记“七一”讲话为指导,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环保工作目标和要求,树立求实创新、勤政为民的作风,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突出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努力促进全市环境质量的改善,全面完成了全年的预定目标与任务。城市水、空气和声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工业企业对环境的污染逐步得到控制,全市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管理有所加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控制,环保队伍素质和机构能力建设水平得到提高,环境的行政执法和监管的力度不断增强,全市环境的总体状况保持良好。


【生态示范区建设】 3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生态示范区工作,并对农村生态建设、城市生态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市环保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上级对创建生态示范区工作的要求,结合中山的实际和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着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十个一工程”(即创建一批生态示范镇(村)、一批绿色学校、一批绿色企业和工业园区、一批绿色酒店、一批生态旅游景点、一批绿色食品生产示范基地、一批现代农业生产基地、一批无害化栽培示范基地、一批绿色住宅小区及一批生态住宅小区)活动。市环保局学习和借鉴国内其他地区创建生态示范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组织部分专业骨干和创建生态示范镇的镇区环保所工作人员到浙江省绍兴市、杭州市、临安市和安吉市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参观考察,撰写了《赴浙江省生态示范区考察报告》提交给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市委办编印的《工作通报》第15期全文刊登了这一考察报告。市民保护自然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不断提高,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方兴未艾,建成了一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中山香蕉”、“中山罗氏沼虾”和“中山塘鱼”等一批农产品获得了国家绿色食品认证;一批生态养殖、生态旅游和内河整治等生态建设项目在全市推广;全市共有16所中小学、幼儿园获“广东省绿色学校”称号;小榄镇、三乡镇和南朗镇翠亨村创建“广东省生态示范镇(村)”的工作于11月中旬通过了广东省环保局的考核验收,并于12月被命名为“广东省生态示范镇(村)”称号;探索建设生态工业,开展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的工业产品和开展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标准体系认证的工业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出现。三角镇高平工业区启动了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标准体系的认证工作,力争建设成为生态工业园区的示范单位。


【环境综合整治】 2001年,中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总得分为89.21分,在全省参加“城考”的2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四位。在四大项考核类别中,污染控制、环境建设、环境质量得分与往年相比基本持平或有所升高,但环境管理得分则有所下降,为此,市环保局从多方面分析和查找原因,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整改措施和建议。
  2001年,市委、市政府为配合第七届中国(中山)菊花品种展览暨农业博览会、广东(中山)科技合作暨成果交流洽谈会、中国(中山)国际电子信息产品与技术展览会的举办,增大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投资,改造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将原水泥路面重新铺上改性沥青,减少了城市交通主干道的扬尘和交通噪音。建成并投入使用金字山隧道,分流了部分经过中心城区的车辆,减轻了机动车对城区空气和噪声的污染。城区各办事处开展对内河整治及市政部门对城市污水管网的改造,增加了流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提高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量和处理率,改善了岐江河的水质。按照市环境卫生控制性规划建设的蒂峰山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基地,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评审,建设工程已启动,预计整体工程将于2003年完成并投入使用。市公共汽车公司于2001年购进并投入使用的170多辆达到欧洲I号排放标准的公共汽车,替换了过去那些残旧、破损和尾气超标的旧式公共汽车,降低城区公交车辆排放的超标尾气对城区空气的污染。
  2001年,市环保局加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工作,通过与公安交警、车管、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对机动车的排污检查实施动、静态管理。一方面加强对机动车年检站排气检测的贯标检查和指导,推行机动车排污维修治理环保认可制度;一方面开展机动车排污监督抽检行政执法,在机动车停放地依法实施监督抽检,并与市交警部门联合实施机动车道路监督抽检,查处了一批排污超标车辆,强制超标车辆进厂维修,使尾气排放达标。市环保局还协同有职能部门开展多次有关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建立了机动车检查与维护制度,开展了机动车排污净化装置的产品评审备案及机动车排污维修企业资格的评审工作,初步建立起机动车排污维护与检测网络。对全市车用燃料质量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测了车用汽油无铅化的执行情况,开展了化油器类轿车的禁售工作和国家新车排放标准的贯标认证工作的调研等。


【环保政务公开】 2001年,市环保局根据上级的要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特别是在各窗口部门,通过建章立制,实施标准化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推行政务公开:将与市民息息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办事程序或上墙公示,或印制成办事指南宣传单张,或上网公布;公布各办事机构的职能及人员设置、办事人员的行为规范,设立专门的业务查询电话和查询网页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尽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既做到工作有依有据,又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受到市民的欢迎。2001年,市环保局环境监理所作为广东省开展排污收费政务公开的先进单位,通过了广东省环保局的验收。


