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1998)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1999 【成文日期】1998-12-06 【点击率】1432次


【简况】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的总体要求,加大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搞好优质服务,提高工商队伍整体素质,为维护经济秩序和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作贡献。全市共有各类市场161个,面积120万平方米。1998年,全市有公有制企业1.4万户,外资企业1477户,个体工商户6.51万户,私营企业4293户。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分别为19.89万人和11.3万人。市场成交额65.8亿元,比上年增长4.4%。


【企业登记】 贯彻执行《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从拓宽经营范围,简化审批程序,提供高效率服务等方面采取措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市政府对企业转制改革的要求,大力支持国有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引导企业采用职工出资参股、将企业赎买或转让部分股权等形式,按《公司法》要求改组成非国有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有19家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公司,占全市新办公司的8%,其中市交通局属下2家、市经委属下10家企业均已实现改制,进一步推进了企业公司化改革。此外,着重做好挂靠企业的清理脱钩工作,全年共清理415家名为集体实为个体或私营的挂靠企业,并及时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理顺了企业产权关系,较好地防止了国有、集体资产的流失。1998年,全市国内工商企业注册资本185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公司注册资本72亿元,比上年增长12%。


【企业监管】 1998年,通过日常回访、检查和年检相结合,保证了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内资企业通过上年度年检的有12924户,年检全格率达93%。清理无场地、无资金、无人员的“三无”企业948户,并在《中山日报》公布,吊销其营业执照。根据上级的要求,开展清理规范集团公司的准备工作,对传销企业实施查禁和监督工作,保证了国务院通知精神的落实。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坚持鼓励、扶持、引导和保护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1998年组织个体、私营企业进行法规、职业道德教育212次,参加人数2万多人。开展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和个体饮食业的整顿工作,查处无照经营300多户,没收非法所得6.91万元,罚款1.29万元。处理了违反《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的经营户264户。根据上级的部署,先后开展对加工厂、采石场、砖厂、机动车销售市场、桑拿、按摩等行业的清理整顿。查处违章违法经营80多宗,其中吊销营业执照的26宗。把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下岗职工再就业相结合,帮助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对下岗职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户和合伙经营的,优先办照,并给予减免工商管理费的优惠。对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上确有困难的,给予一定时限的减免管理费的优惠。加强对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的指导,开展文明经营、创先争优活动。1998年,新开业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为884户和5841户,登记注册私营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596户,比上年增长43%;1000万元以上的77户,比上年增长28%;亿元以上的7户,同上年持平。全市私营企业注册资金46.85亿元,比上年增长6%;个体户注册资金6.6亿元,比上年增长6%。


【外资企业登记管理】 推行登记工作的法律规范、行为规范和程序规范。1998年,全面清理整顿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保证企业的规范运作。以优质服务为中心,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外资经济健康发展。为方便外商投资企业登记,重新编制完善了《外商投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一览表》,确保变更材料的统一。广泛搜集有关外资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信息,建立了工商法规信息电脑查询库,方便企业咨询。开展了亚洲金融危机对中山市外资企业影响的专题调查,帮助企业寻找渡过难关的方法。对遇到困难的外资企业采取扶持措施,在国家禁止传销经营后,及时协助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起草有关转制文件,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专程派人到国家工商局办理转变经营方式的申请,使该公司顺利转制,走上正常运作的轨道,外商还增加投资1000万美元。1998年,全市外资企业注册资本39.79亿美元,比上年减少4.5%;外方认缴出资总额29.33亿美元,比上年减少2.6%;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60.53亿美元,比上年减少3.4%,其中外商投资在农、工、商三大产业金额比率是0.6%、90.1%和3.2%。


【市场管理】 以创建文明市场为主线,全年新建海洲、阜沙、东凤、坦背、南头等5个市场,面积4.57万平方米;重新装修和完善光明市场及蔬菜批发市场硬件设施,改善了经营环境,规范了场容场貌。根据上级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要从被动监管转变到主动监管上,具体监管方式由驻场制管理逐步过渡到巡场制管理的工作要求,选择中区和小榄两地为开展巡场制管理改革的试点,摸索经验。在市场内全面实行量化管理,确保了管理到位。从细、从严、从实抓好每一个环节的安全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市场安全运作,搞活市场流通,促进经济发展。1998年共查处集贸市场违章违法案件4003宗,罚没金额11.19万元。12个市场获省文明市场称号,17个市场获市文明市场称号。在15个镇区获得省卫生镇(区)称号的创建工作中,优秀的市场管理起了很大作用,这些镇区的市场卫生完全达到迎检要求。


