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2000)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1 【成文日期】2000-12-08 【点击率】1967次


【简况】2000年,市环保部门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与保护生态并重,结合开展全省环境保护系统行风评议工作,针对全市当前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年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环保工作任务。以水环境保护工作为重点,强化审批把关,从严控制污染源;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治理镇村内河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强化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工作。在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中开展“三讲”教育和行风评议活动,全面促进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全年城市空气污染指数(API)小于或等于100的周数为52周,没有超过100的周数,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仍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之内;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值为54.3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年平均值为69.2分贝,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城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境内4条主要河流(西江河中山段、小榄水道、鸡鸦水道和横门水道)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II类——III类水质标准,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万元工业产值“三废”排放量呈逐年减少趋势,农业、林业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状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为100%,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68.31%;汽车尾气达标率为79.65%;全市自然保护区覆盖率为15.14%,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7.3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1.33平方米,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为62.16%。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对中山市“一控双达标”工作的核查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核,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均取得较大进步,基本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12月,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被国家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授予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称号。5月25日,根据《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中山市环保局与中山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定产权移交协议,把市环保局属下的中山市环保实业发展总公司、中山市环保高新技术开发公司、中山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移交给中山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至此上述3家公司正式与市环保局脱钩。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山市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工作与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相结合,制定了《中山市镇区环保管理工作年终考评办法》。考核指标分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管理、环境建设4类,共25项,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对镇区环保工作进行考核。通过完善“城考”运行机制,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整治岐江河及镇村内河水污染,治理尾气超标机动车,对城区饮食业实施“油改气”工程,加大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力度。稳步提高城市环境卫生工作,2000年“城考”及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有关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经省政府及省环保局审核,中山市“城考”总分为88.33分(含3分工作分,详见《2000年中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汇总表》),在参加考核的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连续4年保持第三名;全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首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1999年12月至2000年11月底,市环保局共受理报审建设项目1848个,较上年上升54%;已发出环保立项许可证的有1575项,资料不齐需要补充报审资料的264个。不同意立项的9个,主要是因为选址不当(所选地址缺乏环境容量)或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等原因而否决的。配合支持全市经济发展,全年市环保局初审同意20家单位进口废纸板等可利用固体废物合计82.05万吨。


【污染源监督管理】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2000年,市环保局逐步建立并完善了污染企业排污季报制度,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实施在线自动监控,实行动态管理。实施排污许可证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年审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达到处理的效果。实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方案评估制度,促使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开展促使城区饮食业转用清洁能源的工作,至2000年底,实现“油改气”的企业127家,正在整改的53家,已改和正在改的企业占需整改企业数的64%。贯彻落实《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市环保局于4月18日至21日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沿岸的45家污染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被检查的污染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废水达标排放,表明中山市在经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开展环保“双达标”活动后,各污染企业提高了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的工作水平。


【环保执法】2000年,市环保局在定期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的基础上,加大经常性的现场执法检查的力度,并实行了违法案件查处分开制度,将现场检查权与处罚权分开。执法人员一经发现环保违法行为,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并立案,然后将卷宗移交负责案件审核及定性的业务部门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节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切实执行《行政处罚法》,市环保局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过程中,向违法行为人实行告知、申辩和听证程序,改变了过去违法行为人只能被动接受处罚的局面。在全年环保部门查处的77宗环境违法案件中,有3宗案件的违法行为人提出了听证的要求,经过听证,当事人均对处罚不表异议。8月4日,市环保局应当事人中山市德晨家具有限公司的要求,就该公司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即投入生产而被市环保局处罚一案,首次对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举行听证会,经过听证,当事人承认本身违法事实清楚,环保部门处罚依据充足,愿意接受处罚。听证程序提高了听证者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消除其对环保执法工作的怀疑。


【超标排污收费】2000年,市环境监理所通过加强对排污单位排污量的核定,加大排污费的追缴力度,加强现场监理执法,使全市环境监理工作较上年有了较大的起色,特别是扭转了排污费征收金额下降的局面,1999年12月至2000年11月开出排污费通知书金额共1144.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87.78万元,增幅为19.6%;实收排污费1136.33万元,增加了266.88万元,增幅为31.5%,超额完成了全年的收费计划,排污费入库率为99%。在全市24个镇区环保所中,已有23个镇区环保所依法对辖区内的污染企业开征了排污费,1999年12月至2000年11月,镇区排污费征收入库总额为6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8万元,增幅为6%。


