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理(2006)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7 【成文日期】2006-12-07 【点击率】1917次


【简况】 2006年,市物价系统构建“大物价”工作格局,深化价格改革,规范价格秩序,疏导价格矛盾,促进和谐中山的建设。全年居民消费指数上涨1.3%,实现平稳合理增长。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举报,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匡算减轻社会负担1.92亿元。市物价局被评为全省物价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市物价检查所被评为国家级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和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先进集体,成本调查监测科被评为2004~2005年度全国农产品调查工作优秀集体,市价格认证中心被评为全省价格认证先进单位,价格举报中心副主任郑杰华被评为中山市第七届劳动模范。


【价格运行情况】 2006年,全市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消费市场畅旺,消费需求稳步增长,物价水平温和波动。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升1.3%,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1个百分点,低于3%的预期调控目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在监测的八大类商品中,价格指数六升二降:食品类、烟酒及用品类、家庭设备用品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讯类、居住类分别累计上涨1.4%、0.1%、2.2%、0.2%、0.5%、4.1%;衣着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分别累计下降1.1%、0.1%。


【调整价格】 上半年开始,因重油价格不断上涨,市内油机电厂亏损严重,个别电厂停机减亏,供电形势较严峻。物价部门采取多项措施保障电力供应:一是提高煤机上网价每千瓦时1.42分;二是提高综合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2.87分;三是根据成本变化,每月制定地方油机电厂上网电价燃油补贴;四是实施“高来高去”和企业调峰认购电政策,提高发电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平衡制水企业与输配水企业的经济关系,分别降低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和大丰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出厂水价40.06%和22.07%,匡算年减轻企业、群众水费负担7300万元。推进污水处理事业发展,优化城市环境,从7月1日起调整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平均每吨上调0.2元。调整后,石岐区、东区、西区(沙朗片区除外)的城区污水处理收费征收标准为:居民及非经营性单位0.70元/立方米(按实际用水量的90%计收,下同),工业企业0.80元/立方米,商业服务行业0.90元/立方米;火炬开发区、南区、五桂山、西区沙朗片的征收标准为:居民及非经营性单位0.50元/立方米,工业企业0.60元/立方米,商业服务行业0.70元/立方米,其中五桂山片区属新开征地区。同时,各镇按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水平和进度,分两类开征污水处理费;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使用的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居民及非经营性单位0.50元/立方米,工业企业0.60元/立方米,商业服务行业0.70元/立方米;暂未建成但在3年内可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的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居民及非经营性单位0.40元/立方米,工业企业0.50元/立方米,商业服务行业0.60元/立方米。落实国家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继续执行征收出租车燃油附加政策,落实财政临时补贴每车一次性820元等多项疏导措施,减少油价上涨对交通运输行业的负面影响。


【清费减负】 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全年匡算减轻社会负担1.92亿元。其中,取消、减免、降低收费标准27项,涉及金额5500万元。2006年秋季起,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中山籍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子女(即特困生)免收课本资料费,对需在学校住宿的特困生再酌情补助住宿生活费,该“两免一补”政策年减轻群众负担1.07亿元。降低和理顺医药价格,10月1日起,医疗机构招标药品顺加作价差率从20%~28%统一为15%,中药饮片的实际加价率一律不得超过25%,年减轻群众药费负担约3000万元。12月起,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成为全省首个明确停止该项收费的地级市。11月,印发《关于规范我市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规范殡葬基本服务、特需服务等价格行为,规定丧葬用品价格实行差率管理,单个品种按购进价顺加不超过40%执行。


【价格监督、举报和认证】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价费问题,检查液化石油气、成品油、化肥、电力、涉农收费、通讯资费以及教育、医疗收费等价格。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99宗,实施经济制裁175.26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108.59万元,上缴财政66.67万元。
  加强价格监督举报热线“12358”的品牌建设,完善接报制度和网上接报平台建设,提高价格举报工作的水平。全年共接到价格举报(含咨询)3140件,受理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51宗,退还群众108.5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8万元。加强价格认证规范化建设,全年完成价格鉴证5572宗,鉴证金额1.15亿元。


【价格服务】 2006年,省物价局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中山成为全省价格服务进企业的3个试点城市之一。市物价局按行业将进企业工作划分为资源性和垄断性、民生价费热点、大中型生产企业三大类,进行有针对性的服务,以价格服务进餐饮企业和进工业园区为切入点,同步推进。6月,印发《中山市价格服务进饮食企业服务内容》、发布《致全市各餐饮单位的一封信》,深入宣传,开展为期2个月的交叉检查和督促引导。指导餐饮企业建立物价员制度和规范《菜谱》制作,引导和规范价格行为。至8月底,有300多家餐饮企业的菜谱、价目表通过市物价检查所的审核监制。选择有条件的镇区,在工业园区中设立价格服务固定机构,及时向企业传递市场价格信息,帮助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运用价格杠杆协调生产。至年底,已有火炬开发区、小榄、港口、黄圃等16个镇区在工业园区内设立价格服务工作站。
  在市、镇两级设立价格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价费申报、证件申请、价格认证、基金收缴、价格举报、价格咨询等服务。市价格综合服务窗口及三角、坦洲、火炬开发区、小榄、古镇、东升6个镇区的综合服务窗口已投入使用。于5月和10月,分别开展“价费联动千万家”咨询服务和“物价局长大接访”活动,免费派发《中山市民缴费指南》等宣传资料1万多册,现场受理群众咨询投诉300多宗。


【平抑液化石油气价格异动】 年初,全省液化石油气供应一度紧缺,价格飙升。市物价局按照既保障供应又稳定气价的原则,在1月6日~26日共6次调整气价,其中1月15日最高气价调整为115元/瓶(15公斤装)。同时,多方鼓励企业拓宽进货渠道,密切监测进货成本,强化监督检查和舆论引导,查处并新闻曝光顶风哄抬价格的西区沙朗新城石油气站、小榄埒东燃气站,使飙升的气价得到及时回落,化解涨价风潮。(冼智前)
 

附:2006年市物价局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言敏永

副局长:梁洪正 林恒广(9月止) 李宝珍(12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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