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2009)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0》 【成文日期】2009-12-03 【点击率】1976次


简况】 2009年,全市地税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管理”工作主题,抓住组织收入中心,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结构性调整带来的负面影响,各项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全年累计组织地方税费收入144.04亿元,比上年增加6.87亿元,增长5.01%。其中组织税收92.07亿元,增加5.5亿元,增长6.35%;社保费46.06亿元,增加1.51亿元,增长3.39%;教育费附加2.55亿元,堤围防护费3.11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2185万元。

深化税种管理】 在营业税方面,注重规范管理和数据管税。关注金融、房地产、建筑、安装等行业税源变动情况,加强对餐饮、旅游、娱乐等行业的征管力度,开展发票核查,加大“以票管税”力度。全年组织营业税收入41.86亿元,比上年增长2.38%。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加强企业税负预警和行业税负平衡。做好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衔接工作。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和总分机构所得税征管。综合运用质疑约谈、涉税鉴证等方法,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加大自查补报力度,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全年组织企业所得税收入11.5亿元,比上年增长7.38%。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加强高收入人员申报管理,规范工薪个税扣缴。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组织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人员自行申报工作,做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加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行业和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进一步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个人所得税扣缴,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工资费用支出比对核查。依托大集中系统实现对高收入人员的“一人一档”管理。全年组织个人所得税收入18.31亿元,比上年增长6.86%。在土地增值税方面,注重做好清算基础工作。出台《关于明确我市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和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预征率和清算等。制定清算规程,编印操作指引,开展系列培训,稳步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强化税源监控】 构建“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以分类管理为核心,以征管流程为导向,优化服务,强化评估”的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搭建纳税评估机构,加强涉税数据的采集、分析与应用,开展对餐饮、娱乐业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评估工作。推广应用税负预警展现工具,为征、管、查工作提供参考,做好房产租赁税负异常纳税人核查工作。推进发票管理综合改革,7月1日起,启用具有新一代发票防伪技术的新版地方税收发票;在建筑、房地产、广告、代理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上线运行“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初步实现对发票领购、开具、查询和数据应用等环节的实时监控与管理。推进建安房地产业税源控管系统应用上线,将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纳入信息技术管理系统,全面跟踪监控税源。制定《房地产交易委托代征规程》、《个人出租房产委托代征工作规程》,规范房地产交易和个人出租房产相关税费代征流程。加强车船税源控管,1月起,增设地税新登记车辆资料与交警部门系统进行电子数据交换对碰功能,由地税、交警、驾协三方共同跟踪排查疑点车辆。

完善社保费征管】 加强重点费源大户管理,严格把好减员审批关。优化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功能,联合社保局改造升级社保费网报系统,提高申报和拆账效率。完善社保费全责征收模式,非综合费率险种的社保费(综合医疗保险、城乡门诊、公务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由原来社保传数、地税征收的方式改革为缴费单位使用地税网报系统自行申报。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扶持企业度过时艰。根据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办法的通知》,做好上解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相关工作,实现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由地税部门直接在征收环节上解省财政专户。修订《规费管理业务规程》,进一步提高规费征管水平。全年全市工商业户社保缴费人数达116万人,比上年增长3.27%,平均缴费工资为1077.83元,增长2.64%。

推进依法治税】 遵守组织收入原则,规范税收执法,重点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执法责任制考核及相关工作规程的优化完善。发挥稽查职能作用,重点对专业市场、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建筑安装、饮食等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联合国税开展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联合公安、国税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行为专项行动,捣毁假发票销售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搜获假的地税通用定额发票、路桥收费发票、旅业房租发票等3.07万张,面额1000多万元,并查获假的新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1060份,涉案金额7.34万元。

优化纳税服务】 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受金融危机冲击较重的制造、建筑、饮食、桑拿等行业,适度调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廉政监督,坚持开展综合检查、巡视督查和内部审计工作,在稽查、城区、小榄、开发区分局试点推行纪检监察专员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在中山地税门户网站公开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纳税人的6大类40小类信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信访件的回复工作,全年共答复建议、提案8件,处理信访19件。出台《办税服务承诺》,规范涉税事项服务时效,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纳税人服务中心、职能科室、基层分局三方联动工作制度,构建全程、全员、全方位服务格局。依托“12366”热线、门户网站、《中山日报》专版、税宣基地等平台开展税收宣传与服务:全年受理“12366”热线咨询、举报、投诉、建议事项94775宗,比上年增长7.94%;网站录入发票抽奖数量127万张。2009年,中山市地税局被省委省政府 授予“广东省文明窗口”称号,是全市唯一获评此称号的单位。(杨丽云)

附:市地方税务局领导名录
局 长:区艳钊

2008~2009年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税费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08

2009

增长率(%

税费合计

1371693

1440371

5.01

一、税收收入

865679

920669

6.35

    其中:中央级

167191

178992

7.06

          省级

245683

256660

4.47

          市级

452805

485017

7.11

1.营业税

408890

418640

2.38

      其中:金融

43083

42529

-1.29

2.企业所得税

107087

114994

7.38

      其中:国有企业

2397

1735

-27.62

            集体企业

10745

11804

9.86

            私营企业

3216

3177

-1.21

            股份企业

87066

96616

10.97

            其他

3663

1662

-54.63

3.资源税

84

106

26.19

4.土地使用税

19640

34706

76.71

5.个人所得税

171382

183131

6.86

6.城市维护建设税

47678

47284

-0.83

7.印花税

15585

18097

16.1

8.房产税

50994

48944

-4.02

9.车船税

12460

12675

1.73

10.土地增值税

31879

42092

32.04

二、规费及其他收入

506014

519702

2.70

1.社会保险费

445466

460554

3.39

2.教育费附加

25760

25479

-1.09

3.文化事业建设费

2224

2185

-1.75

4.其他罚没收入

456

414

-9.21

5.堤围防护费

32108

31070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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