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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况】 市地方税务系统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管理,深化税源建设,优化税收服务。推进规范化、信息化、人才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3+1”工程建设,提高税收执法与服务水平。全年组织工商税收收入35.12亿元,比上年增收7.12亿元,增长25.43%;征收社会保险费16.59亿元,增收2.39亿元,增长16.87%;征收教育费附加2亿元,代征堤围防护费1.58亿元、文化事业费1366万元。全年税费收入55.47亿元,增收10.3亿元,增长22.8%。
【市级固定收入税种管理】 加强市级固定收入税种征管,优化税收收入结构,拓宽税收基础。全年市级收入17.6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3.15%,比上年增收3.38亿元,增长23.71%,其中市级固定收入5.23亿元,增收7111万元,增长15.75%。全面启用房产出租计算机管理模块,将房产出租的税收管理纳入征管系统。全市实际掌控房产、土地“两税”的税源比上年增加1.1亿元,增长52.38%。开发区分局协同公安机关共同理顺辖区内私房出租行业管理,探索私房出租税收管理的新路子。全面推广使用《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薄》,要求纳税人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各类印花税应税凭证,全年累计征收印花税7359万元,增长25.1%。
【社保费征缴】 建立清理欠费目标责任制和欠费大户档案,加强跟踪管理,全年清理往年欠费488万元和当年欠费8881万元。承办全国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座谈会、全省地税机关社保费全责征收研讨会。全市参保人数达76.05万人,比上年增加10.6万人,增长16.2%。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联合国税部门统计调查农产品经营户,调整从事农产品销售的个体工商户的起征点,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的所得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严格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减免税申请327份,免征各项地方税费69.99万元。
【依法治税】 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法规,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推行政务公开,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种管理,提高税款征收入库的主动性。组织54个清理小组,160多人次,开展清理漏征漏管户、欠税(社保费)、3.0征管信息系统数据、委托代征、企业所得税带征和违规税收政策等,清理欠税和查处涉税违法行为。清理漏征漏管户、欠税业户、非正常户或“不申报”业户一批,清缴入库税收1863万元和社保欠费226万元,在媒体公布225家重点欠税户、61家欠费户名单。发挥稽(检)查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全年查处各类涉税违法案件945宗,查补税费2149.7万元,罚款687.2万元,加收滞纳金165.2万元。
【推行电子办税】 推广应用网上办税(费)系统,举办69期3543户次的网上办税(费)培训。已开通网上申报业户27597户,网上申报成功率93.2%,通过网上缴纳的税费占全局税费收入总量的40.3%。开设网上汇缴通知窗口,全市有4000多户企业通过网上申报完成汇缴,占汇缴企业的68%,自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5800万元,自查补缴企业所得税1142万元,均创历年之最。
【税收服务与宣传】 编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手册》,重印《地税纳税指引》,受理咨询电话3000多个,通过地税网站解答纳税人税法咨询1000多条,编辑《中山日报-地税专版》12期。创新服务手段,开设网上汇缴通知窗口,积极推广网上办税;拓宽税务短信服务系统覆盖范围,加强与纳税人传递涉税信息。与市国税局合办“税月如歌10载情”大型税法宣传文艺晚会,举办“我与地税十周年”征文、书法、摄影比赛,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镇区、知名企业畅谈“我与地税十周年”,编印大型税务宣传画册和汇编历年重要文献资料,宣传10年来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
【实施重点税源户制度】 与市建设局联合制定实施《加强施工企业地方税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控管建筑施工企业税源。全年征收建筑营业税4.42亿元,比上年增收7155万元,增长19.33%。制定实施《外商来料加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重新规定来料加工企业的所得税征收方式以及核定征收条件、程序和办法等。清理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征管,质疑约谈24户房地产企业,全面落实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政策。强化高收入人员与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税源监控,建立高收入人员个人纳税档案,实行重点税源分级管理,清理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欠税,共有333名外籍人员补缴税款1818万元、滞纳金205万元。在来料加工、广播电视、房地产、建筑安装等行业开展14场集体约谈,被质疑企业自查补报税费1680万元,被质疑企业自查核减虚报亏损1410万元。
【评定纳税信用等级】 与市国税局联合成立纳税信用等级评审小组,评定市内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320户企业为A级纳税人,由各镇、区举行授匾仪式。10月起,开展第二阶段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在国税和地税网站上开设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专栏,由纳税人录入相关指标,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自测自评,评级工作延续至2005年。
【推进信息化建设】 开发应用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处理系统和房产出租计算机管理模块,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以及房产出租业务税收管理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与市工商局联合召开登记信息交换工作会议,建立两局登记信息实时联网交换机制。在税种管理、后勤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工作中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2004年市地税局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加强地税队伍建设】 市地税局领导班子被评为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2003年度“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顺利实现市局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接。培训全部科级和股级干部以及近四年来新任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全局16名同志被省局评选为税务稽查、税收政策、税收征管、计算机、法律和外语六个类别专业人才,市局纳税人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被评为全省最佳办税服务窗口单位,市局信息科被评为市示范青年文明号,李政科等4人被评为广东省地税系统优秀税务局(所)长,梁瑞玲等4名同志被评为全省办税之星。(黄珍燕 关绮霞)
附:2004年市地方税务局领导名单
局 长:林汉强(7月止) 区艳钊(7月起)
副局长:区艳钊(7月止) 刘 建 戚晋北 龚学泉 宁 波(7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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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04年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税费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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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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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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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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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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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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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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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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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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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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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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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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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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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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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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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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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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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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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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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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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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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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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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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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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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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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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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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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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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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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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8
|
11450
|
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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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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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95
|
57869
|
2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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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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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5
|
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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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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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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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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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
|
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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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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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7
|
3801
|
3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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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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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42
|
36480
|
29.17
|
|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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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6
|
5308
|
2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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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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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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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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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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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6
|
2632
|
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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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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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80
|
77075
|
3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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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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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3
|
22538
|
2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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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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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4
|
7359
|
2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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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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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8
|
16086
|
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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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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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3
|
3595
|
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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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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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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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7
|
1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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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费及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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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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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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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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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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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90
|
165940
|
1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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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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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4
|
2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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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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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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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8
|
1366
|
1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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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业特产税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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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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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罚没收入
|
320
|
341
|
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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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堤围防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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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1
|
15762
|
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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