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理(2009)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0》 【成文日期】2009-12-07 【点击率】1825次


简况】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价格形势复杂多变。物价部门紧扣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历史机遇,抓住经济社会转型有利时机,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充分行使价格杠杆职能,大力推进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继续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下降2.9%,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开展各类价格监督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行为269宗,罚款81.51万元。严格落实清费减负政策,减轻社会负担3168万元。评选出109家价格诚信单位。开展收费年审,审查总额21.45亿元。受理各类价格咨询1575件,投诉729件,立案查处257件,涉案财产价格鉴定6196宗,涉案金额6726万元。2009年11月起,动用价格调节基金,连续三个月对低收入群体给予临时燃气价格补贴75万元,减轻高气价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

价格运行情况】 2009年,价格总体运行情况与全国、全省基本一致,呈现“V”字形走势。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下降2.9%,降幅大于省0.6个百分点,大于全国2.2个百分点。1~12月,CPI单月走势分别为-0.8%、-5%、-1.5%、-3%、-3.7%、-5.8%、-6.1%、-4.3%、-4.1%、-1.6%、0.1%、0.9%。从消费类别看,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五降三升”的态势。其中,居住类、食品类、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分别下降11.7%、2%、1.4%、1.4%和0.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烟酒及用品类、衣着类分别上涨0.9%、0.6%和0.4%。从结构上看,食品类价格的大幅下降是CPI低位运行的主因。监测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生猪饲养出栏价格承接2008年跌势逐月下探,至5月,最低为每50公斤487.5元,降幅较年初回落28.57%,随后逐月小幅回升,12月比5月回升23.84%,出栏价格回复到每50公斤603.75元,同期屠宰价格与出栏价格走势相似。全年生猪饲养出产和屠宰场批发年均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580元和640.29元,分别比上年下降25.8%和23.53%。

价格宏观调控】 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影响,经济形势和价格环境更趋复杂,随着党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落实和作用的显现,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并企稳向好。针对形势变化,市物价局通过落实和实施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保持价格总水平平稳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强化价格监测,通过实行每周巡查、每月报告制度和优化整合价格监测点,有步骤、有层次加强对防“甲流”药品、食品、成品油、化肥、建材、生猪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新增防控甲流监测点和猪粮比价监测点,防范重点领域价格异动。启动网上报价系统,将监测网络延伸到镇区,构建市、镇、村三级为纵线,重点批发零售企业、农调户为横线的立体监测网络。6月,根据小榄镇监测点反映的信息,及时制止11家生猪批发商串通涨价行为。严控提价项目,除国家部署的调价项目和促进节能环保的价格改革外,一律暂停提价审批。减半调升出厂水价,降低通胀压力,防止公共服务价格过快上涨。及时、主动、客观地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和各项价格调控政策措施,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正确引导舆论,帮助社会群众形成合理价格预期。完成平抑市场价格工作机制课题研究,准确把握价格变动趋势,为预防有可能 出现的新一轮价格上涨做好 准备。

地方性价格综合改革】 制定《中山市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地方性价格综合改革方案》,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循序渐进,探索推进加快产业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珠三角一体化进程和创新环境价格改革等七个领域的地方性价格综合改革,争取率先在一些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

珠中江年票互认】 2009年11月,珠中江三市签署《珠中江区域年票互认协议》,报省政府同意后,从2010年1月1日零时起,凡车牌号以“粤C”、“粤T”、“粤J”开头的车辆(摩托车除外),凭有效年票或年票标识即可免费通行珠海、中山、江门三市普通公路收费站(含国省道收费站)。珠中江年票互认使珠中江一体化区域合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大交通”区域合作,让珠江口西岸1.9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800万人民、8000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享受到区域合作带来的便利和实惠,对推动珠中江一体化进程具有里程碑意义。年票互认成功打破传统的行政区域束缚,实现区域内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合理 流动,带动产业合作和资源整合。

