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备供应(1999)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0 【成文日期】1999-12-02 【点击率】1208次


【简况】 1999年,市粮食部门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全面巩固和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促进粮食工作和粮食经济不断发展。全面完成粮食收购任务,粮食购销总量53413万公斤贸易粮,比上年的48784万公斤递增9.5%(上年度《中山年鉴》以粮食年度统计购销量,故有所不同),粮办工业实现产值3.16亿元。全系统实现利润561万元,比上年递增9.4%,国有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资产负债率为70%,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个百分点。国有企业转制面达66.7%,进度有所加快。完成或超额完成粮食收购任务、粮食地方总量平衡、粮食储备计划、粮食风险基金和“九五”建粮库计划等省政府下达的“米袋子”工程考核指标。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召开的全国和全省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1999]11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国发[1999]2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深化改革和抓好粮食收购的具体意见。在7月8日召开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与市计委、财贸委、财政局、工商局、物价局、农业局、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通力协作,认真做好“粮改”执法监察及其配套工作,促使“粮改”和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各阶段粮食工作的实际需要,粮食部门多次召开粮食工作会议,组织学习“粮改”政策,分析当前粮食形势,研究和部署落实措施。指导各镇区召开会议贯彻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通过调查研究,掌握当地粮食生产、收获情况和市场需求,制订相应措施,落实粮食工作责任。各粮所派员深入到村队和农户及当地市场,了解掌握情况和信息,根据全年粮食收购任务和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要求,宣传国家粮食政策,落实各项粮食任务。


【粮食收购储备】 在夏粮和秋粮收购中,坚决贯彻省的精神,根据“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按保护价或高于保护价收购农民的余粮。坚持做到不停收、不拒收、不限收,常年常时收购,及时兑现粮款,不打白条,不代扣除农业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同时,做好农民交售粮食的服务工作,延长服务时间,简化粮食交售和结算手续,对一些边远村的农户,采取预约上门、下乡设点等措施收购粮食。至12月22日,提前完成全年12429万公斤的粮食定购任务,其中,完成公粮任务3531万公斤。


【粮食购销】 加强分类指导,促进粮食销售。在立足本地收购的基础上,做好粮食外采工作,注重采购作为储备粮主体的三级谷和适销对路的优质品种稻谷,充实库存和轮换储备,为年度粮食收购、储备任务的全面完成和实现粮食总量平衡,保障粮食社会供给,以及做好粮食推陈储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各粮食购销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和产品特点,积极开拓市场,搞活购销工作,改善服务,送货上门,扩大市场覆盖面,采取快购快销、综合计算的方式实现全市粮食购销企业的顺价销售。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年粮食购销总量53413万公斤贸易粮,其中购入粮食商品27110万公斤,销售26303万公斤,分别增长5.2%和14.1%,毛利率3.8%,总体利润为488.3万元。


【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 做好粮食收购当中的衔接工作,使粮食购销企业及时贷出资金,满足粮食收购资金需要。同时,加强对粮食库存状况和收购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库贷挂钩,及时纠正不如期归还贷款的行为,防止打白条和坐支销粮款现象的发生。至12月底,粮食购销企业的贷款余额持续低于粮油商品的库存值,库贷比例约为1:0.9,还贷率和还息率均实现100%。


【粮食市场管理】 市粮食部门继续配合工商部门按照《粮食收购条例》和《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共同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规范粮食流通秩序和购销行为。各粮所协同镇区工商、财政、公安等职能部门,向群众公布举报违法收购行为电话号码,加强下乡巡查,依法查处私商粮贩擅自收购粮食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人员2179人次,缉获违法收粮车船26辆(艘),罚没粮食10.66万公斤,罚款2.16万元,严厉打击了违法收粮行为,确保由国家掌握粮源。同时,做好粮食批发许可证发放和粮食批发与加工企业的台帐建立工作,至1999年年底已发放许可证47个。


【落实风险基金和消化财务挂帐】 从1995年实行“米袋子”工程行政首长负责制以来,按照省的要求,建立2500万元规模的粮食风险基金,运用该基金及时拨补粮食购销企业的储备费用,确保粮食工作正常开展。于1999年9月全部消化完毕经过审计核定的892万元的粮食财务挂帐,其中由财政负责消化777万元,由粮食企业消化115万元。


【安全储粮和储粮设施建设】 加强检查监督粮食保管工作,坚决执行“一符、三专、四落实”(即帐实相符、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帐记载、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的储备粮管理措施和粮食出入库管理制度。各粮所、仓库建立健全粮食仓储管理制度,落实《保粮责任书》的各项内容,经常自查自纠防火、防盗、防汛、防风和安全保粮设施情况,确保库存粮食的安全,储备粮基本没有出现霉坏粮情况。抓好仓库建设,从根本上加强储粮工作。位于中山港的“九五”建库规划主体工程1.75万吨大型粮库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年初已完成古镇和小榄粮仓堤围的加固工程。年内利用自筹资金和财政拨款先后在张家边和神湾建成3座总容量237.5万公斤的仓库。


【粮食企业改革】 市粮食部门在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贯彻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粮食、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三项政策的同时,开展粮食工商企业的改革。1999年完成对债务重、负担大、经营停顿、扭亏无望的民众粮食加工厂的关停工作。至年底,已转制和正在办理转制的企业占可转制企业比例的66.7%。积极参与社会保险改革,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与率达100%,其中,对困难的企业采取一次性购买的方式,并筹集资金统筹帮助其解决参加社会保险问题。


【精神文明和队伍建设】 领导干部积极参加“三讲”教育学习,把开展教育学习与推进改革相结合,促进粮食经济全面发展。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理论、学业务活动,及时更新知识,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举办2期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和1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班,举办《行政复议法》、《合同法》知识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33人参加全市干部普法知识考试。另外,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先后组织参与’99慈善万人行、向特困职工“送温暖”、“助学助困、关心身边希望工程”和“手拉手”助学等活动,共捐款4.83万元。(陈志航)


附:1999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长:刘曼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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