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2003年,市物价局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履行“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坚持依法行政,理顺价格关系,规范价格行为,强化价格服务,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价格作用。
【取消减免一批收费项目】 颁发《关于取消我市一批收费项目和减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公布取消了收费项目46项,降低收费标准3项,调整收费范围涉及22个部门,估算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4032万元。为减轻“非典”疫情对旅游、餐饮、运输、集贸市场等行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市政府决定自2003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对部分行业减免征收政府性基金项目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1项,共减轻企业负担2625万元。从5月1日起,撤销沙朗、大南沙等6个路桥收费站,对市内车辆(摩托车除外)实行路桥收费“年票制”,外市车辆及本地摩托车实行次票制,并相应调整了次票通行收费标准;此项规定估算每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5737万元。推行医疗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审核中山市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的14013个规格的药品,对属于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2994个品种制定了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药品零售价格平均降幅16.8%,降价金额7140万元。从2003年1月1日起,停止镇区供电公司收取电能计量表租金,每年可减轻用电户负担408万元。通过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推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估算每年可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近2亿元。
【理顺部分价格关系】 从2002年12月1日起,城乡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协调将物业管理小区和小榄、古镇两镇的用电户的抄表收费工作移交给省广电集团中山分公司接管。从2003年4月1日起,受变压器总量在315KVA及以上的大工业户实行峰谷电价,8月1日起将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调整为6、10、8小时;缩小峰期与谷期电价差,将峰、谷、平时段的比价1.5:1:0.5调整为1.35:1:0.6,缓解电力部门在用电高峰时段的供电压力,有效利用电力资源。2003年4月1日起,调整市供水公司的自来水价格,平均水价从1.15元/吨调至1.25元/吨,趸售镇区水价从1.13元/吨调至1.20元/吨,相应调整了港口、五桂山、大涌等7个镇区水价,提高市民节约用水的意识。同年9月1日起,对机关一幼、机关二幼、政法幼和石岐幼四所市属省一级幼儿园的保教费从500元/月调整至800元/月,规范校服及素质教育活动收费管理,按照优质优价原则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扶持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平抑“非典”期间的价格异动】 在2003年的“非典”疫情期间,中山市场一度出现三次抢购风潮:1月17~19日,社会谣传“非典”是由“军团菌”引起,市民大量抢购罗红霉素,造成罗红霉素供不应求,价格暴涨。2月10~16日,群众抢购板蓝根、抗病毒口服液、食醋、食盐,不法商家趁机哄抬物价;4月15~30日,中药材和防“非典”相关商品价格上涨,涉及品种多,影响面广且大,时间较长,全部属市场调节价商品。为平抑这场价格异动,市物价系统在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下,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监管价格措施,及时平息价格异动风波,恢复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在此次防“非典”的价格监管中,市物价部门出动1000多人次,检查了900多间药店、23间医药公司和医药连锁经营单位。对242间有价格违法行为的药店、医药公司和医药经营单位分别处以1000~50000元的罚款,实施经济处罚80万元,并取消2间药店的“双信”单位资格。
【推广明码标价】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明码标价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粤价[2003]56号),检查规范3个旅游景点、3所医院和城区3条商业街、3个市场以及小榄镇等明码标价“五个一”示范点,对经多次劝告仍不改正的商铺作出罚款500~1000元的处罚。各镇区物价所(站)与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将检查督促与实施行政处罚相结合,取得明显效果。中山明码标价普及率和规范工作成效受到省物价局的通报表扬。
【推行收费公示】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含医疗、教育)和实行政府定价的公用事业、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全面实行收费公示,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栏2300多个,收费公示率达100%。2003年12月省检查组到中山抽查了神湾镇、火炬开发区和市国土局、公安局、建设局等单位的收费公示情况,充分肯定中山的收费公示工作的成效。
【价格监督检查与鉴证】 2003年开展了春运票价、防“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价格、涉农价格和收费、邮政收费、教育收费等14个专项价格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68宗,查出违法金额5659.6万元,实施经济处罚上缴财政336.02万元。加强价格鉴证服务,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共完成涉案物品估价1982宗,金额2167.84万元,为司法部门对案件定性提供了依据。
【调处价格举报】 2003年市价格举报中心收到上级及市有关部门转办案件56宗,来信、来电、来访2282宗,受理查处563宗,没收违法所得6.92万元,罚款4000元,退回群众90.76万元,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2003年,取消对旅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对受“非典”疫情造成损失的公路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减半征收,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152.5万元。
【建设服务型物价机关】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通过加强宣传、落实整改、转变职能等方法,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回头查”活动,制定了《关于建设服务型物价干部队伍的意见》,各科(所)结合其职能和职责,细化业务工作,责任到人,积极打造服务型物价队伍,促进物价部门工作观念的创新。加强成本调查服务,强化价格的基础工作。全市开展了城市运行、教育收费、供水等10项专项成本调查,为批费定价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加强价格宣传,8月成立了价格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共播放《物价广角》53期、《物价之声》26期,编辑《中山价格信息》、《中山价格工作简报》12期和21期,在《中山日报》刊登价格专题文章27篇,在网站及时公布物价政策。2003年,副局长林恒广和物价检查所所长梁桂清被评为“中山市抗击非典工作先进个人”。副局长林恒广、物价检查所所长梁桂清和价格调控科科长李保珍被评为“广东省物价系统抗击非典平抑价格异动先进个人”。市物价局被评为“广东省物价系统抗击非典平抑价格异动先进集体”。(李宝珍)
附:2003年市物价局领导名单
局 长:言敏永
副局长:林恒广 梁洪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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