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以为人民谋利益为宗旨,以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为目标,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前瞻性。重视研究关乎民生的规划项目,镇区规划管理逐步成熟。加大规划编制和研究的投入,全市投入经费3626.34万元,其中市级投入2188.9万元,19个镇共投入1437.44万元。全年受理案件30835宗,结案37570宗,其中村镇建设报建、验收和业务变更案件27341宗,城区单位建设工程报建2427宗,办理各类批件633件。
【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配合并参与由国家建设部和省政府联合开展的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工作,强化中山在珠三角区域中的地位,明确中山在珠三角中的定位,把握区域发展中的机遇,共享大型基础交通设施。针对《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和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广珠铁路建设、港珠澳大桥等区域性重大项目的建设对中山未来发展产生的影响,及早开展研究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城市空间发展概念规划整合研究】 7月21日,在市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向市四套班子领导汇报了市城市空间发展概念规划整合研究报告。该研究报告从战略高度对城市未来发展作出理性的分析和前瞻性的判断,随后获市政府发文批准,成为中山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管理及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 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中山市规划设计院联合编制,初步完成现状资料的收集整理,明确规划修编的重点为拉大城市发展框架,调整城市空间结构,提高中心城市辐射能力;立足于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市域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立足于改善生态环境,明确市域空间管制的范围、内容和措施等。初步提出调整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的重大设想。
【民生项目规划研究】 重点开展全市组团发展规划、中山市东部岸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中山市产业集群对城镇发展的影响、实施城市规划动态等研究。针对城区交通日益拥挤的问题,开展城区几个交通堵塞点的整治研究和城区近期建设停车场选址研究。提出对五桂山综合保护的建议,为开展五桂山生态保护区规划作前期准备。调查全市古建筑和古村落,在第三届中国建筑史学国际研讨会上作题为《中山市古村落保护的方法与实践》的报告,展示中山古村镇及古城保护与更新的图片。根据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部署,摸底普查近现代建筑,为评选优秀近现代建筑作前期准备。
【重大专项规划编制】 重点推进并完成道路交通综合规划和市域给水、污水和中心城区污水排放等市政专项规划及中山市污水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古香林郊野公园、一河两岸景观改造、旧城区分区和路网等专项规划。完成市职业技术学院、浦鱼洋水厂、市消防特勤中队、市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区办事处、库充及东区北部小学、市司法局及西区商业广场、南门市场和东门市场及泰安市场改造、中山学院发展用地、旧城区停车场选址、东区和石岐区学校用地、东区福获村洋角口村搬迁选址、博爱路改造后建筑控制线项目的研究、规划、选址、报建等工作。
【城市规划技术和管理规范体系】 5月,实施新修订的《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将成熟的城市规划指标和做法用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既符合中山实际,又与国家和省已颁布的有关规划建设技术规范相衔接,为规划审批和管理提供尽量完善、全面的依据,避免审批的随意性。通过调查研究,建立城市规划管理规范体系,为市政府草拟《中山市城市规划公开规定》、《中山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中山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内工厂搬迁的实施意见》、《中山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及管理规定》、《中山市房屋顶美化绿化实施办法》等文件,其中《中山市城市规划公开规定》已颁布实施。
【公开与听证】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中山市城市规划公开规定》,在媒体公开已批准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对相邻居住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及直接关乎他人重大利益的其他事项等多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告知利害关系人。其中,部分项目应利害关系人申请,召开听证会。使建设方在城市规划公开与听证过程中加强与利害关系人的沟通,较好地解决了双方的分歧;同时,由于行政许可前,各种民事、行政法律关系已理顺,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避免了纠纷,减少了群众集体上访。
【镇区规划管理】 不断完善机构,建章立制,技术力量日益充实,镇区规划管理逐步成熟,其中古镇镇拟定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设立总工程师室和报建管理办公室;黄圃镇实行专人分区、分片管理;坦洲、三乡等镇实施规划公示制度;小榄镇把初审工作前移。部分镇区在注意规划管理的合理性、合法性的基础上,尝试把城市景观的理念注入日常管理中,重视建筑立面的规划管理。继续实施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小榄、三乡、板芙、黄圃、神湾、东升、三角、港口的总体规划已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在落实总体规划过程中,注意以道路桥梁为重点,其中三乡镇完成道路系统指导性规划,道路系统控制性规划已送市规划局审查;东升镇将规划路网实地定位,完善全镇路网规划及整治现有道路。
【依法行政】 7月,试行《中山市规划局依法行政手册》,明确规定各科室与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各项业务的法律依据、所需资料、运作程序、审批时间,执法责任与过错追究制度等。调整与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事项由8项减至4项。取消复线环节、邻房协议书和危房重建保证书等审批所需资料。9月,规划局依法行政工作获得省法制办充分肯定并于11月16日召开的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书面经验介绍,在12月15日召开的全市依法行政经验交流会上被评为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规划执法检查】 9~10月,规划局在市人大经济建设委员会指导下开展镇区城市规划执法大检查,通过查找漏洞和分析问题,规范程序,引起镇区重视规划法制化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冯继妍)
附:2004年市规划局领导名单
局 长:萧剑忠
副局长:刘慧林 陆德华 何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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