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2015)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6》 【成文日期】2015-12-31 【点击率】1680次

【地方税务概况】 2015年,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简称“市地税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提升税收服务水平。全年共组织地方税费收入394.2亿元,比上年增加40.55亿元,增长11.47%,其中组织税收收入225.57亿元,增加11.05亿元,增长5.15%;征收规费及其他收入168.63亿元,增加29.5亿元,增长21.20%。其中组织社保费收入144.16亿元,增长26.06%。至年底,辖管固定业户24.48万户,其中内资企业9.9万户,占固定业户总数的40.4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874户,占1.1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1916户,占0.78%;个体经营户13.67万户,占55.85%;其他类型4233户,占1.73%。市地税局内设机构有11个职能科室,1个直属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4个税务分局(其中东区和五桂山税务分局合署办公)。市地税局驻东区兴中道45号。

 

【税收征管】 2015年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税务核心征管应用系统(优化版)(简称“‘金三’系统”)在中山地税单轨上线运行,并由中山市大信置业有限公司在其应用系统环境下开出首张网络发票,标志广东地税发票在线应用系统成功接入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是日,全市共办理完成业务4.66万笔,“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受理咨询答复839个,创单日人工话务量新高。市地税局首创建立的大运维综合保障体系,全年共接收纳税人办税问题9892个、解决问题9741个,问题解决率98.47%,位居全省各市地税前列,为“金三”系统运行提供保障。开展征管数据综合应用平台适应性改造工作,中山成为全省地税首批接收和应用“金三”数据的地级市。推进税务登记改革工作,4月28日推出中山国地税联合办证业务并实现税务登记同城通办;6月16日与工商、质监、国税局合作实现工商、质监、税务“三证合一”;9月1日起,推进“一照一码”登记工作(指“一照一码”指将由工商、质监、税务三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部门直接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至年底,共受理“一照一码”企业设立登记4626户。加强税种管理,核查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现状,全年全市共有1.48万户企业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缴面99.43%,补缴企业所得税4.59亿元;制定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操作指引,强化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管理。规范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征管,建立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台账;分类分层推进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管理工作,年内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率93.99%。开展营业税风险排查,做好营业税改增值税全面扩围准备工作。研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指引,制定清算计划,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6月16日,中山市车船税业务开始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9月起,完成车船税联网征收上线工作,实现车船税由委托代征向税务机关自征与保险公司代收相结合方式的平稳过渡。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代理契税清理工作,共清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中介代理代办的应征契税税款1100万元。

 

·资料链接·

“金税三期工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设计开发,是全国税务系统推广应用的征管平台及应用系统,覆盖国税、地税各级税务机关、所有税种及主要工作环节。实施金税三期工程可逐步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税,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统一国税、地税核心征管应用系统版本,实现业务操作和执法标准统一规范,促进税务部门管理职能变革;实现全国数据大集中,利用及时全面准确的数据信息,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税收征管水平,有效降低税收成本;推动国家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为提高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提供全方位支持。

 

【税收政策落实】 2015年,市地税局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减免税收19.8亿元,惠及纳税户12万人次。其中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推行绿色通道、服务专窗、辅导专区等一站式办结服务,简化税收减免申办流程,共为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纳税人减免营业税1.3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近3000万元,税收优惠100%全覆盖。落实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研发费加计扣除新政,全年全市共有96户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额312万元;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减免税款3945万元。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推出选准培育对象、开展个性服务、实施帮扶计划“三大举措”,助力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推动地方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完善房产、土地两税困难减免审批方式,全年共为172户纳税人减免房产、土地两税3808万元。

 

【规范税收秩序】 2015年,市地税局对营业税比重较大的行业、资本交易的企业项目开展专项税收检查,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共查处各类涉税案件103宗,其中立案查处26宗,稽查查补税收收入(含滞纳金、罚款)1.19亿元。部署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共检查企业1197户,查处发票违法企业46户,其中查获犯罪嫌疑人8人,移送起诉1人,查处涉嫌非法发票30.2万份。落实“黑名单”制度,制定全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曝光标准,明确将偷税、逃避追缴欠税500万元以上、虚开发票面额5000万元以上、抗税等符合公告条件的案件予以公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好税务稽查选案第一关,完成《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和《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的建库工作,实现稽查选案待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提高稽查风险防控能力。

 

【规费征管】 2015年,市地税局做好社保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调整工作。推进个体工商户社保费申报缴费模式改革,对新开业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实行自行申报。做好生育保险开征、建筑业工伤保险征收以及价格调节基金代征等工作,全年共征收社会保险费119.01亿元,比上年增长26.4%;全市工商业户缴费人数146.17万人,减少4.01%;缴费工资水平为2689.54元,增长20.4%;征收堤围防护费3.12亿元、减少28.8%,教育费附加7.30亿元、增长5.52%,文化事业建设费898.65万元、减少17.2%,地方教育附加4.86亿元、增长5.4%;代征201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81亿元,增长8.81%;代收工会经费2.85亿元,增长3.98%。落实规费优惠政策,全年共减免规费近4亿元,惠及小微企业20万户。其中,落实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优惠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为企业减负3000万元。落实堤围费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减负3.18亿元,其中落实堤围防护费在原征收标准的基础上下浮20%、免征省级收入10%的优惠政策,为缴费单位减负2.15亿元;落实对所缴纳的堤围防护费以每年50万元实施封顶征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减负1.03亿元。

