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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5》 【成文日期】2014-12-31 【点击率】1898次 | |||
【财政概况】 2014年,中山市各级财政部门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科学分析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释放改革活力和管理效益,提升财政管控水平。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1.6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1.3亿元,增长10.1%。中山市财政局(简称“市财政局”)驻东区兴中道63号。
【财政收入征管】 2014年,中山市各级财政部门应对经济运行下行和收入增长放缓的双重压力,立足财政增收,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实现全市财政收入增长目标。通过追缴历史欠款,拓宽征缴渠道,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覆盖面,并建立缴库及收入分析机制等措施,把握经济运行及财政收入总体情况。强化收入监管,协调执收单位做好征管工作,提高执法单位罚没物品处理效率,确保罚没收入及时足额缴库,继续挖掘全市小汽车号牌拍卖、公园特许经营权出让等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增收潜力,优化非税收入占比,提高收入质量。全年全市非税收入67.2亿元,非税收入占比26.7%,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财政支出管理】 2014年,中山市各级财政部门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从严从紧审核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做到“四个严控”。严格审核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先后修订完善差旅费、会议费、因公出国(境)、外宾接待、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等管理办法。全年市本级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8163万元,比上年下降39%;严控严抓办公用房清理,启动中山市办公用房清退行动,至10月,完成全市副处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自查工作,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或出租、出借的情况和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占用办公用房情况。通过腾退、合并办公、结构改造等方式,整改单位超标办公用房;严控公车配置,在镇区及市属预算部门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市镇两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违规配备公务车、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以及车改后“车照坐补贴照拿”和违规配备皮卡等非定编管理车辆等违规行为。对专项行动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反专业用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责成违规单位限期整改完毕;严控预算追加,实行预算执行通报、清理结余资金等措施,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时效性。坚持预算追加联审制度,严把追加经费关口,全年预算追加核减率50%。
【完善民生体制机制】 2014年,中山市各级财政部门通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好事,完善保障民生体制机制。全年全市民生支出180.3亿元,比上年增长8.4%,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8.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拨付60.8亿元用于省级十件民生实事,拨付8亿元用于市级十件民生实事;其中,改善空气质量、公交优先二期工程推进及绿色出行、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社区体育公园等项目经费支付均快于时间进度,超额完成预算任务。通过拨付资金开展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市镇两级设立食品快检机构、绿化工程覆盖城乡、加大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力度、创建场所“无三害”(指无黄、赌、毒)城市、实现村居“一站式”服务全覆盖等工作,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公共支出直接惠及民生。
【落实惠民保障机制】 2014年,中山市各级财政部门落实基本民生保障机制,突出在保障教育均衡发展、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保提标扩面(指提高标准,扩大覆盖面)、医疗惠民、安居工程“五个保障”。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拨付全市统筹高中教育发展资金4.3亿元,将9所镇区高中统一收归市级管理;完善助学金制度,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退费补助金1.3亿元,保障中职退学费实施,惠及学生8.8万人次;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列入免费义务教育受惠范围,促进教育公平。拨付1480万元补助金加快建设镇区建设社区体育公园53个和自然村健身苑点40个;拨付850万元保障重点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实行免费提供普及性文化艺术辅导、周末广场舞会、非遗传习等公益艺术服务辅导项目,构建“普惠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社保提标扩面,完善底线民生,1月1日将低保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调整至533元,较省级最低标准线高出33元,并将本市户籍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由每人每月600元提升至70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升至1150元;在元旦、春节期间向全市低收入困难群体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400万元,惠及人员比上年增加1000人。深入医改工作,全市安排财政资金1.2亿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1项,人均水平超过35元;安排20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普及中医药服务。保障安居政策到位,通过落实资金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房1584套,惠及全市654户家庭5100人;5月5日扩大保障范围及放宽准入标准,申请条件从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556元调整至1714元,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调整至15平方米。