【现场环境监理】 2001年,市环保局把加大现场环境监理力度、提高监理效率作为现场环境监理的工作重点,根据环境监理机构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现场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及程序;加强对镇(区)环保所的管理和指导,明确了现场环境监理的范围、频次、内容和程序等;开发了现场环境监理系统,对建设项目、污染源及污染物治理设施进行系统管理,使现场环境监理合理、有序地进行。全市初步形成了市镇(区)两级的污染源环境监理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工作网络。
  市环保局根据国家环境监理工作制度的规定,充实了环境监理工作的内容,积极开展环境生态、水源保护区的巡视监理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监理人员共对翠亨—五桂山风景名胜区、西江水源保护区全禄水厂附近的环境生态、大涌镇和五桂山镇农村生态环境及长江水库周边环境等进行巡视监理。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制度与程序,除了按照制度开展建设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理工作外,还统筹安排镇区环保所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001年,市环保局现场监理部门到企业现场监理总计137天,占全年工作日的59%;共检查企业875家(次),比上年同期458家(次)增加了417家(次),增幅91%,其中污染源日间环境监理687家(次),夜间环境监理共10天48家(次),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家(次)。


【污染源监督管理】 继续完善污染企业排污季报制度,对污染源实行动态管理;实施排污许可证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年审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达到处理效果;完善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方案评估制度,促使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措施。2001年,全市新增安装规范化排放口标志牌的排污企业100家,其中安装废水标志牌 128个,废气标志牌14个,固废标志牌4个,噪声标志牌1个;为排污企业新核发排污许可证312个。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市环保局制定相应的建设项目规范化排放口工作程序及各种工作表格和资料,并着手开发规范化排放口管理系统。
  2001年,市环保局共对83件涉嫌环境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已作出行政处罚的58件,罚款金额共54.87万元。在作出处罚的案件中,不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的36件,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治理设施的15件,违反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7件,分别占处罚案件的62.1%、25.9%、12%,与上年同期相比立案数增加了12件,处罚数减少了3件;其中,不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的案件数比上年减少12件,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治理设施的案件数,增加6件,违反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案件数,增加3件。被处罚企业已经履行了43件,履行率为74.16%;其中不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的20件,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治理设施14件,违反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9件。


【排污收费】 2001年,市环保局环境监理所,采取多种行政措施和法律手段,确保排污费、全面、足额、按时征收,排污费开征额和排污费入库金额双双突破历史最高水平。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规范了排污收费制度,利用法律手段加大了对欠缴排污费的追收力度;部分镇区从4月份开始对未经治理排放的生活污水及烟尘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征收排污费,使各镇区的排污费征收额普遍上升。2000年12月至2001年11月,市环保局环境监理所共向384家排污企业开出排污费通知书金额167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144万元增加了526万元,增幅46%;实收排污费155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136万元增加了422万元,增幅37.1%。排污费入库率为93.3%。
  委托镇区环保所征收的排污费取得新突破。全市24个镇区环保所今年都开征了排污费。2000年12月至2001年11月镇区排污费征收入库总额为816万元,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比上年的624万元增加了192万元,增幅30.8%。其中征收额最大的是石岐区150.9万元,其次分别为三乡镇120.9万元、古镇镇92.6万元;征收额最小为神湾镇。除西区、神湾镇、小榄镇、横栏镇、阜沙镇、港口镇、板芙镇等7个镇区的征收额减少外,其余17个镇区都比上年上升,其中南头环保所增幅为862%,其次为沙溪环保所增幅690%。年度共返拨镇区环保所环保补助费563万元。
  在正常征收排污费的同时,市环保局还加大了追收拖欠排污费的力度,运用法律手段,对拒缴、拖欠排污费的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截止至11月20日,共对沙溪宝德漂染厂等14家企业88件案件申请强制执行。这14家企业拖欠排污费合计90.6万元,已裁定13家73件,裁定排污费金额为83.7万元,已执行入库金额(含滞纳金)53.4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01年,市环保局进一步完善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实施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在做好现有工业区环保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对落户工业区的非重污染项目,减少审批程序,由镇区负责审批,缩短审批时间。1~11月,全市共受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9389件,其中市环保局受理2367件,镇区环保所受理7022件,均突破历史最高记录,且群众对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的投诉较往年大幅度减少。在市环保局受理的2367件项目中,批准立项2132件,其中工业项目1595件,服务业537件;发环评通知217件,发治理通知191件(工业133件,服务业58件),批复治理方案186个。在环保所受理的建设项目中,数量较大的有小榄镇、古镇镇、沙溪镇和东升镇,数量分别为1500件、720件、658件、497件。

【主要饮用水源的保护与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 为了保护好西江、小榄水道、鸡鸦水道这些主要饮用水源,市环保局召开了市内各自来水厂负责人会议,要求各水厂明确各吸水点范围,规范取水行为,保证广大市民饮用合格的水。针对实际情况,市环保局建议市政府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处理好小榄水道两侧布设工业区与保护饮用水源的矛盾关系。
  市环保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所有新建项目必须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对企业排污的监督管理,要求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确保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配合水利局开展内河整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通过搬迁整改内河两岸的企业,减少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清理内河沿岸的围河养殖场以及垃圾处理站点等,督促相关镇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切实解决镇村生活污染物排放引起的内河污染问题。


