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2008)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9 【成文日期】2008-12-08 【点击率】1979次


【简况】 2008年,完成审计(调查)项目56个(不计所属单位和延伸单位),完成年度计划的122%。查出违规金额282万元,损失浪费金额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9.46亿元。向市委、市政府、省审计厅提交工作报告、信息104篇,其中被领导批示采用26篇。从管理体制和机制上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意见、建议189条,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建议制定整改措施21项。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上,加强审前调查和分析工作,以规范预算收支管理和财政分配秩序为目标,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突出以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检查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检查财政政策的制定、落实和执行情况,特别加强涉及民生的重点资金与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由收支并重向以支出审计为主转变,二是由市本级支出向市本级支出和镇级、部门支出并重转变,围绕预算资金的收缴、分配、拨付及使用环节,重点检查预算执行中的不真实、不合法、不规范问题。“同级审”共延伸175个单位,出具小组审计报告22篇。向市政府提交的《2007年度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客观反映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和坚持依法理财采取的措施和成效,对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和取得的效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反映预算执行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的13个方面20个问题与不足,从体制和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23条。通过审计,进一步促进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结果得到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和计划,开展部门和镇级预算执行审计。全年完成部门和镇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4个,查出滞留闲置资金48万元,违规改变资金用途5万元,超预算列支439万元,其他违规或管理不规范金额3.02亿元。


【经济责任审计】 贯彻落实《中山市经济责任审计操作办法(试行)》,全年审计16名经济责任人(含上年结转项目3个),其中12名党政领导、2名事业单位负责人、2名国有企业负责人,查出违规金额15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4.58亿元,提出意见建议95条。全市村(居)委会换届审计工作于第一季度结束,全市24个镇区(石岐区原9条村已改制为资产经营公司未列入行政村换届审计范围)成立审计小组137个,参加审计人员530人,审计村(居)委会255个,审计资产总额230.30亿元,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金额3.57亿元。按市领导批示要求对村(居)委会换届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同时按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在全市新“村官”上岗培训班上将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如何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作为培训内容进行讲解。9月中旬,召开全市第四届村(居)委会换届审计工作交流暨总结评比会议。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协同市农业局制订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性意见。


【政府投资审计】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市镇两级财政拨款兴建的重大工程项目实行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选择政府重点、群众关注热点的项目,突出抓好财政投入资金量较大、分布相对集中、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计。初步与发改、财政、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建立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规范化。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在翠山公路一标工程、羊角涌(银湾东路至石岐河段)整治工程、大涌口水闸重建工程、城桂路第V标工程、城南路改造一标工程等5个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中,在中介核定造价基础上审计再审减169.52万元,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结算高估冒算和多计工程造价行为,直接减少投资资金和损失浪费,节约建设资金。


【专项资金审计】 对社会保障资金、重点水利资金、重点环保资金、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补贴经费、扶持老区及后进村发展经费以及扶困助学资金、四旁绿化资金、农桥路网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对实行一级财政预算的镇区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关注专项资金是否科学、合理、完整编制预算,是否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是否专款专用以及是否有效管理等,注意检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揭示影响效益的问题和原因,揭露和反映影响宏观调控经济效益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加强宏观调控的高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年完成审计项目8个,审计专项资金总额43.24亿元,查出虚列支出1917万元,账外资产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591万元。


【效益审计】 注重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料利用、行政效能等方面综合考评其效益、效率和效果。从立项、拨付、管理、使用和效益等环节进行检查,重点查处和反映由于违法犯罪、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问题,评价投资效果,检查预期的目标和经济、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年完成审计项目26个(包括含有效益审计内容的项目),查出违规改变资金用途46万元,账外资产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8亿元,提出审计建议60条。


【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年审制度】 3月,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5月,召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年审制”工作会议,明确对年审制审计工作进行“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审计方案,统一工作要求。


【企业审计】 将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相结合,摸清企业家底,发现存在问题,监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市兴中集团公司和市城市投资集团2007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对市政工程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转制评估报告与实际存在重大差异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查出企业管理不规范金额2.09亿元。


