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与渔业(2017)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8》 【成文日期】2017-12-31 【点击率】808次

【海洋渔业概况】 2017年,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简称“市海洋渔业局”)以综合利用海洋资源、鼓励渔民转产转业、加强海域环境监控、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模式,继续围绕海洋综合治理、现代渔业发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渔政执法管理等重点开展工作。全年全市水产品养殖2.19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08%;水产品总产量33.55万吨,下降0.71%;水产品总产值62多亿元。8月21日,市海洋渔业局直属事业单位中山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更名为中山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挂中山市渔业技术推广中心站、中山市渔业环境与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中山市海洋监测技术中心、中山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不再加挂中山市水产病害防治站、中山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中山市渔业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山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中山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中山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牌子。年内,中山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获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评为2015—2016年度全国养殖渔情信息采集优秀信息采集单位。市海洋渔业局驻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9—21楼。

 

【海域管理】 2017年,中山市海洋渔业局强化海域管理制度建设,开展海洋督察自查,整理海域资源和环境管理职能110项;成立中山市海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委员会、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审查委员会、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核准工作委员会,落实用海用岛审批制度。加强用海服务,完善深中通道、中开高速公路、中山港客运码头东移、东部外环工程等重大交通项目用海申报手续,完成中山港区长大路桥公司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用海确权手续,注销港珠澳大桥CB04标中山预制场预制构件临时装卸点用海工程等用海项目3个。加强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监视监测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横门西水道特大桥工程项目等项目2个,监测伶仃洋海域90平方千米的水下地形。开展中山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清查企业4570家,入户调查涉海企业933家。核查用海疑点疑区6处共1502.07公顷。推进海监执法,开展海砂开采、海域巡查,查处不按规定开采海砂案件6件,罚款40万元。

 

【海洋生态建设】 2017年,中山市海洋渔业局制定中山市海洋与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监测近岸海域及陆源入海排污口,发布《2017年中山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研究海洋生态和资源环境承载力,探索海洋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与边防、海事、水务、交通、航道、环保等涉海执法部门和镇区联合整治海漂垃圾及海上违法倾倒垃圾行为、渔船及涉渔“三无”(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碍航作业、海(河)砂流向排查等海上执法行动16次,查处不按规定开采海砂案件6件,罚款40万元。联合环保部门排查15家企业的17个直排口、16个排涝泄洪口和2条入海河流排污口。全年压减登记在册渔船467艘,减少功率5819.2千瓦,其中,海洋捕捞渔船273艘、4135.8千瓦,减船完成项目效率在全省各市位居第一名。安排110万元采购水产品苗种3700万尾,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并跟踪评估增殖放流效果。加强海洋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民亲海”,制作“关爱生命、保护生态、科学放生”公益短片,举办“水生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题活动”“关爱海洋、清洁渔港”等宣传活动6场,组织举办“扬波大海 走向深蓝”图片视频展览及宣传晚会等。

 

【渔业治理】 2017年,中山市海洋渔业局加快渔业供给侧改革,规划渔业产业空间布局,调整渔业产业结构,加快健康养殖基地和水产品苗种基地建设。编制《现代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现代渔业园区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形成渔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现代渔业格局;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产业扶持资金等项目建设,安排奖补资金204.99万元,扶持11个养殖场开展健康养殖示范;补贴48万元扶持淡水花斑鱼以及乌兹别克斯坦银鳕鱼2个新品种的引进与推广养殖试验。推动中山市良种体系建设,制定《中山市级水产良种资格认定标准》《中山市级水产良种场资格验收办法》,评审认定中山市新优特水产种苗场、中山市龙泽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中山市神湾镇顺景湾水产孵化场市级良种场3家,并奖补财政专项资金60万元。年内,开展水产养殖技术及水产品质量安全轮训活动,举办无公害水产品内检员培训班、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等65场,培训技术人员及养殖户3000人,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组织渔业管理人员和养殖户到梅州、茂名等市交流学习培训148人次。与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举办中山脆肉鲩品牌推广会暨水产品品牌建设培训班,中山市“东裕”牌脆肉鲩品牌建设经验获国内外专家、学者、养殖户肯定,中山市水出公司“宝平”牌四大家鱼销售分别占香港和澳门的四大家鱼市场的40%和70%。提升渔业服务能力,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共建中山市海洋与渔业科学研究院,建立“一市一高校”研究支撑体系。建立采集面积209.67公顷的渔情信息采集点4个,完成大宗水产品养殖成本、销售、病害等养殖渔情信息采集工作。数据库经审核的养殖企业户数6724户,面积1.6万公顷,面积调查覆盖率约80%以上,水产养殖企业动态管理数据库建设工作居全省首位,占全省数据量的30%。

