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2000年,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调整各项政策和经济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压缩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的支出。进一步完善零基预算,推行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相结合的收支统管的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综合预算分配方法。积极构建公共财政框架,深化和完善财政改革,认真整顿财经秩序,加强财政管理和监察力度,强化财政管理职能。积极推进公有企业改革,加强转制企业审计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和镇区资产的管理,确保公有资产安全。认真做好财政收支工作,全力追收财政欠款,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全市连续第21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46亿元,完成收入预算的117.26%,比上年增长24.9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9.24亿元,为调整后支出预算的100%,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1.20%。
【继续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拓展政府采购工作,完善招标采购程序。全年共公开招标采购9次,预算金额1440.43万元,实际节约135.66万元,节支率9.4%;邀请招标采购3次,预算金额4292.36万元,节约110万元;询价采购134次;竞争性谈判14次;定点采购13次;单一来源采购1次;全年共涉及采购金额9025万元,节约366.93万元。
【加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加强财政性资金政府基建拨款项目资金来源审批工作,继续推行三年预算滚动计划,加强基建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加快建设资金的周转速度,有效控制支出。于9月成立中山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算的审核工作。2000年共完成预(结)算项目审核171宗,审核送审预(结)算金额37213万元,核减金额2496.2万元,核减率为6.7%。较好地发挥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职能的延伸作用。
【改革财政资金支付方式,推行委托银行统发工资】10月,对市直行政机关单位在职及离退休工作人员4000余人实行银行统发工资,减少拨款环节,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的透明度。改革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制定《机关公务员统一收入分配方案》,逐步建立标准统一、按职定酬、责权利相结合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新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的现象。
【继续推行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推行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制定并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实施《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进一步扩大医保工作的覆盖范围。落实三条保障线工作,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
【加强会计事务管理工作】根据新颁布的《会计法》的要求,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普及深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电算化管理,实行拨号上网报送报表,开展并推广珠心算实验工作。
【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将教育收费、事业单位的广告收入和带有政府行为的服务性收费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效保证增收节支。
【加强和完善农业四税的征管】完善征管办法,强化征管力度,初步实行征收到户和税务登记制度,重新调整各镇区生产环节任务。实行以征收代金与征收实物相结合的方式征收农业税。全市农业四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入库21523万元(其中火炬区2250万元),分别超额完成省和市下达任务的111%和154%。
【全力组织清收逾期财政欠款】6月,成立了中山市财政欠款清收办公室,贯彻落实清收逾期财政欠款实施方案,开辟各种清收渠道回收财政欠款。至年底共清收欠款18014万元,利息1701万元,其中以物抵债资产3800万元,完成了清收任务的17%。办理资产抵押2宗800万元。
【稳步推进公有企业改革】以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抓住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搞活企业,调整国有经济的格局,积极稳妥地推行市属公有企业改革。制定《关于中山市市属公有企业转制时实行审计的通知》,规定凡进行改制的企业必须进行审计,进一步规范市属公有企业和市属控股企业的转制工作,确保了公有资产的安全,有效地堵塞了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至年底,市属8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授权经营管理的企业中,已批复实施转制的企业182家。其中,公有转非公有的企业122家,关闭企业60家,市属公有企业的改革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加强镇区集体资产的管理】在调查了解镇区对集体资产管理的状况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参照市属公有资产管理的做法,制定了《关于加强镇(区)属集体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从管理架构及职能、产权制度改革程序、建立健全营运和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指导和协助镇区建立集体资产管理体系,使镇区集体资产管理纳入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
【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按照政府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授权部门监督的原则,对全市163家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地产实行统一政策、统一保管、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即产权归属中山市人民政府,产权证由市国资局保管,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实物的管理及维护,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并明确了占有者和使用权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维护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优化了资产配置。
【推动市属境外企业的改革】根据市政府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关闭、重组、改制、发展”的思路,将海外公司的存量资产组织、偿还债务、转换资产形态,加快全市境外企业改革的步伐。由兴中海外资产经营公司接管行政机关脱钩移交出来的境外企业,实行统一营运管理;以产权改革为重点,建立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公司体制,鼓励主要经营者个人出资参股,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贴身经营,使经营者在分享经营收益的同时也承担经济风险和经济责任。至年底,作为控股公司的香港岐江公司基本完成对市属境外企业的资产重组和人员分流等基础性工作。
【完成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及脱钩改制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资产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完成清理整顿一系列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从人、财、物、职能、名称等方面入手进行了脱钩改制,将5家评估中介机构改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并已通过了财政部的验收。(陈微露 梁海艳)
附:2000年主要领导名单
财政局局长:刘岚敏
国资局局长:吴观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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