【农村扶持政策落实】 2014年,中山市各级财政部门落实农村扶持政策,拨付1.3亿元整治镇区水利工程及内河涌,提高农村防汛减灾水平,改善水生态环境。拨付建设、补助资金4400万元完成农路硬底化建设和村镇公路建设、农田基础设施整治,提高农业生产保障能力。拨付1200万元农业、渔业科技资金以及农业机械补贴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拨付6900万元扶贫开发资金支持扶贫开发,解决市内相对贫困问题。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等方式,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均衡协调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2014年,市财政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中山市重点建设项目、“十二五”后三年交通基础设施、重点文化医疗卫生等民生项目。梳理符合融资条件项目争取国债和地债资金支持,探索BOT(指以公共服务建设为载体,由社会资本出资建设,公共管理部门授权一定时期特许经营权,期满移交公共管理部门的一种融资建设模式)、PPP(指以公共服务建设项目为载体,基于完成项目采取的政府与社会民间资本相互合作的融资建设模式的总称)、影子收费(指基于取消公路收费权的基础上,为完成市政路桥建设采取的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公共部门采取设定收费标准,根据年车流量逐年回购的一种融资建设模式)、银团贷款等新型投融资建设模式,以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可持续开展。至年底,市财政筹措基本建设资金59.27亿元。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基建计划实行交叉复核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工程进度款足额及时支付;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进度款的拨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断头路等部分专项补助的重点项目,全面实行直接支付,既保障项目实施进度,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通过审计整改,及时总结基建财务管理工作不足,制定相应改进方案,草拟基建财务管理规范指引,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督促基建项目建设单位重视财务管理,规范基建财务行为。 【财政管理改革】 2014年,中山市各级财政部门以财政改革为核心,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明晰各级事权和支出责任,创新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改革。8月,市政府印发《中山市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实施方案》,将事权属于镇区,具有特定政策目标、适合镇区管理的转移支付项目下放到镇区,以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形式补助镇区,由镇区政府相应承担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将涉及农业、水务、民政、卫计等10个部门共39个用途清晰、标准明确、政策稳定,适合镇区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纳入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和镇区定额分成范围,涉及金额4.9亿元。完善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借鉴参照周边地级市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各部门专项资金在申报、分配、使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各个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修订中山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总则,完善财政专项资金设立、调整、撤销、使用和分配程序,规范专项资金从预算、执行、核算到监督、信息公开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追究机制,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公平、公正、公开。实现预算项目库管理改革全覆盖,推动财政预算项目管理改革,规范预算编审行为,加强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至年底,全市市直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并搭建起申报流程规范化、项目申报常态化、统计分析科学化的项目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节约预算编审时间,增强财政预算支出的可预见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管理改革】 2014年,中山市财政局构建绩效预算项目自评、重点项目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体系。通过对绩效目标、绩效自评与重点评价等第三方评价结果反馈,增强部门单位绩效意识与廉政意识,落实绩效责任,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发生。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调凡申报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的单位,在资金分配环节须同时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评审结果作为竞争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以及今后实施绩效评价的标杆。构建以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专项资金调整和退出机制,对2012—2013年度产业扶持资金和农业、渔业等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撤并其中6项使用绩效不佳或不符合现政策扶持方向的专项资金,涉及金额3700万元。建立评价结果考评与问责机制,将各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和核查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实绩考核体系,范围覆盖至所有市直党政部门,考核成绩与各部门年度绩效奖金挂钩。在2014年度政府绩效管理考核中引入行政问责机制,对连续2年以上出现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低”或“差”的部门实施行政问责扣分。
【财政资金监管】 2014年,市财政局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加强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利用网络系统将预算单位的财务数据信息集中到财政部门,为财政科学化管理奠定基础,提升财政管理效率。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出台加强镇区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制度,修订《关于加强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对镇区政府采购监管。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推进政府采购计划网络申报审核,控制采购单位随意采购、随意花钱的行为,促进廉政建设。加强对财政业务、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开展全市治理小金库、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等专项行动,对个别单位存在现金使用、会计核算处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及财政票据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问题,以文件方式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单位限时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的相关佐证资料。通过检查,堵塞财政资金管理漏洞,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透明。3月,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年内市级“三公”经费汇总预算信息首次与全市财政总预算信息同步公开。全市各部门全部按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预决算信息公开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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