【经济检查】 贯彻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走私贩私等违法活动,采取市场检查、追踪、投诉、举报等方法,先后开展了打击假冒电器,假冒农药、种籽、化肥,假冒热水器,假冒饮料和假冒服装及假冒光盘光碟专项行动。1998年,共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63宗,罚没入库84万元,捣毁地下工场18间,其假冒商品市场标值77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4%、1.4倍、80%和6倍。此外,加强对非法传销活动、走私贩私的打击力度,查获走私和非法传销案3宗。开展查假酒、整治生产资料市场、查处非法收购粮食、“扫黄打非”等活动,检查酒类生产销售单位5091个,查获非法收购粮食案件13宗,缴获翻版淫秽CD、VCD光碟3626张,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商标管理】 以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为工作重点,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活动。1998年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64宗,侵权商品市值482.8万元,罚没金额42.1万元,收缴模具等作案工具160件。结合开展纪念《商标法》实施15周年活动,分别举办《商标法》现场咨询,派发宣传资料3000份;通过《中山日报》举办《商标法》有奖知识竞赛;结合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活动,组织中山电视台系列报道本市“威力”、“灭害灵”、“乐百氏”等三家获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成功维护企业商标的经验;公开销毁商标侵权商品,总标值131.7万元。加强企业的法律法规教育,共举办7期培训班,全面增强企业商标法律意识。支持企业商标注册申请,提高服务质量,全年共代办商标申请203件,转让申请32件,变更申请18件,续展申请5件,商标许可合同备案7件,核发商标注册证263个。


【广告管理】 加大广告管理力度,重点监管印刷品、户外和电视直销广告。1998年,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41宗,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13万份,清理电视直销广告63条、户外广告148条。开展《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全市有210个广告经营单位通过了年检;62户未参加年检的单位被依法核销《广告经营许可证》。


【合同管理】 不断开拓服务领域,开展政府财政拨款投资建设工程承发包、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租赁和转租、中山市汽车租赁等的鉴证。继续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选活动,评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12家,比上年增加71家。行政调解合同纠纷案7宗,争议金额达368万元。查处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案件1宗,其违法金额8.58万元。为企业办理经济合同鉴证699宗,鉴证金额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倍多,履约率达100%。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70宗,抵押物值31.6亿元,为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足而向银行贷款22亿元提供了担保依据。


【保护消费者权益】 市消费者委员会围绕“为了农村消费者”主题,开展宣传、监督、受理投诉和扶优推优工作。发挥“3·15”纪念日活动的宣传作用,邀请常务副市长陆国良同志发表了题为《加强对农村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的电视讲话。组织大型的消费者咨询活动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在《中山日报》开辟《消费案例》栏目,与中山电台合办“消费者之友”栏目,为广大消费者解决各种消费问题。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职能作用,组织和参与有关部门的检查活动,及时调解处理投诉案件中的热点和重点问题。1998年,受理消费者投诉668宗,解决625宗,解决率达93.6%;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635人次,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3万多元。全年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场检查32次,出动人员125人次,查获违法案件7宗,捣毁制假工场6家。在扶优推优工作中,组织全市有关服务、商贸企业开展争创省“诚信单位”活动,并选送了威力、嘉华等企业的产品参加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的推荐商品活动,并得到认定。


【队伍建设】 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依法行政、勤政高效、清正廉明的高素质队伍的建设要求,全面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围绕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战略、政治体制改革与民主法制建设等专题进行学习,举办了科、所长学习班和青年骨干培训班,全面提高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管理水平。改善队伍结构,充实新生力量,提拔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科级以上干部4人,股(所)级干部35人,并进行科、所长换岗交流17人次。在机关开展讲学习、讲管理、讲服务、讲廉政活动,实施服务承诺制,提高工作效率。采取科、室包所的方式开展基层队伍建设工作,促进基层单位的软、硬件建设上水平、上档次。制定并实施《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责任制度》,完善和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责任制,确保管理队伍执法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在廉政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实施财务管理“收支两条线”制度,清理单位为私人安装的通讯器材,整顿行风,加强了来信来访工作。1998年,全系统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罗泳通)


附:1998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吴均锐(1998.9止)

    钟伟泉(1998.1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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