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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1991-1997) 【成文日期】1997-12-02 【点击率】1379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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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高”农业基地】 按照“发展适度规模‘三高’农业,加强科学种养管理,大搞综合开发利用,推行多形式集约经营”的指导思想,积极开拓基地,发展生产,“菜篮子”日益丰富。全市鱼塘、蔬菜、生猪、“三鸟”四大主体的示范基地90多个,种养面积4.2万亩,其中投入1亿元以上的场有2个、1000万元以上的场有10多个。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32.05万亩,蔬菜年总产量为45.32万吨。建立年上市量超千头猪场75个、万头猪场1个。1997年,生猪饲养量65.7万头,上市量40.1万头,分别比上年增长6.8%和6.4%。其中增加立项的44个猪场的饲养量18.2万头,占全市年生猪饲养量的27.75%;上市量13.7万头,占全市年上市量的34.19%;种公母猪年末存栏量3905头,占全市年种公母猪存栏量的31.2%。全市水产放养面积27.96万亩,比上年增长5.1%;水产品总产量17.78万吨,比上年增长6.9%,其中塘鱼总产量15.9万吨,比上年增长7.7%;水产品平均亩产比上年增34公斤,增长6%。“三鸟”饲养量3020万只,上市量2226万只,分别比上年增长0.6%和1.1%;禽蛋总产量0.56万吨,比上年增长1.8%。全市年人均占有蔬菜355.1公斤、肉类51.6公斤、水产品138.2公斤、禽蛋品4.5公斤。 【搞活副食品流通】 全市城乡集贸市场152个,建筑面积共116万平方米,人均占1.17平方米,超过省提出的要求。其中,果菜专业批发市场1个,共11.3万平方米,副食品批发市场2个,共10.2万平方米,水产品批发市场3个,共2.1万平方米。大部分镇区已实现生猪定点屠宰供应,生猪屠宰加工场44个8.54万平方米,基本解决城区和各镇区就近屠宰供应的问题。其中最具规模的中山市肉类联合加工厂,是供应城区及周边6个镇区肉食的新建的定点大型现代化屠宰场,日宰猪量最高可达2000多头。水产品供应建有大型专业市场,内设停泊80台大型运输车的停车场和停泊80艘大小船只的简易码头。蔬菜市场试行推广无公害净菜上市,让市民吃上“放心菜”。水产品、蔬菜供应除自给外,剩余部分销往广州、珠海、江门、港澳、新加坡等地。市场价格以“差率管理”控制上浮比率,实行明码标价,物价升幅明显减缓。1997年全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平均下降1.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上升1.7%。 【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各管理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有效监控,做好“菜篮子”工程从种植、养殖、加工、产品卫生检疫、产品经营、市场管理、税费征收及行政监督和处罚等各个生产流通环节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市场秩序管理,坚决打击出售灌水猪肉、病死猪肉、未经疫检猪肉品以及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和短斤缺两的行为,保障消费者利益。技监、卫生、畜牧部门严格把好蔬菜禽鸟肉品等产品质量关。物价部门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稳定“菜篮子”工程的商品供应。税务部门依法做好国家征税管理,保障经营者统一、公平纳税,公平竞争。这些管理部门还与公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稽查队,加强打击生猪私宰、私运以及“菜篮子”各类非法加工、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菜篮子”商品供应卫生、安全,经营有序。消委会认真受理群众的各类投诉,健全严谨的监督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财政部门建立了副食品调节基金和生产资料储备金制度,拨款奖励种养业和委托专业公司常年储存一定数量的冻肉和各类生产资料,旺进淡出,充分发挥调节基金稳定物价的作用,发挥国有企业主渠道作用,增强政府调控力度,确保市场供应。新闻单位及时宣传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公布非法违规加工经营“菜篮子”商品的行为,形成社会监督机制。“菜篮子”工程的生产、供应、管理已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良性竞争秩序,保障民生工程的实施。 【市肉类联合加工厂】 坐落于沙朗镇沙港路,占地67亩,第一期工程用地35亩,于1997年11月28日建成投产,投资近3000万元,是全市“菜篮子”工程的主项目之一。由市食品总公司经营,负责城区及周边镇区60万人口的猪肉供应。厂内由综合楼、屠宰车间、猪舍、急宰间、污水处理厂等8个单体工程组成,建筑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屠宰车间拥有2条自动生产线,生猪班屠宰能力达1500~2000头,污水处理厂的日排污能力600吨,是全市规模最大、生产设备最先进的现代化屠宰场。厂内还设有20个生猪贸易行,采取协调管理、统一定税、税利分流的管理方式,工商、防疫等部门派员驻厂,对生猪集中屠宰、检疫、处理及专车运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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