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收(1999)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0 【成文日期】1999-12-03 【点击率】1696次


【简况】 1999年,以中山为开发基地的广东地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的验收并全面运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初步形成一条适合中山地方税收征管实际的、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属地管理、重点稽查、优化服务的集约型征管新路子。逐步形成一个优化的办公环境、融洽的内部氛围和净化的税收外部环境。全年组织地方税收收入10.3亿元(含国有企业所得税),增长23.3%,提前一年实现组织税收收入突破10亿元的奋斗目标。1999年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市文明单位。


【理顺征管秩序,提高征管质量】 重点加强金融、建筑安装、交通运输、房地产、饮食服务等行业的管理,确保全市营业税稳步增长,1999年全市共组织营业税收入6.09亿元,增长20.25%。积极稳妥推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全年企业所得税收入达1.63亿元,增长50%。率先对车船使用税的纳税期限进行了改革,由原来每年的3~6月改为以机动车牌号码尾数相应的月份为纳税期限,并制订了逾期缴税车辆的处罚办法,全年征收入库车船使用税1536万元,增长8.3%。
  调整地方税务机构,撤销直属分局、城区分局,成立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把沙朗税务所并入三分局、坦背税务所并入东升分局,进一步实行属地征管,加强对全市地方税收纳税业户情况的掌握和控管。通过换发税务登记证、漏管户巡查、纳税申报管理、加强税款征收入库管理以及税款延期的审批管理工作,提高征管质量,1999年登记率达到94%,企业及分支机构申报率和入库率分别为97.4%和98.5%,固定个体工商户申报率和入库率分别为96.3%和99%,其他登记户申报率和入库率分别为95.3%和96%,查补税款入库率为100%。在以“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为重点的全国征管质量交叉检查中,市地税局的征管质量的考核结果均达到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达标标准,受到了检查组的肯定。


【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勇创征管改革新路向】 7月19日,在市地税局开发应用的广东地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及有关专家的验收,在全市地税系统全面投入使用,并在全省推广普及应用。成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和管理规程整理小组,考察借鉴外省市征管改革的成功经验,深入研讨和分析地税系统的征管体制,使地税系统的征管模式成为适合中山实际的完整的体系。


【打击发票犯罪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分别于3月和7月,两次协助公安部门破获了2件贩卖假发票案,缴获假定额服务发票80本、饮食发票14931份,面值总额合共67.79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4月26日至6月30日,开展全面的发票清理检查工作,经过自查、重点检查和总结整改3个阶段,共查补税款468.81万元,罚款14.69万元,重新明确发票违章行为的税收处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发票违章行为的处罚标准和处理规程。一系列打击发票犯罪活动,有力地打击了税务违法活动,震慑了犯罪分子,切实推行依法治税。


【大力开展税收宣传,优化税收环境】 继续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在部分办税服务厅安装电子屏幕,宣传税收法律知识,努力改善地税办税服务厅的环境。投入近100万元资金,在全市各个进入中山的主要路口树立大型税收公益宣传广告牌。从5月起,每月在《中山日报》刊登一期《地方税务》专版,开辟了地方税务的宣传阵地,让市民多层次、多渠道了解税收法规。


【成功探索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的经验】 配合市政府开展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继续探索和完善自1998年11月起代征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管办法。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将社会保险有关法规摘编成册,印发1.5万本《社保须知》免费派发给纳税人。与有关部门定期召开碰头会,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强化监控力度,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管理,确保社会保险费及时足额入库。加快计算机网络的建设,指定专人负责设计和完善社会保险费征收软件,计划于2000年1月1日实现与社保局计算机联网,利用计算机数据资料直接征收社会保险基金,改变原来每月由社保局复盘后再分发给各基层征收单位进行征收的旧办法,避免了互相复盘过程中数据不准确的弊病。切实做好全面征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计算机对参保单位(人)进行系统管理,进一步提高政策法规水平、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充实征收力量。全年共代征入库社会保险基金1.26亿元。
  市地税部门代征社会保险基金的成功经验,受到了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注,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征收范围包括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陆 苗)
 

中山市地方税收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1998

1999

增长(%

一、税收合计

81318

100268

23.3

其中:省级

37700

45000

19.4

市级

43619

55268

26.7

1.营业税

50658

60914

20.2

其中:金融

14717

13319

-9.5

2.企业所得税

10874

16306

49.9

国有企业

1430

1502

5.0

集体企业

6532

7143

9.4

私营企业

1077

2264

110.2

联营企业

1815

958

-47.2

股份企业

18

4365

24150

其他

2

74

3600

3.资源税

28

35

25

4.土地使用税

390

429

10

5.涉外所得税

 

 

 

6.个人所得税

9018

11414

26.6

7.投资方向调节税

428

288

-32.7

8.城市维护建设税

5564

6063

9.0

9.印花税

596

700

17.5

10.房产税

1777

1900

6.9

11.车船使用税

1418

1536

8.3

12.屠宰税

557

673

20.8

13.土地增值税

10

10

0


注:11999年市级税收收入中增加国有企业所得税,为保持统计口径一致,1998年的税收合计包含国有企业所得税。

2、《中山年鉴》(1999刊)中1997年与1998年的数据对调。


附:1999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 林汉强(兼任党组书记)

上一篇: 地方税收(1998) 【关闭窗口】 下一篇: 地方税务(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