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况】 1998年,市国税局贯彻国务院提出的“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十六字方针精神,以加强税收管理为重点,加大稽查检查力度,深入挖掘税源潜力。克服了亚洲金融风暴、重点税源滑坡等带来的困难,确保了年度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全年共完成工商税收21.73亿元,剔除海关代征税收收入,实为17.81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完成年度税收任务的100%,其中,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达16.34亿元,比上年增长13.74%,出口退税完成3.09亿元,比上年下降0.42%。
【税收征管】 1998年是全市国税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压力和困难较大的一年。市国税局认真贯彻6月和10月两次增收节支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明确以管促收、堵漏增收的思路,减少税款流失,推动税收收入实现稳定增长。落实了局长分片抓、科室抓挂钩点、分局(所)长层级抓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了完成收入情况与单位干部物质利益、领导年度政绩考核挂钩措施。逐步推行小组巡管制度,清查堵漏,规范管理。暂缓办理期初库存已征税款余额的抵扣和民政福利校办企业的税款返还,重点抓好清理欠税和稽查检查工作,完善对税源的实际监控。全年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754户,清理上年度延期税款1582万元,稽查查补入库税款和罚款9850万元。各级征收单位发扬顾全大局的精神,确保了全局年度收入任务的完成,其中沙朗、坦洲、阜沙、南朗、沙溪、横栏、大涌、小榄、浪网、三角等征收单位全年组织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比上年增长30%以上。
【征管改革】 征管模式转换取得实质性进展,1998年1月1日起,在余下16个征收单位取消专管员固定管户制度,实行以分系列管事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模式改革。通过优化人员组合,划清职责范围,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纳税人办理税务事项,毋须事先与有关人员预约,只需直接前往国税部门相应工作系列即可予以办理,从而减少了以前纳税人办理税务事项而须多次往返的现象。进一步推进征管电算化,于6月和10月先后在12个分局、所进行全省统一征管软件的第二、三批试点推广工作。加紧全局计算机广域网建设,力争实现数据、资源高度实时集中和共享,至年底止,共有15个征收单位建成广域网并正式投入运行。提高办公自动化程度,及时开通电子邮件系统与省局进行传递公文和信息工作。继续推广应用防伪税控机,抓好增值税专用发票源泉控管。
【税收宣传】 围绕“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办税辅导。4月11日,开展了全市统一的税法咨询服务日活动。5月6日,联合市地税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中山市1997年度光荣纳税户表彰大会,表彰了82户企业;其中属国税征管的41户企业还同时获得“1997年度广东国税模范纳税户”称号。5月15日,在石岐中心小学举办“让税法走进校园”的税收法制知识讲座,组织小学生参加全国性的税收知识优秀答卷评选活动。6月12日,在《中山日报》举办国税知识有奖问答;并在多个报刊刊登有关全市国税工作情况介绍,扩大税收宣传工作的社会影响。7月起,逐步推行办税员持证办税,规定企业办税人员必须通过国税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办税员证》后才能到国税机关办理除初次税务登记和税务咨询外的各项税务事宜,并明确办税员申报责任和相应的处罚标准,提高纳税申报的质量。全年组织办税员培训班及新办企业培训班共98期,参加培训人员8000多人。
【政务公开】 市国税局结合开展“规范化服务征收厅”活动,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下发人手一册的《中山市国税系统工作制度汇编》和《中山市国税系统工作规程汇编》,规范税务人员的工作行为。1月23日制订了《中山市国家税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明确具体行政执法职责和税务人员执法责任追究等内容,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9月22日制订了《税收工作服务承诺》,主要从税务登记、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申请退(减免)税、其他管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咨询、群众投诉处理等8个方面作出服务承诺,明确工作时限。同时,印发全市统一规范的办税指南及国税征收的税种简介彩色宣传单张近20万份。各级国税分局、所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开办税制度专栏,使纳税人了解税务人员工作纪律和办税事宜,对税务人员的工作行为实施有效监督。(金振宇)
附:1998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严宪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