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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况】2000年,切实履行央行监管职能,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监管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改善金融服务,支持辖内经济平稳发展。至年末,全市金融系统各项存款余额554.07亿元,比年初增长11.8%;其中储蓄存款余额354.65亿元,比年初增长8.71%;各项贷款余额360.35亿元,比年初增长2.76%(剔除帐务调整和剥离部分,实际增长12.26%)。各项外汇存款余额7.90亿美元,比年初增长38.02%;其中外汇储蓄存款6.59亿美元,比年初增长42.43%;各项外汇贷款余额2.58亿美元,比年初减少1.77亿美元(剔除帐务调整和剥离部分,实际减少0.22亿美元);外汇收入21.9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2.2%;外汇支出7.9 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2.3%,国际收支顺差14.03亿美元;结汇收入18.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3.94%;售汇支出5.44亿美元,比上年减少0.36%,结售汇顺差13.28亿美元。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平稳运行】1999年底至2000年上半年,全面推进中小金融机构以及农村基金会风险处置工作,先后批准中山市4家城市信用社、2家信托投资公司 和19家农村基金会兑付存款。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派出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定期上报兑付进度表,做好资金的测算和现金调拨工作,禁止金融机构借机进行各种不正当竞争。至年末,基本完成兑付工作,进入资产处置阶段。
【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金融秩序】 上半年,检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等6家商业银行14个分支机构及农信社1部4社的1999年贷款质量和盈亏等情况,共抽查贷款5547笔,金额64.61亿元,占1999年全市贷款总额的16.6%,在组织金融机构自查的基础上,检查其吸收存款情况、现金管理情况、存款准备金使用及再贴现业务。加大对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力度,继续做好非现场监管工作,发挥非现场监管的预警作用。经过实地考察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支行金融机构管理委员会研究,全年批准14个办事处改建为支行,2个办事处、1个储蓄所改建为分理处,规范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监管;批准撤销机构62个,机构迁址67个;审查了298名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完成将典当行业移交给市财贸委员会管理的各项工作。会同各金融机构筹建中山市银行同业公会,促进行业自律。
【加强外汇管理,监管与服务并重】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年检制度,加强外债的监测管理 ,防化外债风险。完善提款登记双人核对确认及大额外债与银行双向核对制度,重点监测全市重点借债单位。做好进出口核销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进口付汇名录准入制,大力清理逾期未核销的外汇,全年出口应收外汇19.82亿美元,实收外汇19.11亿美元,出口核销率达96%;全年共立案查处违反外汇管理行为案件14件,其中违反进出口核销管理11件,违反外汇担保管理1件,非法外汇买卖行为2件。配合公安部门处罚外汇黑市交易人员。
【改善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加大支持助学贷款、住房贷款及个人消费贷款的力度, 至12月底止,全市消费贷款余额29.2亿元,比年初增加18.32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4.94亿元,比年初增加14.52亿元。稳步推进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建设工作,发挥系统在防范信贷风险中的作用,至12月底,累计实发放贷款卡11761张,比上年末增加9056张。要求各金融机构每季报送《逃废债企业名单》,每半年报送企业改制逃废、悬空银行债务情 况,加强金融债权管理,降低信贷资产风险。加强与市体改委的联系与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好企业转制与银行债权落实的关系。深入基层开展货币和财政政策、消费信贷 、外资外贸、房地产、助学贷款、中小企业发展和主办银行制度、金融风险处置、工业发展等方面的调研,及时掌握辖区经济金融信息,为改善全市的金融运行环境提供参考依据。(欧艳灵)
附:2000年主要领导名单
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山市中心支局局长:陈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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