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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况】 1998年,市审计局严格执行《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全年共完成39项124个单位的审计,审计调查单位4个,审计对象涉及财政、金融、基建项目、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等;查出违规行为金额1.28亿元,应缴财政1455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974万元。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审计综合报告及有关信息26篇,及时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财政税务审计】 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开展了市本级199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市财政局、地税局进行了审计,并对10个预算执行单位开展了延伸审计。审计重点是预算执行情况及“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落实情况。共查出违规行为金额6615万元,处理上缴财政903万元。对5个镇区进行了财政决算审计,查出违规金额451万元,已缴财政422万元。针对镇区财政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加强镇区财务管理的建议。
【金融单位审计】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对2家中保公司及3家证券公司1997年度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902万元。
【基本建设项目审计】 开展了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计,为政府节约资金1965万元,促进了基建资金的合理使用,减少因施工单位高套定额和高算工程量等造成的损失。
【粮食亏损挂帐审计】 按照审计署的部署,对全市粮食系统35个单位开展粮食亏损挂帐审计,共纠正违规行为金额3070万元,为市政府摸清了粮食的购销状况。
【经济责任审计】 对8个行政单位及镇区进行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全市的反腐败工作,并为市委、市政府任免领导干部提供参考。查出一些镇区领导的经济问题,已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6人。
【企业审计】 对8家市属境外企业进行了审计,对1个集团公司及属下17家企业进行了财产清查,查出违规行为金额1398万元,掌握了企业的经营情况,为政府对这些企业开展下一轮改革提供参考依据。此外,还对市3家省重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了业绩审核。
【专项资金审计】 对水利资金、公安收费和罚款、救灾款物、红十字会基金等进行了专项审计。弄清了这些专项资金的筹集及使用情况,查出并处理上缴财政100万元,追还侵占挪用资金39万元。
【内部审计】 全市已建立内部审计机构655个,配备内审人员2060人,完成审计事项994项,查出损失浪费金额418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41万元,提出意见建议被采纳358条,纠正违纪金额1017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4件,建议给予行政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巫颖洁)
附:1998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郑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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