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1991-1997)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1991-1997) 【成文日期】1997-12-05 【点击率】1684次


【简况】 全面实施《审计法》,加强审计执法力度,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肃财经法纪,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7年来,市审计局共审计604个单位,审计对象涉及财政、金融、基建项目、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外国政府贷款等;查出违规违纪金额2.96亿元,增加财政收入8777万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3969万元,追还侵占挪用资金1229万元,促进增收节支2346万元。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审计综合报告及有关信息116篇,及时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财政税务审计】 按照《审计法》规定,1995年起审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1997年按照审计署的工作计划安排,市审计局开展了市本级199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市财政局、地税局及市金库进行了审计,并对6个预算执行单位开展了延伸审计;审计重点是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共查出违纪金额100万元,处理上缴财政100万元。1997年对2个镇区财政进行了财政决算审计,查出并处理了违纪违规金额439万元。针对市财政性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加强市财政性资金管理的意见。
 

【金融单位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审计】 每年审计2~3个金融单位。1997年对市信托投资公司和农业银行中山分行进行了信贷资金和财务收支等内容的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370万元,纠正转移截留收入、挤占成本费用1261万元,审计处理上缴财政109万元。同年,还审计了市围垦公司的外国政府贷款情况。
 

【国家建设项目审计】 自1995年起,对市地方财政拨款基建项目的决算进行审计,1995~1997年,通过基建审计,为政府节约资金2346万元,促进了财政及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监管,杜绝和减少因施工单位高套定额和高算工程量等造成的损失。
 

【医药行业及医院审计】 1997年,开展了医药行业及医院1996年度执行国家医药政策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及药品市场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共审计国有医药流通企业2家、医院1家,查出违纪金额1052万元,披露了这些单位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医院收费失控、隐瞒利润等问题,并处理了违纪行为。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单位的审计力度。通过审计发现,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不规范,一些单位坐支或悬留各种行政性收入,造成财力分散,部门权力膨胀,群众意见大。为此,1994年向市政府提出对行政性收费实行集中管理及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建议,被市政府接纳。
 

【专项资金审计】 1994年审计土地收入和支出,帮助市委、市政府弄清全市土地收支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追收外借款4亿多元。提出了建立土地基金的建议,为此,市政府制定了《中山市土地开发基金征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府[1994]53号),加强对市土地基金的征收、缴纳和使用的审计,坚决查处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建立基金机制,集中了市级财力,加强了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
 

【境外企业审计】 1994年对全市驻港澳企业进行审计调查,发现境外企业由于没有监督制度,从未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导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无法掌握境外企业所占的资金量和效益。对此,市审计局向政府提出一定要求境外企业上报财务报表,加强境外企业管理的建议,并得到市政府采纳。1997年对4家境外企业进行了就地审计,对17家境外企业的经营进行了审计调查。
 

【经济责任审计】 1991~1992年,审计企业的厂长(经理)离任(任期)经济责任,分清经营者的责任。1995年以来,开始了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1997年对5个单位进行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查出一些单位、部门领导的经济问题,其中3个单位案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已逮捕有关人员3人,作出处分的(副处以上干部)2人,正在审查的有2人。促进了全市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为市委、市政府任免领导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 1997年,全市已建立内部审计机构656个,配备内审人员2063人,完成审计事项2459项,查出经济损失260万元,促进提高经济效益331万元,纠正违纪金额363万元,提出意见建议被采纳325条。7年来,全市审计师事务所由1991年的1家发展到1997年的6家,从业人员从1991年的5人增加到1997年的92人;业务领域从验资、年检拓展到资产评估、国企审计查证、基建审计、经济案件鉴定、担任常年顾问等。1997年全市审计师事务所坚持服务、信誉、质量第一的原则,共完成委托事项1502项,其中财务收支审计303项,基建审计66项,验资年检885项,资产评估113项,国企审计查证、承包离任审计及常年顾问等135项,核减基建预决算金额910万元。
 

【协会团体组织】 1995年11月20日,中山市注册审计师协会成立,负责全市审计师事务所的管理监督。1997年4月10日,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两会联合的精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举行特别代表大会,宣布市注册审计师协会与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为中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全市审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实行统一管理。(巫颖洁)

#p#副标题#e#

1991~1997年中山市审计局审计情况表 

 

年份

 

审计

单位

(个)

比上年

增减(%)

查出违纪金额(万元)

应上缴

财政

(万元)

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

(万元)

应追还侵占挪用资金(万元)

已上缴财政

(万元)

促进增收节支金额

(万元)

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及信息(篇)

1991

192

156

4004

550

 

299

550

 

 

1992

127

-33.85

981

107

 

22

107

 

 

1993

36

-71.65

1067

 

 

127

 

 

12

1994

69

91.67

9840

2930

 

531

2930

 

26

1995

66

-4.34

4988

179

 

15

179

1261

23

1996

57

-13.64

6126

4843

3969

145

4843

352

35

1997

57

0

2612

168

 

90

168

733

20

合 计

604

 

29618

8777

3969

1229

8777

2346

116

 

中山市审计师事务所名录表

 

事务所名称

成立时间

地   址

中山市审计师事务所

1989.3

柏苑新村芙蓉阁7幢二楼

中山市兴中审计师事务所

1993.12

悦来南路20号

中山市花城审计师事务所

1994.3

小榄镇新永路159号

中山市富城审计师事务所

1993.2

南头镇南和中路

中山市信诚审计师事务所

1994.6

黄圃镇沿江路

中山市谷都审计师事务所

1994.11

三乡镇文昌路

 

附录:1991~1997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陈华庆(1991.5~1993.8)

 郑合源(1993.8起)

上一篇: 无 【关闭窗口】 下一篇: 审计(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