 

【社保费缴费政策调整】 2015年,中山市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分别调整3次。1月1日起,中山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由每月1960元调升至2408元;5月1日起,中山市企业职工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由每月1310元调整至1510元;7月1日起,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2240元调整至2450元,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2200元调整至24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上限由13404元调整为14958元,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由12111元调整至13281元。3次缴费比例于5月1日起,中山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调升至13%;9月1日起,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由0.5%调整为0.7%;11月1日起,中山市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8%。

 

【纳税服务】 2015年,市地税局推广电子办税,电子办税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89%,网报使用率93.78%。推进“两证联办”(指税务登记联合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工作。推行税务登记、部分个人门前业务、车船税业务实现“全市通办”。在火炬开发区国税分局开设全市首个24小时国地税联合自助办税服务厅,互设办税自助终端。扩展和延伸现有社保费网报系统功能,针对缴费人数较少的小型企业和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全省地税系统内率先开发应用社保费网报App(手机软件),为缴费单位(人)提供掌上“微服务”。缴费单位可通过手机下载“中山地税社保网报”App,或关注“中山地税”微信公众服务号后,输入单位社保号和登录密码自行办理社保申报等业务,整个操作过程耗时10分钟以内。继续贯彻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要求,开展3大类9项工作举措,包括税收业务工作规范、税收执法权力清单、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大企业税收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完善多元办税、深化国地税合作、清理规范收费项目等系列措施。全年“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总话务量11.52万个,其中人工话务量7.61万个,接通率92.59%。开展面向纳税人的辅导会396场次、参与人数超过2万人次。开展税法进企业、商会、社区、校园“四送”行动,其中首次联合市国税局开展“送税法进军区”活动,向武警中山支队即将退役的军人宣传讲解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4—2015年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税费收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5年 比上年增长率(%)
税费合计 3536510 3942016 11.47%
一、税收收入 2145175 2255674 5.15%
  其中:中央级 312019 311669 -0.11%
   省 级 677405 705543 4.15%
   市 级 1155751 1238462 7.16%
 ⒈营业税 741405 819628 10.55%
  其中:金融 131202 136765 4.24%
 ⒉企业所得税 224660 206394 -8.13%
  其中:国有企业 2200 1219 -44.59%
   集体企业 13478 9772 -27.50%
   私营企业 27149 35372 30.29%
   股份企业 168065 147276 -12.37%
   其  他 13768 12755 -7.36%
 ⒊资源税 10 10 0.00%
 ⒋土地使用税 84543 68817 -18.60%
 ⒌个人所得税 294059 311935 6.08%
 ⒍城市维护建设税 159758 172271 7.83%
 ⒎印花税 37918 35812 -5.55%
 ⒏房产税 111514 128229 14.99%
 ⒐车船税 26320 35804 36.03%
 ⒑土地增值税 275370 247974 -9.95%
 ⒒契税 164375 185556 12.89%
 ⒓耕地占用税 25243 43244 71.31%
二、规费及其他收入 1391335 1686342 21.20%
 ⒈社会保险费 1143622 1441593 26.06%
 ⒉教育费附加 83264 88076 5.78%
 ⒊文化事业建设费 1283 1079 -15.90%
 ⒋其他罚没收入 371 218 -41.24%
 ⒌堤围防护费 50564 37802 -25.24%
 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3751 24722 4.09%
 ⒎地方教育附加 55512 58633 5.62%
 ⒏工会经费 32968 34219 3.79%

 

【“两证联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2015年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税务核心征管应用系统(优化版)在中山地税单轨上线运行,市国税局、地税局共同使用同个征收管理系统,国地税实现网络及征管数据的互联互通,为联合办证提供有利条件。4月28日,全市首套同时加盖“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和“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在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标志中山市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正式实施,中山成为广东省内首个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系统实现国税和地税联合发证的地级市。“两证联办”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套证件通用、一个识别号管理、一证套印两章,减轻纳税人重复提供资料、多头申请办理的负担,缩短办证时间,直接降低征纳成本,为工商、质监、税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奠定基础。

  6月25日,由市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推出的“三证合一”登记启动仪式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举行,并颁发首套“三证合一”登记证照(章)。申请人依托“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进行商事主体设立登记网上申报,只需填写1份登记申请表,一次性提交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制公章的申请材料,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部门预审通过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签名(盖章)并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证合一”登记综合服务窗口,经审批办结后便可在综合服务窗口统一领取上述证照(章),申请人也可选择通过邮政EMS递送领取办好的有关证照(章)。“三证合一”并联审批,变多部门“流水作业”为“并联作业”,审批工作时限缩短为3个工作日,提速73%,为“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9月1日起,中山市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至年底,共受理“一照一码”企业设立登记4819户,受理存量户变更成“一照一码”5915户。

 