 

【水产品质量建设】 2017年,中山市海洋渔业局举办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宣传贯彻《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普及水产品用药安全知识,提高水产养殖及质量安全技术水平。推行标准化养殖,获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定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养殖场11个,其中池塘养殖场10个,面积103.33公顷;工厂化养殖场1个,面积8400平方米。年内,制定《水产品“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抽取样品1636个(其中定量检测1236个,快速检测400个),合格样品1580个,合格率96.58%;镇区快检样品7081个,不合格样品5个,合格率99.93%。完善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与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联合制定《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12月2—3日和12月10—11日,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实验室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和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双认证的扩项评审,检测指标扩增59项,可检测含水质、水产品、水文气象、鱼虾类病害4个类别共84项指标。

 

【渔政执法管理】 2017年,中山市开展海砂开采、海洋污染、非法捕捞、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外来水生生物物种安全保护和反走私执法巡查,全年出动巡航船392次,航程2万海里,出动执法人员4431人次,检查渔船540艘,查扣非法捕捞工具64套,扣押“三无”船只(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46艘,清理滩边罟3430米,查处不按规定开采海砂案件6件和不合格水产品16批次,立案查处14件。移交公安机关“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查处破坏渔业资源案件2件刑拘3人、水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件刑拘1人、水生野生动物案件1件,实现中山市破坏渔业资源案件“两法衔接”零的突破。6月23日,市海洋与渔业局向广州海事法院对彭某权、冯某林、何某生、何某森、袁某等就“2016年海漂垃圾污染环境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7月3日,获广州海事法院受理立案,初审判决中山市海洋渔业局胜诉;该案是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加关于“公益诉讼”规定后,全国首件由地级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的海洋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年执法检查水产养殖苗种生产单位50家、重点企业450家,抽取苗种及养殖水样品76个,查出不合格样品11个,立案调查苗种场8家,并跟踪不合格苗种的流向。发现不合格水产品16个,涉及养殖企业和养殖户14家,开展立案调查。加强对邻市交界水域海洋与渔业违法行为的情报搜集,联合公安、边防、海事、各镇渔政中队开展“护渔”专项联合执法行动6次。开展“护渔2017”系列专项行动,清理整治碍航“三无”船舶联合行动,中山、江门、顺德三地禁渔联合执法行动等海上专项执法行动9次。

 

【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2017年,中山市制定《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市海洋渔业局强化监管,压实市、镇村、船主在渔业安全生产中的行政监管、属地管理及主体责任,完善渔船安全管理信息,加强村级安全管理员网络建设,明确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人、回港避风启动条件、预防台风措施、应急救援电话等内容。组织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6次,检查渔业船舶1050艘次,更换整改失效灭火器和过期救生筏。加强宣传《广东省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加强渔船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渔船年审签证期间,深入渔村、港口、码头、市场等渔业生产活动场所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解读《广东省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派发宣传资料3000份。督导镇区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8次,培训船员1030人。全年检验渔业船舶1010艘,完成率99%;年审签证渔业捕捞1008艘。落实休闲渔船检验,集中送检气胀式救生浮36个。启动防台风预案,确保台风期间全市渔船百分之百回港避风、渔排作业工作人员百分之百转移上岸。

 

【惠渔政策落实】 2017年,中山市推进渔业行政审批改革,整合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审批时间由法定10个工作日缩短至即办即批。拨付专项资金提高休(禁)渔渔民生活补助标准,建立渔业船员休(禁)渔生产生活补助标准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国家规定的休(禁)渔时间变化联动机制,补助标准按中山市月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国家规定的休(禁)渔持续时间(自然月数量)确定。全市休渔船员的年补助标准为3136元/人,禁渔船员的年补助标准为3584元/人,2项标准在全省均属最高位。做好2015年、2016年度渔船油价补助工作,2015年度向1171艘捕捞渔船发放油价补助资金1179.46万元;2016年度在全省率先向1163艘捕捞渔船发放油价补助资金867.16万元。年内,全市999艘渔船共1927名渔民参加政策性渔业人身平安互助保险,4艘渔船8名渔民参加非政策性人身平安互助保险,市财政补贴49.08万元,财政补贴率42.4%。渔民发生意外事故5件,结案5件,理赔金额16.42万元。

(谭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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