【环境监测】 2001年,市环境监测站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理顺工作关系,细化目标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业务和理论学习,不断改进监测方法,拓展新项目的研究监测,切实执行各项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较好地完成了各类监测任务。全年共报出各类监测数据4.13万个,按期顺利完成常规水、气、声及“五报”的编报,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在原有开展周报、日报的基础上,于10月下旬开展了空气质量试预报,经对比和验证,试预报数据准确率基本符合要求。饮用水源水质按省局部署实行按月监测,并以月报形式上报,监测项目由20项增至31项,并按照新规范、新标准执行。24小时功能区的噪声点位,经过现场布点研究和报上级批准,分别在二、三类区各增设1个点位,点位数由6个增加到8个,使监测数据更具代表性和完整性;不断提高常规监测编报质量和时效性与针对性,逐步加强对环境质量的变化原因分析和趋势预测。


【环境信访】 从3月份开始,按省监理所要求,把一部分电话投诉进行立案处理并予以统计。全年市环保局接受环境投诉案件278件,共946人次,与上年同期的170件、872人次相比,投诉案件数量明显增加。从投诉内容来看,仍以废气污染及噪声扰民为主,分别占所有投诉案件的46%和30%,与上年同期的45%和33%相比,差别不大。通过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环境信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妥善处理全部获受理的环境投诉案件,至11月中旬已结案的有222件,结案率80%;3月,在中山市举行的全省环境信访工作会议上,市环保局环境监理所获评为广东省环境信访工作先进集体,信访室主任刘志平获评为广东省环境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机构改革】 2001年,市环保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理顺内部机构设置,调整职能,加强人才培养,改变机关作风。局内设科室由原来的四科一室(规划科、监督科、计划财务科、法制宣传科、办公室)调整为三科一室(建设项目管理科、污染控制与生态保护科、综合科、办公室),科室精简1个,行政人员编制增加2人,中层干部职位增加1个。经过机构改革,明显提高局机关行政人员整体素质,解决了机关中层干部平均年龄偏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按各人专长从新安排机关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达到了结构调整的预期目的。


【环保宣传教育】 市环保局与中山广播电台合作。每月定期开展环保专题节目,向市民宣传环保法律知识,利用电台新闻直通车的机会现场解答市民在环保方面的问题,并接受市民对环保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投诉。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市环保局与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环保部门分别在“两地四市”共同策划和组织了以“绿色运动,健康人生”为主题的环保系列活动,唤起两地四市人民共同参与环保,健康体魄,丰富人生,此次活动仅中山市就有数千人参加。小榄镇策划并承办全国“环保杯”绘画大赛,收到参赛作品近万幅,经过评选,109幅作品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市环保局积极协助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的活动,向数万名在校学生宣讲环保知识,有5所中小学校年内创建成为“广东省绿色学校”,使中山市获此称号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达到了16家。参加由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建设部分别在青岛市和厦门市举行的全国城市环境保护成果展览会,在厦门市的展览会上,中山市获得一等奖。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市环保局加大了推广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标准体系的有关工作,11月27日,与香港科荣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联合举办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ISO14000企业绿色通行证研讨会,来自全市26个强优企业和市科技局、旅游局、水利局等单位共70多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科研】 2001年,市环保局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市环科所)与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中山大学环科所、华南环科所等持有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证书的单位合作开展了中山发电A厂扩建工程等10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下简称环评工作),完成了中山市三乡镇污水处理厂、水库坑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分场、中山市民三工业区(城镇南工业园)等7个项目的环评工作。市环科所与市环境监测站合作完成了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等14个建设项目的专项环评工作。完成了中山市华达玻璃幕墙厂等323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完成的环评工作数量突破了历史最高记录。
  环保科研工作取得新进展。市环保局参与的科研课题有:与珠海市环保局和华南农业大学共同承担的由广东省环保局下达的科研课题《前山河水葫芦综合治理研究》和与中山学院共同承担的中山市科委项目《中山市水葫芦综合治理》2项。市环保局围绕课题定期开展了市辖区内水葫芦的分布与危害调查、水葫芦增殖规律与自然天敌调查研究等工作,从国外引进了2种水葫芦天敌,正在进行水葫芦天敌的繁殖、生物学、生态学及其对水葫芦的控制作用的研究工作。此外,市环保局还积极组织新的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其中由市环科所主持的《结合城市景观的人工增氧技术对石岐河水质改善的机理研究》、《中山市疣吻沙蚕与有机稻复合生态系统研究》已分别由省环保局和中山市科技局批准立项。由市监测站主持的《中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现状、趋势及防治对城市空气影响的研究》已由中山市科技局批准立项。(余剑华) 


附:2001年市环保局正、副局长名单

局 长:冯煜荣

副局长:陈宜标 程向红 吕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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