【环境监测】2000年,市环境监测站在完成环境空气质量周报、各环境要素的常规监测、环保“双达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限期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污染源监督监测、排污收费、事故处理等方面的环境监测工作中,都提供了优质的服务,特别是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正式投入使用,使全市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实现了质的飞跃,全日报送城市空气质量情况,10月1日,市环境监测站正式向社会及传媒发布中山市区空气质量日报。提高了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建立站内细菌实验室及开展细菌项目监测,增加降水、废水、废气中监测项目,提高全市环境监测的能力。12月,省环保局授予市环境监测站省优质实验室称号。


【环境影响评价】2000年,为申请环保立项的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20件,已完成9件,编写本底调查报告书27件,填写本底调查表211件。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扭转中山市机动车尾气达标率偏低的落后局面,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上年市政府《关于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通知》(中府[1999]135号文)精神,市环保局于年初成立了机动车尾气监测工作小组,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工作,逐步完善机动车辆的检测和维护、维修制度,特别是加强了对超标车辆发动机的维护工作。全面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机动车尾气防治条例》,制定了《中山市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已开始组织实施。


【内河水质污染防治】为掌握全市内河水质污染现状,市环保局抽调专门力量调查坦洲镇的地表水环境现状,根据调查结果,编写了《中山市坦洲镇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报告》,并根据《报告》内容向市政府报送了有关内河污染现状的政务信息,供市政府领导决策参考,并为于8月初在小榄镇召开的全市镇村内河整治工作现场会提供了有用的素材。会后,市环保局派出5个检查组,查清内河污染状况,提出了解决“三源”(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三乱”(乱建厕所、乱围河养殖、乱丢垃圾)问题的建议,并在环保系统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制订了《中山市内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确立了内河整治在继续从严控制工业污染源的基础上重点整治生活型污染和农业污染的工作策略,提出要将防治内河水污染与建设全市生态示范区相结合的思路,通过设立内河交接断面监测断面水质的好坏来考核镇区内河整治工作成效的设想。


【环境保护计划与规划】由广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历时近5年,三易其稿的《中山市建设碧水、蓝天、绿地、花鸟城跨世纪环保规划》于6月23日通过市内外专家评审。该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重视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的提高并与自然的和谐,注重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成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在国内同类规划研究中具有较先进水平。该规划以保护生态环境,控制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染及防治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为重点,提出了“碧水、蓝天、绿地、花鸟城”的总目标,规划了相应的环境指标体系及环境功能区,提出了具体的、有计划性的措施,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做好“十五”环保规划工作,开展全国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工作,市环保局编制了《中山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报送市“十五”规划编制办公室。委托华南农业大学编写的《中山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于10月23日通过了由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环保科研】配合全市开展镇村内河整治及清理水葫芦的工作,寻求彻底根治水葫芦危害河道的方法,市环保局与华南农业大学联合开展了治理水葫芦的科研工作,科研方向是用生物防治的办法来控制水葫芦的生长,从而达到大幅度降低人工清理工作强度的目的。科研项目已经省环保局批准立项,科研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环境信访】2000年,市环境监理所信访室共接获环境投诉案件151件,比上年减少21.8%,全部案件均在当年处理并结案完毕。在所接的投诉案件中,以投诉废气和噪声污染的居多,分别占所接投诉案件的49%和33%;上级转办及群众来信仍占多数,分别占全年投诉案件的29%和54%。全年共接待信访人员为878人次,比上年的777人次增加了13%。


【环保队伍建设】2000年,市环保局在领导班子中开展了“三讲”教育,在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活动期间,市环保局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环保工作,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市环保工作及环保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镇两级环保机构共召开30多场行风评议座谈会,发放3000多份意见征集表,多方面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各界群众对环保部门行风建设的满意率达97.1%。局领导在“三讲”和行风评议活动期间以身作则,带头参加“三讲”,勇于剖析自我,并参加了市纠风办、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行风评议大家谈”节目,4位局长上电台接听群众电话,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环保政策,并就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解释和说明,增加了环保工作的透明度,消除了部分市民对环保部门工作的一些误解,受到群众的好评,在干部职工中树立了榜样,全局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三讲”的满意率达92.7%。城区的中区办事处与北区办事处合并成石岐区办事处以后,夏芬成为全市第一位通过竞争上岗的镇区环保所长。5月23日,市环保局团支部与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举办青年志愿者绿色环保单车行活动,青年志愿者们骑自行车从市区出发前往翠亨村孙中山故居、横门海上庄园,沿途向市民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派发可重复利用的环保购物袋。(余剑华)


附:2000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长:冯煜荣


2000年中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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