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2013)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4》 【成文日期】2013-12-31 【点击率】2123次

【财政概况】 2013年,中山市各级财政部门以转型升级为路径、改善民生为目的,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应对经济缓行压力,组织收入,保障重点民生支出,严格财政财务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创新优化服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全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225.3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36.7亿元,增长9.9%,支出总量规模不断扩大,为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市财政局驻东区兴中道63号。

 

【财政收入征管】 2013年,中山市各级财政部门应对国内外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面临调收入结构、保进度的双重压力下,挖掘增收潜力,实现全市财政收入增长目标,采取多种手段促增长、控节奏,确保收入及时、均衡入库。通过挖掘重点执收部门增收潜力,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对偷排废物、污水单位开征生态修复补偿费,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调整土地规划收费政策等手段优化非税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规范税收管理。做好收入分析测算,完善收入通报机制,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加大各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制定一系列增收措施,确保全市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财政支出管理】 2013年,中山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防止铺张浪费,各级财政部门严把经费审核关,做到严控“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楼堂馆所建设、预算追加、办公用房配置、设备购置等。执行国家、省和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制止超标准公务接待,加强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规范因公出国经费审核程序,有效杜绝无经费预算、超标准开支等现象。通过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联合审批机制,节约车辆购置支出29%。对基建计划中属楼堂馆所范畴的建设项目修建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对各单位自查梳理属于严控范围的楼堂馆所项目支出一律停止资金拨付。坚持预算追加联审制度,核减预算追加申请金额6亿元,核减资金率60.2%。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用房联审制度,按照办公设备购置标准化原则,对全市预算单位办公设备购置申请实行统一标准、集中联审管理。全年压减单位设备配置超前超标超量申请1343万元,节约率33%。

 

【财政监管】 2013年,市财政局强化监管,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建设,搭建阳光采购平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和随机抽取集采代理机构方式,开创政府对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的新路径,防止采购人分散采购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减少采购人权力“寻租”的概率。以财政监督长效机制建设为方向,加强对财政业务、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治理小金库、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专项行动,并加强整改,堵塞财政资金管理漏洞。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各部门财政信息披露制度。将“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纳入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范围。全市共209个预算单位按规定通过部门网站、公告栏等形式公开2013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其中175个公开“三公”经费支出部门预算;共有190家市级预算单位公开2012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率90%以上。

 

【民生实事资金保障】 2013年,中山市各级财政部门把服务民生和转型升级放在首位,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省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资金拨付,确保民生项目的支付进度。全年全市十一类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62.47亿元,支出占比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8.65%,比全省水平高出1.5个百分点。全年分别拨付62亿元、24亿元用于省级、市级十件民生实事。其中,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就业社保水平、改善异地务工人员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环保设施和生态工程建设等项目经费支付均快于规定的时间进度,超额完成预算任务。通过拨付资金开展社保惠民、价格惠民、加强食品药品管理、实施全民治安工程、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解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

 

【财政惠民工程】 2013年,中山市财政部门集中财力,落实惠民工程。推进教育惠民,全年市镇两级财政拨付全市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亿元,落实各项免学费政策,受惠学生达23万人;落实1.5亿元,实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调整方案,提高教师待遇。推进社保惠民。落实6800万元,开展各项就业扶持工作,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帮扶高校毕业生创业;落实2500万元,向1.3万名低保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推进医疗惠民。落实60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拨付150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体化建设补助经费,促进社区医疗卫生发展。推进安居惠民,市镇两级财政落实1.9亿元住房保障资金,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3705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49户,分别解决低保低收入家庭和优抚对象困难家庭危房改造306户和194户,为住房困难群众圆“安居梦”。推进文化惠民,落实2750万元开展全民修身行动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落实600万元文化创意产业扶持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拨付1650万元开展市图书馆、博物馆工程前期工作,完善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 2013年,市财政局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年拨付1300万元农民种粮和农机购置补贴,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拨付3800万元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路网改造建设;拨付1950万元开展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落实2300万元产业转移园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推动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拨付秀美村庄工程建设幸福和美村居资金1亿元,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加强镇村农路建设,促进农村环境改造;落实2.2亿元资金,用于治理内河涌及镇区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村防汛减灾水平。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2013年,市财政部门共筹措45亿元资金保障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通过及时调整基建项目资金计划,统筹调度资金安排,保障多项重大民生工程集中开展,全年中心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市域公路项目、“断头路”建设、安居房、廉租房、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安排8000万元绿化专项资金,推动生态林、树木园、田心森林公园等绿化项目建设;投入1亿元补助打通镇际未连接重点道路,完善镇区间路网衔接;投入5亿元(含3亿元融资),用于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通过向银行委托融资3亿元,使市华侨中学、市实验高级中学扩建等教育民生工程和第二人民医院二期等医疗卫生项目按计划投入使用。

 

【财政体制改革】 2013年,市财政局推动财政工作改革创新,加强部门项目经费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通过以点带面,推进项目库管理改革。改革试点单位由原来18个增至133个,覆盖面拓宽至56%;通过推行项目库管理改革和将项目库中经常性、阶段性、财政备选等项目自动结转下年等措施,实现预算单位项目申报的常态化、项目分类的立体化和对预算项目的滚动管理,为日后零基预算和滚动预算奠定基础。注重公平效率,稳步推进二次分配改革。以农口线专项资金二次分配改革为重点,通过拓宽专项资金分配要素公示的广度和深度,完善联审机制,引入竞争性分配等,增强资金分配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改变产业扶持原有的资金单一资助形式,采用股权投资和委托放款等方式扶持企业发展,全面实现产业扶持资金网上申报和评审、拨付。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从机关后勤服务,扩大到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养老扶贫、环境保护等领域。全年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达1927万元。

 

【资金使用效率提升】 2013年,市财政部门有效用财,完善制度管理。全年强化项目评审机制,在预算编制、预算追加、重点项目评价以及绩效目标批复等环节执行“第三方评价”制度,构建常态化的预算绩效审核机制。全年共对117个绩效预算项目进行审核,资金核减率55%;对28个预算追加支出项目组织绩效审核,核减率37%。全年完成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概算审核等803项,核减财政资金6亿元。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立、审批和使用。清理整合专项资金,探索创新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并完善其后续管理工作。坚持预算执行通报制度,确保预算支出合理、均衡,促进部门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善账户检查和财政拨款对账制度,加强国库支付管理,规范预算单位资金收付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组织力量对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查,督促单位对检出的如单位零余额账户提现返纳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薄弱等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对账对数,清理历年其他拨入资金274万元上缴国库。建立年终结算工作制度以及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

 

【财政信息化建设】 2013年,市财政局升级完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系统、财务集中监管系统、非税收入管理等系统,开发支付系统财银联网、电子对账、报表报送、延时报送暂停支付等八大功能,加强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快基层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镇区财政部门规范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开展农村财务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工作。至年底,全市有11个镇区成为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16个镇区基本完成核算软件的升级和监控软件的安装、培训工作;火炬开发区作为中山市农村财务监管系统试运行单位,于2012年通过省级检查验收。推动镇区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使公务消费更阳光、透明,便于各级监督管理,至年底,有东区、五桂山、三角、港口4个镇区进行公务卡结算,小榄镇等开展改革调研工作。

(张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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