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2002)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3 【成文日期】2002-12-01 【点击率】2016次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2002年,贯彻落实上级行的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稳中求进,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监管力度,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认真整顿、维护金融秩序。改进金融服务,促进金融机构继续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引导信贷投向和结构调整。年末,各项存款余额707.92亿元,比上年增长19.29%;各项贷款余额442.13亿元,增长19.02%;外汇存款余额9.09亿美元,增长6.69%;外汇贷款余额3.01亿美元,下降15.01%;银行结汇收入34.24亿美元,售汇支出4.01亿美元,结售汇顺差30.22亿美元。不良贷款实现“双降”,本外币不良贷款比年初减少9.94亿元,不良比率下降9.39个百分点,金融运行健康平稳,基本完成2002年创建中山金融安全区的计划目标。
  金融监管。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先后制定《现场走访工作制度》、《商业银行负责人约见谈话制度》、《合作金融机构现场检查操作规程》、《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山市中心支局企业(个人)案件处理暂行办法》等8项规章制度。继续做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促降工作,改善信用环境,年末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本外币不良贷款比年初减少13.22亿元,不良比率为29.41%,下降10.52个百分点。加强对辖区金融机构的现场监管力度,增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各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共进行29次现场检查,检查网点330个,投入883个工作日,提出整改意见71条。以加强对中山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内控管理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重点,强化和改进对农信社的金融监管方式,促使农信社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2002年农信社不良贷款比率下降6.13个百分点。专人负责监测城市信用社和信托机构停业整顿情况,做好中山城信社退出市场工作,基本完成4家城信社和2家信托机构的储蓄存款置换工作,共追回资产17.91亿元。完善非现场监管工作,监管部门按时高质完成监管报表和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向各金融机构发出整改意见书,并在现场检查中进一步核实和跟进。规范机构管理,严把机构、业务、人员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关,按要求完成各类金融机构的年检工作,全年审查批复机构迁址47个,更名42个,升格25个,降格2个,撤销45个;审查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29人,审批新业务47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金融秩序,自行组织或协助上级行开展各类专项检查28次,检查网点155个,投入241个工作日,提出整改意见43条。强化外汇管理检查,打击逃套汇行为,维护外汇管理秩序,共立案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17宗,违规金额合计350万美元,其中查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10宗,违反外汇核销管理规定案件2宗,违反规定办理结售汇业务案件4宗,违反外资外债管理规定案件1宗。此外,引用简易程序处理违法违规案件11宗。
  引导信贷资金投放。强化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及时将上级行的信贷调控政策向辖内金融机构传导、扩散,引导金融机构加快调整信贷结构,实施资产多元化运作,大力拓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督促商业银行强化消费贷款营销和管理,保证信贷质量,促进消费信贷的健康发展;要求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支持措施,切实改善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和加大对外经贸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利率管理,制定辖区内完善利率检查和利率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督促辖内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加强利率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强化中央银行对票据贴现市场化利率的监管职责等利率管理措施,严肃处理利率违规行为,杜绝恶性竞争,督促辖内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把好金融统计数据质量关,认真做好金融数据变化分析,监测货币动态和经济金融运行情况,深入客观地分析金融和宏观经济的形势变化及其内在动因,积极开展货币政策效应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向广州分行和当地党政反馈,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依据。加强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金融法规,整治社会信用秩序,健全社会信用基础,改善信用关系,制裁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提高全社会的金融法律意识,于3月首次将9家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在《中山日报》曝光。
  改善金融服务。加强监督联行、电子清算业务的管理和结算,2002年没有发生因为清算中心差错而出现顾客投诉的现象,保证资金安全顺利地流通。配合地方政府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国家债券管理工作,与地方财政制定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方案,与财政、税务部门制定中山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建设方案。严厉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于6月组织全市金融机构开展反假币宣传周活动和实施情况检查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破获假币案11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收缴假人民币977张,面额8.55万元。落实流通中人民币“七成新”标准,做好残损人民币回收工作。推进广东银联的直联POS网络工作,牵头成立广东银联中山前置处理中心和中山市银行卡联网联席会议制度,探讨、摸索出由商户选择收单行的POS联网实施方案,制定《中山市直联POS交易各行业手续费率》和《中山市银行卡联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规范商业银行在银行卡联网业务中的经营行为。重视调查研究,配合上级行或自行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有16份调查报告被广州分行(或省分局)、中山市委市政府采纳刊登。完善贷款卡系统管理,加大系统监控作用,通过共享信息,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在全省率先制定《中山市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工作考核办法》,独立开发了“借款人错误信息监测程序”和“中山市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综合补充系统”,得到广州分行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使用。开展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推进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改革,为1324家外商投资企业办理2001年度的外汇年检,年检率达97%;为351家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开立资本金帐户473个,外汇结算帐户283个;办理资本金项目结汇42202万美元(从2002年6月份起直接授权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资本金结汇业务);办理询证业务403笔,询证的金额达24975万美元。开展外汇收支经常项目管理,做好进出口核销业务,清理逾期未核销额,促使企业进口未核销报审额迅速下降,发放出口收汇核销单47.36万份,收回出口收汇核销单42.85万份;反映在进口付汇核销监管系统上的全市出口实收外汇35.44亿美元,进口售付汇14.04亿美元。通过《中山金融信息》、《调研信息》等刊物,向有关部门披露金融统计数据、经济金融运行态势分析、各类监督检查和调查反馈、金融方针政策、金融法律法规宣传等信息,共编发各类信息163篇,其中有22篇信息被广州分行、中山市委市政府采用。从2002年起,金融安全监测频率由季改为月,按月公布辖区金融安全成效及安全状况分析,向金融机构分别反馈各自的安全状况,提示风险隐患,客观地反映当前的金融安全状态,有效地增强辖区金融风险防范和预警能力,推进创建中山金融安全区工程。
  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整章建制,规范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落实“三防一保”,强化管理。加强会计核算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和相关法律事务程序,依法行政。稳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严格劳动纪律。做好工会各项工作,为职工排忧解难。加强后勤管理工作,提高后勤服务质量。
  案件防范查处工作。2002年,全市金融系统立案查处经济案件2件,与上年持平,涉案金额1874万元,比上年上升148.74%,已追回101万元,占涉案金额的5.39%。(刘锦龙)


附: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领导名单

行 长:陈燕文

副行长:钟振强 简锦恩 刘克俭 刘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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