【率先实现税银数据交换共享电子化】 2015年,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简称“一体化系统”)由中山市政府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国税地税等24个部门共同配合开发,以社会征集体系、信用评级制度、信用通报和共享机制三方面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入点,成为省内首个“淘宝式”的综合型“网上信贷大厅”。10月,一体化系统从1.0版升级到2.0版,用户从银行机构扩展到政府部门,市地税局成为一体化系统的首个中山市政府机关用户。10月12日,市地税局与全市27 家银行机构共同签订《“地税—银行”数据交换共享公约》,将税务机关查询纳税人银行账户情况纳入数据交换共享范围,以制度形式规范地税部门与银行机构之间数据交换内容、交换途径、反馈时间、数据应用与保密原则等,创建税务部门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快速通道,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税务机关查询银行账户信息化、批量化,解决长期困扰双方的人工走访查询方式的工作量大、速度慢等问题。11月,市地税局共向全市27家银行机构推送信息请求查询56户欠税企业银行账户,各银行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共收到有效账户信息的377条。利用查询结果,市地税局按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程序对12户欠税企业进行银行强扣,成功扣划金额299.89万元。各银行通过“政银互动平台”可获取企业欠税、涉税违章违法、纳税信用等级等信息,并作为银行信贷的重要指标,用于信贷风险管理。

 

【中山市首个国地税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投入使用】 2015年12月30日,中山市首个24小时国地税联合自助办税服务厅于火炬开发区国税分局内正式投入使用。纳税人凭二代身份证即可“进一家门,办两家事”。联合自助办税服务厅提供“7×24”小时全天候自助服务,纳税人实现“随时”办税。联合自助办税服务厅分别设有国地税的自助办税终端,提供一站式服务,可办理国税发票认证、税控设备抄报税、发票验证发售和纳税申报,以及地税查询打印个人所得税清单及证明等业务。联合自助办税服务厅率先实现跨地域“同城通办”,业务办理不再受区域限制,解决纳税人“多头跑、多头找”的不便。

2014—2015年度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各产业类型税收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 2015年 比2014年增长(%)
合计 营业税 企业
所得税
个人
所得税
合计 营业税 企业
所得税
个人
所得税
合计 营业税 企业
所得税
个人
所得税
合计 2145175 741405 224660 294059 2255674 819629 206394 311935 5.15% 10.55% -8.13% 6.08%
第一产业 3773 694 90 2846 628 134 163 199 -83.36% -80.69% 81.11% -93.01%
第二产业 585664 158787 100691 128434 605484 188548 93976 128837 3.38% 18.74% -6.67% 0.31%
其中:制造业 355929 7966 62232 114846 332360 4884 51577 110701 -6.62% -38.69% -17.12% -3.61%
   建筑业 208285 149974 34293 8584 241190 182494 32129 9307 15.80% 21.68% -6.31% 8.42%
第三产业 1555738 581924 123879 162779 1649563 630947 112255 182899 6.03% 8.42% -9.38% 12.36%
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18136 5887 3246 4587 16494 5025 3242 4296 -9.05% -14.64% -0.12% -6.34%
批发和零售业 69663 9117 10531 19511 61606 7511 7644 14812 -11.57% -17.62% -27.41% -24.08%
金融业 187478 127818 5881 38749 211671 134257 8015 48122 12.90% 5.04% 36.29% 24.19%
住宿和餐饮业 37941 27357 1072 4918 36051 26076 891 4534 -4.98% -4.68% -16.88% -7.8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3627 33803 20042 17151 123329 33581 16641 18294 -7.71% -0.66% -16.97% 6.66%
房地产业 908286 331558 66219 31599 746731 367014 58641 22082 -17.79% 10.69% -11.44% -30.12%

2014—2015年度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各企业类型税收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 2015年 比2014年增长(%)
合计 营业税 企业
所得税
个人
所得税
合计 营业税 企业
所得税
个人
所得税
合计 营业税 企业
所得税
个人
所得税
合计 2145175 741405 224660 294059 2255674 819629 206394 311935 5.15% 10.55% -8.13% 6.08%
国有企业 18770 12969 2200 1302 20243 13032 1219 4505 7.85% 0.49% -44.59% 246.01%
集体企业 75783 21778 13478 709 39627 12404 9772 665 -47.71% -43.04% -27.50% -6.21%
有限责任公司 842793 349006 139901 51355 880822 398301 123080 61394 4.51% 14.12% -12.02% 19.55%
股份有限公司 244611 135872 28160 48347 254482 139658 24186 59564 4.04% 2.79% -14.11% 23.20%
私营企业 169803 51077 27149 50055 229343 85685 35374 48973 35.06% 67.76% 30.30% -2.16%
港澳台企业 207260 64134 710 23397 227980 71614 2071 29094 10.00% 11.66% 191.69% 24.35%
外商投资企业 156015 24377 8520 29168 127346 17688 370 38487 -18.38% -27.44% -95.66% 31.95%
个体经营户 347339 64612   70567 201141 16459   25063 -42.09% -74.53%   -64.48%
其他类型 82801 17580 4542 19159 274690 64788 10322 44190 231.75% 268.53% 127.26% 130.65%

(杨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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