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2001)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2 【成文日期】2001-12-02 【点击率】1815次


【简况】 2001年,在大力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的同时,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监督职能,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整顿规范财经秩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12月,中山市财政局在2000年全省汇总会计(决算)报表编制的评比中获一等奖。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5.55亿元,完成收入预算的129.44%,增长46.3%。一般预算支出26.86亿元,完成支出预算的129.09%,比上年实绩增长39.06%。


【机构改革】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职能并入财政局,重新调整职能、内设科室和人员编制。对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全局共有31人轮换了工作岗位。


【实施工资统一发放】 在市直行政机关单位在职及离退休工作人员实行财政委托银行统发工资的基础上,将全市公安司法机关干部及全市教师共25350人也纳入统发工资范围。改革市直行政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制定了《中山市市直机关公务员统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初步建立标准统一、按职定酬、责权利相结合的收入分配新机制。


【加强农业税收政策宣传和征管工作】 由依法治市办公室、市财政局、团市委、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举办农业税收宣传活动,采取举办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报告会和现场设点提供咨询相结合的形式,让征管人员向农民群众直接讲解宣传,加深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业税收政策的了解,提高依法纳税意识。认真做好农业税收征管工作,拓宽税源,增加财政收入。在市级农税征收点实行了从开具税票、税款比销到档案管理的全面电算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事透明度。


【推行基本建设“一盘棋”管理模式】 2001年,对基本建设支出实行一盘棋管理,对市政府的预算内、外基建资金实行一个专户管理、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健全有关制度,初步形成了土建、市政及安装工程3个评审专业组,规范审核工作,特别是通过加强对建设工程前期的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和预(结)算的审核,规范管理全市政府基建项目,节省了大量建设资金,提高了投资效益。


【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 从6月至10月,通过发放1万多份《会计法执行情况自查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全市绝大部分的企业都能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做好财务工作。还重点抽查了20户企业,发现存在会计信息失真企业6户,占抽查总户数的30%。通过抽查会计信息质量,有效维护《会计法》的贯彻落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整顿规范当前的市场经济秩序。


【撤并重组市属公有资产营运机构】 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撤并重组原有资产营运机构,形成了由3家投资有限公司(冠中投资有限公司、裕中投资有限公司、兴中投资有限公司)和4家授权经营集团公司(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山火炬高新技术产业(集团)公司、中山市实业集团公司、中山市旅游产业有限公司)组成的“3+4”市属公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新格局。


【市属事业单位脱钩转制】 按照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重新界定事业单位的职能。通过清理甄别,对界定为事业性质的单位进行重新登记确立保存,脱钩转制不承担社会事业职能的市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办和管理的企业,使之转为企业化管理。确定事业单位产权管理从属关系,将经营性资产与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彻底分离,并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授权经营和产权制度改革;将脱钩转制的原事业单位的干部转为企业人员。市属事业单位的脱钩转制工作,是中山市继公有企业改革后又一经济体制改革攻坚战。


【政府采购工作】 进一步扩大了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完善招标采购过程,初步建立了评审专家库。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加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开发建设中山政府电子采购系统。2001年政府采购资金规模达11751万元,节约863万元,节约率为7.3%。


【继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对市属公有企业和已转制的原市属公有企业离退休干部实行补充养老保险,落实做好三条保障线工作。改革社会保险征缴方式,实行综合费率征缴办法,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工作。(黄红标)


附:2001年市财政局正、副局长名单

局 长:吴观带

副局长:吴维兴 苏长桥 吴炘 吴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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