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备供应(2008)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9 【成文日期】2008-12-02 【点击率】1267次


【简况】 2008年,以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为根本目标,不断增强粮食宏观调控力度,稳固粮食购入渠道,细化粮食应急机制,加强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粮食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搞旺流通市场,促进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粮食储备量、粮食风险基金等4项考评指标,有效地保障粮食安全,确保社会需求。


【粮食储备】 按照省下达的地方储备任务,继续落实和完善储备粮监管制度,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顺利完成市级储备粮轮换任务。全年共轮出陈粮4.12万吨,轮入新粮4.12万吨。加强储备粮数量监管,制定储备粮的长效检查机制,分解落实检查任务,专责做好监管工作,实行每月记录和汇报制度。开展年末粮食库存检查,全面掌握储备粮质量、数量和轮换的全年总体情况,储粮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强化储备粮质量监管,加强指导承储企业,推动企业实施先进储粮技术,树立“高质量、高营养、高效益;低损耗、低污染、低成本”的绿色储粮理念,确保储备粮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全年储备粮宜存率达100%。


【粮库建设】 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提高仓储能力。启动中心粮库第二期工程,包括建设13座共6万吨仓容的粮库和具备应急加工功能的粮食加工批发市场,占地面积78亩,总投资8885.86万元,建成后中心粮库总储量可达10万吨。推动固定资产建设模式的创新,7月,市政府将二期工程的粮库项目作为中山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点工程,通过《代建合同》把项目委托给专业公司建设管理,实现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分离,克服传统管理体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弊端,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中心粮库粮食流通加工区项目开展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占地60亩,总投资5141万元。


【粮食购销】 贯彻落实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支持农户种粮和售粮,稳定粮食自给能力。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机制、企业运作”的原则,推进粮食产销衔接工作,完善粮食产销区合作关系。5月,实施主产区成品粮储存工作,加强与粮食主产区粮食产销合作,粮食经营企业的成品粮库存须从江西省吉安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湖北省襄樊市等主产区粮食部门指定的供应企业实行定向、定量、定质、定点购进。2008年,粮食供求平衡,粮源充足,粮价平稳,没有出现断档断供、抢购粮食和粮价暴涨等现象。


【粮食市场管理】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强化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粮食流通的监管,保证粮食收购、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继续实施《中山市粮食流通奖励办法》,从管理、库存和流通三个方面扶持粮食经营企业,引导粮食企业提高粮食质量、库存能力、粮食加工和流通水平。继续在粮食经营企业中实施粮食应急加工定点企业制度,共向14家粮食应急加工定点企业授予牌匾。春节期间,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影响,北粮南运渠道受阻,同时市内大部分外来劳工选择留在中山过年,为应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粮食供应问题,市粮食局组织粮食应急加工定点企业开展5000吨成品粮紧急加工和储存工作,保证政府的粮食应急资源。完善粮食价格信息的周报工作,召开信息员座谈会,改善监测数据的收集方式,提高粮食价格信息报送的质量。继续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增强粮食企业报送粮油统计报表的准时性、准确性,提高粮食统计报表质量。完成2008年粮食统计年报和2007年度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掌握基础数据,调控粮食市场。


【落实粮食风险基金】 落实粮食风险基金,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为调控粮食市场和实现粮食安全提供资金保证。按照省下达的粮食风险基金规模标准和调控市场的实际需要,在2008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并落实粮食风险金2900万元,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李靖仪)


附:2008年市粮食局领导名单

  局 长:言敏永(10月止) 黄桂光(10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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