服务业价格改革】 配合市委、市政府实施“双轮驱动”战略,对服务业价格要素进行“先行先试”改革,通过支持性价格政策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7月1日起,工商业实现用水、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同价。供水价格,城区直接抄表到户的商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网同价,每立方米由1.68元降至1.43元。污水处理费,城区工商业污水处理费同步调整为每立方米1元,镇区为0.8元。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区〔石岐区、东区、西区(不含沙朗)、南区〕和参照城区标准执行的7个镇区,商业类由每立方米0.47元降至0.42元,与工业类标准持平。

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11月20日起,降低商业、农业生产电价,缩小工商业用电价差,拉大峰谷电价比价及不同电压等级用电的价差。调价后,除居民电价外,各类电价与广州、珠海、佛山、东莞四市实现同价,对促进珠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有积极推动作用。7月1日起,第四次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各类别每立方米调升0.1~0.2元。基本形成污水处理费价格成长机制,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配合生活垃圾处理组团式发展,鼓励条件成熟的镇区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全市有11个镇区开征。按全市“供水一盘棋”目标,调整东凤、三乡等镇供水价格,东凤镇自来水综合水价由每立方米1.41元调整为1.53元,三乡镇由1.45元调整为1.62元。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监管,以保障供应和兼顾群众承受能力为前提,九次调整气价,气价总体低于上年水平。为促进供气市场健康发展,对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实行供气销售价格与燃煤价格联动机制,以标准煤平均进货价格(含税)为900~1000元每吨时,供气销售价为166元每吨为基准价,当标准煤平均进货价格每吨上升或下降100元以上时,每上升或下降100元的供气销售价格每吨相应上升或下降14元。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保持市场供应和秩序稳定。

规范民生项目价费】 稳步推进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收费备案管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患者自主选择医用耗材价费进行备案,重新制定153种自制(配)药品价格。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对在本市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本省户籍学生,以及符合规定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外省户籍学生免收杂费和课本费。取消课外活动费和晚修费。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支出必须据实结算,不得盈利。明晰可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外省户籍学生的范围,包括在本市连续暂住5年以上、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六类人群。从2009年春季起,民办学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项目统一为学杂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省级学校不超过生均培养成本的8%,市级学校不超7%,县(区)级不超6%,一般学校不超5%。开通古镇至江门荷塘、三乡至珠海体育场等公交线路,科学制定公交票价,促进三地群众交流互访。制定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清费减负】 为进一步减轻金融危机对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市物价局着力开展清费减负,减轻社会负担。按国家和省的文件要求,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负3154万元。6月1日起,取消音像制品销售管理费等13项省定行政事业收费,减负14万元。落实燃油税费改革政策,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等6项收费,涉及金额7.45亿元,进一步理顺了税费关系。

临时燃气价格补贴】 2009年,国际成品油价格不断走高,直接带动液化石油气等相关能源产品价格上涨。11月,15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每瓶价格上涨至98元。为减轻高气价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从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按每户每月20元的标准,对低收入群体给予临时燃气价格补贴,共75万元。2007年以来,共7次实施各类临时价格补贴,总计680万元,全市约1.2万户低保家庭受惠。

价格诚信评选和价格话语权】 开展第三届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选出109家价格诚信单位,涉及百货超市、餐饮、酒店、医药、物业管理等领域。价格诚信评比逐渐形成品牌,为优化消费环境,营造宜商宜购氛围,促进经济增长作出积极贡献。根据省主要领导提出打造“广东价格话语权”的要求,提高广东商品的市场竞争力,市物价局积极挖掘可形成“话语权”的专业市场和企业,黄圃腊味、古镇灯饰、大涌红木家私等三个专业市场纳入广东价格指数平台。

价格监督、举报、认证和基金征收】 组织开展医药、防甲流疫苗、电力、建设、国土和涉企等近20项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行为269宗,实施经济制裁81.51万元,其中退还群众35.43万元,上缴财政46.08万元。2009年,全市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未出现商品供应紧缺、囤积居奇和哄抬物价等严重价格违法行为,全社会守法诚信和文明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年受理各类价格咨询1575件,投诉729件,立案查处257件,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加大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力度,全年完成涉案财产价格鉴定6196宗,涉案金额6726万元。进一步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力度,全年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640万元。(冼智前)

附:市物价局领导名录
局 长:黄桂光(11月止)李锡华(12月起)

2009年中山市居民消费价格监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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