【内部审计】 全市内审机构有87个,从事审计人员361人,其中专职人员165人。全年完成各类审计项目4302项,查出损失浪费金额5830万元,增加效益2533万元,提出建议意见被采纳4205条,建议给予行政处分3人,财务决算审签560个。通过召开分片座谈会、现场检查指导、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检查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举办审计业务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培训,密切与镇区的联系和沟通。5月,发出《关于加强镇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镇区审计机构、人员和经费提出明确的要求,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政府还贷公路审计调查】 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参与2008年全省政府还贷公路收费还贷及还贷基数余额情况审计调查,涉及市路桥公司管理的12个政府还贷公路项目,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4852万元,顺利通过省审计厅和交通厅的会审。


【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 自汶川地震发生以来,在“统一方案、统一编组、统一实施、统一报告”的四统一模式下,严格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迅速组织审计力量,采取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方式对财政和社会捐赠款物的募集、管理、拨付、结余等情况进行审计。基本上摸清全市抗震救灾款物的捐赠、管理和使用情况,掌握抗震救灾款物归集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制度上提出加强抗震救灾款物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初步积累应急救灾款物的审计经验。审计结果表明,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的安排、拨付、管理和使用,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中山审计事业改革开放30年】 1984年7月,成立中山审计局。成立初期,主要执行专项审计和企业审计。专项审计是对农业资金、水利资金、教育资金、农桥路网建设资金、四旁绿化资金、扶持老区及后进村发展经费以及扶困助学资金等多项专项资金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企业审计由以财务税收检查为主要方式监督经济运营转为审计监督。1985年,审计市粮食局、食品公司、生产资料公司、农行中山支行、拆船公司、华联钢铁企业有限公司等,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53万元,上缴省、中央财政收入222万元,上缴市财政收入47.7万元。2001年,由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组成联合审计组审计全市13个路桥收费站投资收费还贷情况。审计发现存在还贷能力低,财务管理不完善,核算不规范,违规计提折旧、维修费、应付利息,多列支养路费,养路费包干没有依据等问题。审计市岐江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境外公司及境内办事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查出违规行为金额10.95亿元,揭露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不实和管理混乱等问题,促进企业转制,避免国有资产流失。1988~2008年,开展金融机构(部门)的审计,查出违纪行为金额19.88亿元。1986年后,在经济管理部门中建立内审机构进行内部审计。2002年起,各镇区每年对30%以上的村级主要负责人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镇村的财务监督。至2005年,全市内部审计累计审计单位24710个,查出损失浪费资金5.58亿元,促进增收节支2.3亿元。
  1989年,贯彻《广东省全民所有制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议办法》,市属国营厂长经理在任期届满、提拔调动、辞免职、离(退)休前要由企业主管部门提请审计机关对其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1999年1月,市委、市政府联合制定《中山市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办法》,市、镇(区)、村(社区)三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因调任、转任、轮换、退休、辞职、辞退、解聘和裁撤合并等离任的,必须接受审计。2000年,成立市经济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跟踪调查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同年,设立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和综合协调工作。2001年4月,建立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调配合。2003年,市政府制定《中山市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级经济责任审计。
  1996年起,参与政府项目工程的分标、评标、开标工作。1997年起,每个政府工程项目留30%的工程款,经审计认可后再由财政拨付,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政府建设项目结算的管理。2007年,印发《关于开展镇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指导意见》,推进全市各镇区开展同级财政拨款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
  1996年后,预算执行审计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如实披露审计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规范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1997年,成立以主管审计的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同级审计协调小组,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的工作力度。重点审计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2001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区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完善镇区财政管理。2002年,市财政局根据审计意见,专门发文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从7月1日起,对物业出租、出借专项资产收入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重点除上述部门和专项资金外,还增加专项资金的分配、划拨、管理及其效益的审计。至2008年,累计审计单位1256个,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111.34亿元,上交财政2.82亿元。(何茵明)


附:2008年市审计局领导名单

  局 长:萧剑忠(8月止) 吴维兴(10月起)

  副局长:胡静戈(1月止) 陈福成 杨伟文 冯欣荣(11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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