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于2001年8月因机构改革的需要由原国土房管局更名而来。担负着市政府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测绘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4大职能。原来的地名管理移交给市民政局,设1个工委会,城区分局和20个国土资源所共21个派出机构,代市政府管理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市解决住房困难领导组办公室、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土地房产发证办公室、市地理信息系统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机构。属下有市国土房管监察大队、市国土房管档案馆、市城区公房管理所、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等事业性机构,下属单位测绘队于2001年年底实行了转制。
【抓行风建设 促优质服务】 2001年,根据省、市纠风办关于开展行风评议的工作部署,在5月至10月,开展学习动员、自查自评、认真整改三个阶段的工作,让全系统同志从思想上统一了认识,并内外结合开展自查助查,弄清行风问题所在,分片召开了座谈会,开展了大型咨询活动,发放行风评议问卷,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通过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各部门检查剖析,结合实际写出自查报告,然后着力整改,将查找的问题落到实处,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通过了市行风评议检查组验收,对国土系统行风建设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9%。各单位开展了大量的创优便民活动,加快办事效率,将原来25天的办证时间缩短为城区15天、镇区13天。
【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2001年贯彻实施国家、省房地产法规,制订本市的房地产规范性文件,使土地、房产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中山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补充规定》、《中山市镇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出资建房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有形土地市场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有形土地市场管理的补充通知》,修订了《中山市测绘管理细则》。
【严格依法执法 切实管好土地】 2001年基本完成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验审。围绕市政府“工业立市、工业强市”政策,在镇区报送总体规划过程中,协助镇区调整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镇级工业园的顺利设立。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任务,结合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镇区之间的保护区指标调剂工作。
集中力量消化闲置存量土地,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消化速度。2001年消化闲置存量土地总量达3596件3.1万亩,办理划拨用地补出让、调整用地位置、建设用地更名、改变建设用地功能等地政函共2301件1.9万亩。
依法按程序清理历史违法用地,对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及时给予办理结案手续。开展日常的土地、矿产巡查和跟踪监察工作,严格依法保护耕地,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违法开采行为。划定土地、矿产巡查区域,落实责任制,抓好巡查制度的执行工作。2001年共巡查发现并立案处理违法用地案件29件28.5亩,矿产违法案件5件16.5亩,罚款1.2万元。
【产权管理】 完善产权发证部门的内部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增设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推动工作发展,提高工作效率。2001年共办理各类土地登记3.7万件,房产登记2.79万件,房地产权抵押登记6371件,办理了商品房权属确认267件。
严格执行土地详查变更调查“月清季累、半年预报、年度统计”的制度,做到随时发生、随时变更、随时登记、每月清理、每季累计,充分发挥土地变更调查在耕地占补平衡中的监督作用,逐一落实耕地占补情况,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通过变更调查,2001年全市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78.99万亩,园地6.23万亩,林地53.11万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52.77万亩,交通用地3.92万亩,水域74.02万亩,未利用土地9770亩。
【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 2001年全市房地产市场良好,人们购买意愿增强,房地产开发商增大投资,整体规划和质量水平有很大提高。全年完成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2.02万件、面积199.8万平方米、金额55.89亿元,分别比上年上升*21.6%、16.6%、15.6%;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1.08万件、面积109.3万平方米、金额23.46亿元,分别增长15%、19.2%、27.7%;二手房地产交易4498件、面积69.6万平方米、金额81153.9万元,分别增长17.3%、9.3%、-1.1%;房地产交易办证(含商品房)1.22万件、面积112.2万平方米、金额27.05亿元,分别减少3.9%、75.6%、5.7%(*注:2001年房地产交易办证数是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数和二手房地产交易数,统计方法与上年不同)。
