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2004年,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加强价格监测和调控,强化价格监管。提高镇区物价监管工作水平,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升3.1%,与省的3%水平基本持平,低于全国的3.6%水平。继续深化价格改革,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取消收费项目6项,减免收费项目15项,降低收费标准6项。通过制定新的药品作价办法等措施,匡算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46亿元。
【抑制三次价格波动】 2004年上半年,中山发生了三次升幅较大的价格波动。第一次是年初受周边地区局部爆发禽流感疫情影响,引发部分商品价格上涨。市物价局成立防止禽流感期间价格异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价格监测一日一报制度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每天安排机动巡逻小组,深入市场开展巡查,并向社会发布正面信息,消除群众恐慌心理。第二次是出现粮食、钢材、原油等商品涨价浪潮。市物价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场开展专项检查,严防哄抬物价行为,同时多方走访电厂、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用电大户,了解生产及经营情况,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第三次是春耕前夕,农业生产资料产品价格上涨。市物价局从4月20日起对化肥出厂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并对批发、零售环节实行差率控制,稳定农业生产用肥价格,确保春耕生产。
【取消、减免一批收费项目】 爆发禽流感疫情后,减免家禽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消除禽流感疫情的负面影响,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户,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禽畜及禽畜产品防疫检疫费等7项收费,共减免金额175万元。清理规范涉农、涉企收费,其中取消收费项目4项、减免收费8项、降低收费标准4项,项目涉及海关、检验检疫、农业、海事等多个部门,匡算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3925万元。改变药品作价办法,将原来按中标价顺加15%后的差价部分“四六分成”的作价办法,改为按中标价预计分档次顺加作价,中标药品的临时零售价平均下降10%,估计年减轻群众负担4000万元。按新的药品作价办法,通过药品集中招标,匡算年降低药价6000万元。从4月15日起,全面降低药品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规定不中标品种不收费。从6月7日起调整部分药物价格,将阿莫西林、氯唑西林钠等24种常用抗感染药品价格平均降低30%;重新审核人民医院等3家医疗单位97种自制(配)药物制剂价格,总体上减轻群众药费负担。审定21家供水企业的供水价格,调整阜沙、东升两镇供水价格,实行抄表到户、同网同价,匡算年减轻农民负担365万元。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年降价金额77万元。取消市政公园门票和公厕收费,年减少收费135万元。
【调整价格】 油价:因受国际原油价格飙升影响,液化石油气价格不断上涨。为保障市场燃气供应,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市物价局8次调整液化石油气价格,价格由3月份固定开户62元/瓶(15公斤,下同)、临时灌气65元/瓶升至固定开户74元/瓶、临时灌气75元/瓶。根据省物价局的文件精神,及时调整成品油销售价格,保证油品市场正常供给和价格稳定。电价:两次调整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提高非工业、普通工业和商业电价3.4分/千瓦时,提高煤机上网电价1.3分/千瓦时。教育收费:规定“一费制”以外收费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收费标准,取消农村中小学借读费,减轻农民负担。医疗收费:降低大型设备的检查、检验费,提高手术费;明确部分收费标准模糊的医疗项目,减少因政策理解错误导致的乱收费。环保收费:从4月1日起,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年增收污水处理费约1800万元。路桥收费:从3月起,对外商在本市企业使用的非中山籍机动车辆及中山籍摩托车在中山港大桥、黄沙沥大桥等8个路桥收费站试行单站月票收取路桥通行费。
【价格检查和鉴证】 重点开展节日市场价格、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教育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电力和电煤价格等专项检查,全年查处价格违法行为621宗,实施经济制裁532.6万元,退还群众金额92.4万元,没收并上缴财政438.7万元,罚款1.48万元。全年完成涉案物价格评估3223宗,比上年增长1倍,评估金额3.36亿元。11月,受检察机关委托,赴泰国对挪用公款高达4.2亿元的原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陈满雄、陈秋圆存放在境外的标的物进行鉴定,在10天内出具了《价格鉴定报告书》,为司法部门顺利完成此案的审查、起诉和裁决量刑提供有力帮助。
【调解处理价格举报】 建立健全价格举报工作制度和举报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开通24小时价格举报电话和网上投诉快速通道。全年受理各类举报投诉1921宗,立案查处489宗,退还群众金额92.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4万元,罚款8100元。5月,市物价检查所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予“全国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价格调研和信息发布】 开展全市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水平的调研,向市政府报送《关于我市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水平的调研报告》。开展地方电厂经营情况、教育培养成本、水价成本、生猪屠宰收费等专项调研,及时完善、调整价格和收费政策。向市委、市政府、省物价局、各级新闻单位报送价格信息110篇,其中被市委办、市府办采用15篇,在省、市报刊刊登74篇。市物价局在全省价格监测信息工作会议上介绍中山市价格政务信息工作经验。
【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加强对代征代收单位的检查和监督,全年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100多万元。为鼓励企业经营发展,向市政府申请划拨基金55万元,用于补贴养猪大户扩大经营。(李宝珍)
附:2004年市物价局领导名单
局 长:言敏永
副局长:林恒广 梁洪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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