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2000)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1 【成文日期】2000-12-04 【点击率】1695次


【简况】2000年,深入开展“三讲”、“两思”、“三个代表”教育活动;升级改造了“广东地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步到位地推行办公自动化,分步实施“税银联网”工程;积极稳妥地开展征管、机构和人事制度三项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地方税收收入12.46亿元(含国有企业所得税),增长24.23%;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6.51亿元,社保征缴率指标达到96.81%;代征堤围防护费0.28亿元。


【顺利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及早做好税源调查工作,科学合理分解全年各项收入任务,并加强征、管、查的衔接和协调,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全力以赴组织收入。强化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如道路(桥梁)收费站、私房出租行为、涉外企业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的征收。加大了税收执法的力度,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和评税工作,全面清理欠税,有效打击偷逃税行为。加大对社会保险费和堤围防护费的宣传力度,规范“两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理顺“两费”征、缴、催各环节的工作。


【以发展为基调定位地税“二次创业”】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局”)关于做好地税工作5年规划的总体战略部署,制定《中山市地方税务系统“二次创业”规划》,准确定位了地税工作今后5年的发展方向:地税收入上水平、税收征管整体效能上水平、班子和队伍整体素质上水平、基层建设上水平、税收法治上水平;增创观念新优势、增创体制新优势、增创管理新优势、增创机制新优势、增创税收法治新优势;处理好解放思想与执行政策的关系、依法治税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严格税收管理与提供优质服务的关系、收好税与带好队的关系,全面实现中山地税管理现代化。


【加大依法治税力度】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和单位的合作,积极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清理检查使用假发票偷逃地方税专项斗争,严肃查处各种专案、要案和群众举报案件。全年共查处各类涉税案件1486件,查补税款3696万元、滞纳金192万元、罚款546万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件,执行金额212万元;分4个阶段开展发票打假专项斗争,全市参加自查的业户有6339户,自查出不合法凭证22684份,涉及金额3962万元,地税部门清理检查了4547户,重点抽查1812户,查出假发票82份,查获使用假发票业户1户,收缴收款收据619本。对全系统基层征收单位进行了1999年度的税收执法检查,规范了内部的税收执法行为,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工作。


【加快现代化管理步伐】加快全局信息化建设步伐,加速了计算机网络成为全局征管改革“依托”的进程。基本完成了对《广东地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改造和完善工作,升级为V3.0版本,充分运用小型机的优势性能,顺利实现了全市征管数据的全集中实时处理。7月1日起,全系统一步到位推行办公自动化,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完成了机关与基层的广域网实时联网。与全市七大商业银行(信用社)合作,采取先城区、后镇区的办法,分步实施了“税银联网”工程,解决了实时扣税攻关课题,至年底已成功对6245户纳税人实现实时扣税。开通了中山地税网站,实现了与社保局、电信局、人民银行等单位的联网,完成了“政府上网”工程。发票抽奖、网上报税、电子查询等系统的软件开发和修改工作进入技术上的扫尾阶段。


【全面推进征管、机构、人事制度三项改革】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征管、机构、人事制度三项改革的统一部署,制定《中山市地方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收管理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山市地方税务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方案》,将全局机构重新设置为机关内设机构8个,直属行政单位8个,基层地方税务机构21个,事业单位2个,并重新划分了职能。积极稳妥地开展科、股级领导干部的全员竞争上岗工作,通过笔试、演讲、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等环节,135名中青年干部竞争上领导职位(其中正科级23名,副科级54名,正股级40名,副股级18名)。


【健全税收调研机构,强化税收宣传】5月,成立了中山市地方税收研究会,健全了税收调研机构。全年共组织撰写了65篇税收论文,其中3篇优秀论文推荐给省地方税收研究会相关课题组交流。以“税收与未来”为主题,积极开展多形式、多领域、多层次的税收宣传活动,与社保局联合举办“税收、社会保险费宣传咨询日”活动,制作反映中山地税前5年工作成果的大型宣传画册《税月春晖》,坚持税务咨询日制度和局长接待日制度,增进了征纳双方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提高全民自觉纳税意识。被省局评为全省地税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企业所得税评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了《中山市地方税务系统企业所得税评税办法(试行)》,对以查帐征收方式缴纳地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凡未列入汇算清缴重点检查和日常检查的,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报送的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以及平时征管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包括生产经营情况、费用开支情况、福利待遇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等,并参考本地区同期同行业利润率,综合评定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2000年是市地税局实施企业所得税评税办法的第一年,此项工作已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顺利完成,共在全市选择了1090户企业进行评税,对其中773户企业维持原申报,对其中317户企业进行了评税调整,评增应纳所得税额279万元。


【精神文明建设】2~4月,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三讲”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了以“两思”和“三个代表”为主题的思想教育活动。与中山大学合作,举办了第一期系统干部专升本学历教育班,88人参加成人高考,72人被录取。组织开展了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参观反腐败斗争成果展览。开展“三服务一满意”基层评议机关活动,做好行风测评问卷调查工作,共发出问卷5370份,回收4454份,基本满意率以上为99.09%。(肖鸿鹄)


附:2000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长:林汉强
 

2000年地方税收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1999

2000

增长率%

税收合计

100268

124568

24.24

 其中:省级

45000

51966

15.48

   市级

55268

72602

31.36

1、营业税

60914

72385

18.83

 其中:金融

13319

14207

6.66

2、企业所得税

16306

19867

21.84

 国有企业

1502

1927

28.30

 集体企业

7143

7739

8.34

 私营企业

2264

3205

41.56

 联营企业

958

1042

8.77

 股份企业

4365

5880

34.7

 其它

74

74

-

3、资源税

35

32

-8.57

4、土地使用税

429

757

76.46

5、涉外所得税

 

 

 

6、个人所得税

11414

16018

40.34

7、投资方向调节税

288

103

-64.24

8、城市维护建设税

6063

8455

39.45

9、印花税

700

971

38.71

10、房产税

1900

3087

62.47

11、车船使用税

1536

2021

31.58

12、屠宰税

852

673

26.60

13、土地增值税

10

2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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