【培育房地产市场】 2001年1月5日至8日、12月13日至17日,市国土资源局与市建设局联合举办了第四届和第五届中山市房地产展销会。第四届展销会办理销售登记2488件、登记销售面积23万平方米、成交金额5.59亿元,第五届展销会办理销售登记2316件、登记销售面积20万平方米、成交金额4.46亿元。2001年12月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市各新闻媒体,筹划举办了“金秋千人品楼团”活动,此次活动是市房地产市场有史以来最大型的一次品楼活动。这些活动搞活了流通,促进了住房消费,有力推动中山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管理房地产行业】 做好房地产估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2001年中山市城区、镇区基准地价的调整公布工作,开展房地产抵押评估中的土地价格审查确认工作534件。并开展了2002年全市土地出让基准地价的评估工作。
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工作。开展经纪机构资质审查认证、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经纪人员资格证申领工作,检查持证上岗情况,健全经纪机构经营业绩申报制度。
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房地产信息。继续实施每季度的全市房地产楼盘情况公布制度和二手楼市场成交参考价格公布制度。在中山电视台的“楼市纵横”节目和中山电台的“谈楼论市”节目,以及中山房地产网站和交易中心显示屏上宣传公布房地产市场政策和信息。组织召开全市首次房地产消费市场调查报告会,引导全市房地产生产与消费及开展行业管理工作。
组织房地产市场管理培训工作。举办实施《广东省房屋交易价格计算暂行规定》和推广使用《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培训班,6月开办新一届中山市房地产经纪人培训班,为贯彻实施新的商品房、二手房交易计价方法及提高经纪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打下了良好基础。
【测绘管理】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协调和理顺全市测绘行业和市场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测绘市场秩序,严格实行测绘任务责任制度及测绘工作承诺制度,通过完善管理办法及加强检查监督测绘过程,理顺全市测绘市场管理秩序。
做好测绘日常管理工作。按省国土资源厅的通知要求,向全市部署开展了一次地图出版物检查行动,检查了市内各大书店的各种规格的地图(挂、册)、地球仪等产品,没有发现违规或犯严重政治错误的情况。审核新成立的7个测绘单位,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领取《测绘资格证》,其中6个丁级单位,1个乙级单位,报批了1个丁级升格为丙级单位。进一步理顺政事、政企的关系,组织协调准备工作,成立中山市测绘协会。2001年9月根据“三定方案”的职能规定,国土资源局把地名管理职能移交给民政局,将原测绘地名科改为测绘管理科。根据市政府的决定,组织开展测绘单位(企业)改制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测量技术规范,认真组织开展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管理。验收完成了石岐城区张溪测区1:500的数字化准地籍图(面积4.5平方公里),验收港口镇、阜沙镇工业开发区、神湾港、南朗镇工业区、火炬区长江宫果场、火炬区蒂峰山1:500比例尺数字化地形图,验收京珠高速公路中山段(三角—翠亨)、国道南区恒美至三乡古鹤段1:1000比例尺带状地形图,完成对五桂山I级导线测量控制网110个点、四等水准测量50公里的成果验收,完成对板芙1:1000比例尺规划地形图(面积3平方公里)的成果验收。
继续开展和完善中山市的基础测绘工作,加大测量控制网的密度,组织开展城区和部分镇区共2000个点的I级导线控制网工作。全年全市22个测绘队共测绘送审宗地图23.44万件,合计面积58.26万亩;测量送审房产图16.37万件,合计建筑面积3894.43万平方米;信息中心编绘1:1万示意图4.83万份。
【矿产资源管理】 按照规划,有计划地对石场、砖厂采取萎缩型的整治,对不在可采区的石场和条件较差的砖厂,在征得市政府支持和当地政府同意后,实行限期关闭,以保护环境,减少资源流失。4月和10月,先后在《中山日报》公布中山市允许、限制开采石场的审批结果,开采石场由1995年322个缩减至57个,其中可开采27个、允许过渡开采16个,限期关闭14个。为了使中山市的矿产资源能够有计划地开采,逐步向集中、大型、安全、规范化的开采方向发展,把允许过渡开采的16个石场转化为限制开采石场,分三年三期关闭,最迟将在2004年底全部关闭,规定新开办的石场只能设于可采区。于4月公布砖厂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和2001年年底采矿许可证到期的整顿办法及要求,做到既考虑到偏远经济落后村的经济和场主的利益,又考虑到改造高沙低产田等综合指标,达到逐步关闭、缩减砖厂的目的。
【信访工作】 加强土地管理的民主监督,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调查处理信访案件和房地产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执行每月10日的局长接待日制度,于8月开通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在线网站和中山房地产信息网站,设立群众之声栏目,将群众咨询的问题迅速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并承诺在15天内答复,做到事事有回复。全年共处理信访327件,其中电子信访86件;已办结202件,其中电子信访已办结79件。
【城镇房屋租赁管理】 培育和开拓租赁市场,搞活房地产增量和存量市场,加强租赁登记备案核发《房屋租赁证》工作,并加速开拓镇区一级的房屋租赁市场,全年核发《房屋租赁证》3086户,建筑面积47.29万平方米,租金总额为670.66万元,代征税金151.56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7%、69%、58%、18%。(*注:《中山年鉴》(2001)各指标数更改全年核发《房屋租凭证》2648户,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租金总额为423.42万元,代收税金128.82万元。)
【直管公房经营管理】 全市城区直管公房26.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用房16.77万平方米,增加1728.23平方米,承租户*4921户,减少77户;非住宅用房9.867万平方米,减少6976平方米,承租户632户,减少32户;管理市政府物业2391平方米,减少34平方米,承租户69户,减少2户;管理政府机关周转房7535.5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567平方米,承租户526户,比上年增加181户。(*注:2001年承租户是分开统计、分别计算,2000年是指各数总和。)
第三次调整城区公房租金,做好租金收缴工作,全年的租金收入在公房面积因拆迁和退还侨房而减少的情况下仍创历史新高。城区直管公房共收缴租金2946.28万元,收缴率为100%,比上年增长9.43%;市政府物业共收缴租金101.69万元,租金收缴率为99.91%;周转房共收缴租金23.04万元,收缴率为100%。全年租金总收入3071.01万元,增长8.82%。强化公房安全管理。全年进行4次房屋安全大检查,共查房屋1811幢,面积30.9万平方米。及时修缮存在隐患的房屋,共维修公房2566间,投入维修资金653.12万元,受益租户3015户,确保全年公房的住用安全。
2001年在租住公房的4840户住户中,人均居住面积在26平方米以上的503户,占10%;15至26平方米的534户,占11%;8至15平方米的3522户,占73%;8平方米以下的有281户,占6%。实施《中山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实施办法》,回收不再符合租住公房条件的公房251间,其中已安置175间,余下的76套公房经修缮后可提供用于安置解困户的有48间,剩下的由于位于步行街或已改作非住宅或面积太小等原因不宜用作解困用房。
落实侨房政策。实施3年内发还全市私改非住宅侨房工作。全市统计应发还侨房418户,建筑面积58510平方米。全年已办理发还52间,建筑面积7178.433平方米;正在办理发还手续的38间,建筑面积4068.08平方米;过去因城市建设由政府或房管部门拆除的17间,建筑面积3072.75平方米,需对业主作经济补偿481.06万元。
【住房解困工作】 建立规范化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民生工程”,自上年8月开展新一轮解困工作以来,共安置城区住房困难户236户,其中安置旧公房175间、新房61间。开展城区居民的住房解困工作,共接受解困申请357宗,完成解困申请调查357宗,已安排330户,其中租住300户、购买廉租房30户,组织收购兴中花园24套解困房,举行购买新解困房和租住廉租房的抽签仪式。向市政府申请在永怡花园购买248个住宅单位,用于新一轮解困的租住房源。
【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和规定形成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工资化机制,废弃了福利实物分房制度。职工依靠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资金自主购房。启动配套的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全市领取住房补贴人数近4000人,累计发放住房补贴1.25亿元,其中由住房基金划转9000万元,财政增加预算拨款3500万元。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195万元,个人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6352万元。
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措施。完成公积金中心数据库和查询系统的总体构思及系统开发的招标工作,并已进入实质性的工作阶段。
【旧城改造与房屋拆迁】 2001年紧紧围绕市政府“105国道改造,一河两岸、光明桥建设”等21项征地、拆迁任务,抓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省建设投资的京珠高速公路中(山)江(门)联络线的征地拆迁工作,完成105国道改造扩宽工程的拆迁工作,和镇区签订市政府组织的实施城桂公路二期(沙坦公路)的征地拆迁协议,核算拆迁费用。配合市政府实施整治“发疯涌”、105国道沙朗至石岐彩虹桥段扩宽工程、沙岗路武警支队段扩宽工程、设立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等项目进行调查、核实、征地工作。
配合民生工程,努力抓好房屋拆迁工作。开展整治岐江“一河两岸”的拆迁,完成下闸新村、老安山海边街、青溪路、安栏路的改造,加紧完成7项扩路、1项停车场拆迁,新建2个广场中山纪念堂、光明市场大门的房屋拆迁,搬迁石岐区启发中学、逢源小学和岐江小学,完成光明桥的扩建拆迁,根据市政府要求,搬迁西堤路和码头街。2001年完成搬迁508户,比上年增加50%;拆迁房屋面积累计8.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38%;处理好拆迁补偿纠纷26件,增加73%。
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依法拆迁意识,为以后的动迁工作铺路。认真组织,抓住重点,将各项任务分解,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并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和交流经验。集中力量重点突击完成紧急任务。规范拆迁管理行为,加大拆迁执法力度,与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保证依法拆迁。
【房地产档案管理】 完善制度,开展房地产档案并档工作,已完成13个镇22万份,占应完成量的25%。做好窗口服务,全年接受查阅档案2.96万人次,涉及档案10万份;接收房地产档案52656份,查封档案846份,解封1282份,抵押档案7054份,注销抵押5696份。11月通过省档案评定组评定达省一级标准。
【地理信息管理】 重视地理信息化建设,花费巨资建立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人手一机,启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网上业务收件录入、内部分级流转和登记缮证,设置统计、查询、信息登记、信息共享等功能。接通各国土资源所到市局的光纤网络,实现国土资源所与市局局域网联网,把收件窗口、服务窗口前置到国土资源所。日常发文逐步采用网上发布和电子邮件传输,实行无纸化办公,建立基础信息库,提高工作效率。
【队伍建设】 2001年开展“三讲”、“两思”、“三个代表”、“四信”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七·一”讲话,举办3期文明礼仪学习班和中层干部理论学习班,将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一起抓,引导员工正确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从思想上明确服务与执法的关系,以群众是否满意来衡量工作质量,坚决杜绝“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人难找、话难听”的现象。实施监督机制,成立督办组,严肃批评指正不良现象,规劝屡教不改者离岗再培训,甚至就地免职。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素质,加强了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
丰富员工的精神生活,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举办“6·25”土地日宣传晚会,参加中山市2001年合唱节,举办国土房管系统第二届运动会,展现了员工们良好的精神风貌。(茹玥冰)
附:2001年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正、副局长名单
局 长:梁 欣
副局长:刘占祥 张建刚 陈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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