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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5》 【成文日期】2014-12-31 【点击率】1898次 | ||||||||||||||||||||||||||||||||||||||||||||||||||||||||||||||||||||||||||||||||||||||||||||||||||||||||||||||||||||||||||||||||||||||||
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概况】 2014年,中山市农业局(简称“市农业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全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115.52亿元,比上年增长1.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66元,增长9%。全市农业生产稳健发展,落实种粮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政策和产业化发展扶持资金。全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22.34万亩,总产量7.52万吨;蔬菜播种面积35.75万亩,总产量53.26万吨;水果种植面积9.40万亩,总产量17.75万吨;花卉苗木种植面积11.85万亩,实现销售收入22.04亿元。生猪上市量25.7万头,饲养量42.1万头;家禽(指鸡、鸭、鹅)上市量657.9万羽,饲养量923.9万羽。市农业局设在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4—18楼。 【农民收入】 2014年,中山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9898元,比上年增加1633元,增长8.94%。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均所得3143元,增加186元;从事第二产业人均所得3915元,增加12元;从事第三产业人均所得4263元,增加563元;从事其他经营人均所得1548元,增加167元;从乡镇集体人均所得652元,增加70元;从农民合作社人均所得149元,增加144元;外出劳务人均所得3747元,增加324元;从集体再分配人均所得1741元,增加83元;从其他渠道人均所得740元,增加84元。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2014年,中山市投入1440万元整治基本农田,实施基本农田整治项目6个,面积7405亩;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成2012年度5.46万亩建设项目验收;2013年度4.72万亩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建设;2014年度4.04万亩建设项目完成实施方案报批。启动主干农路硬底化二期工程,投入3400万元,建设硬底化农路152公里。 【农业技术装备】 2014年,市农业局与民进广东省委社会服务工委签订农业服务合作战略框架协议,与广东省农科院达成合作意向,加强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等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建立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从省市高校、科研院所里选拔一批高素质科技人员,组成农业科技特派员专家库,深入生产一线,解决农业生产发展中的问题。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平台,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培育科技示范户,带动农业转型升级。加强现代农业装备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推广应用物联网等设施智能技术,推进农村科技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建设物联网示范基地。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设施面积11.4万亩,全年补贴推广温室大棚96.5亩,设施农业面积逾2000亩。农机总动力74.91万千瓦,水稻机耕、机插、机收水平分别达到99.7%、58%、99.7%,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达87.1%,农作物机械化综合水平57.2%。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广种植粉蕉粉杂1号面积4490亩;推广水上漂蔬菜育苗新技术,育苗2.2亿株,种植面积1.18万亩。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环境和农产品中几类重要化学污染物残留检测与修复技术研究及应用》和《中山市耕地地力评价》2个项目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蔬菜漂浮育苗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推广》项目获省科技厅科技立项。推进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修复工作,与省农业厅合作开展中山市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土壤的修复试验。 【中山耕地地力情况】 2014年,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主持实施的《中山市耕地地力评价》项目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该项目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完成中山市耕地地力评价野外调查、采集土壤和土样试验分析等基础工作,在其基础上进行中山市耕地地力评价,认清当前耕地资源现状、存在问题等,并对耕地地力建设与利用改良、耕地污染以及耕地资源合理配置、种植业结构调整和食品安全生产、加强耕地质量管理等方面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农业管理部门、农技人员及农民提供决策支持。 【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2014年,市农业局加快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修订《中山市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扶持24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贷款贴息,落实市级贷款贴息资金280万元。全市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6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9家、市级25家,固定资产总值8.75亿元,销售收入84.3亿元,净利润6.4亿元,带动农户增收5.5亿元。鼓励农业企业、农村基层组织、种养大户和创业大学生创办农民合作社。从2007年起,全市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11家,注册资金6.95亿元,成员1500人,带动各类基地20多万亩。开展市级示范社创建活动,新评选中山市坦洲镇金斗番石榴专业合作社、广东龙业农业合作社、中山市朗丰铁皮石斛种植专业合作社、中山市民众镇群丰农业专业合作社和中山市小榄荼薇花专业合作社5家市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总数达10家。制定《中山市扶持培育家庭农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成功创建省、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全年奖励家庭农场30家。年内,全市分两批共评定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35家。 【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2014年,市农业局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重点打造南朗镇崖口村水稻生态种植示范园区、神湾镇小水果品牌生产示范园区、中山食出开心农场休闲农业示范园区、南区旭景农业科技示范园、三乡镇西山村稻后马铃薯高产种植示范园区、民众镇群丰蔬菜无公害种植示范园区、火炬开发区龙业香蕉高产种植示范园区等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面积8000亩,推动示范园区向设施完善、产业集聚、科技引领、企业带动、农民增收方向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4年,市农业局强化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建立全市蔬菜生产基地信息库、畜禽养殖企业名录,对辖区内的果蔬种植基地发放生产管理记录本;加强农资打假执法力度,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和质量安全监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在24个镇区全部建成农产品监测站的基础上,重点打造“南(三乡镇)北(小榄镇)中(市农检所)”认证实验室布局,合理分布农检资源,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抽查,全年共检测蔬菜农药残留样品63万份,平均合格率99.1%;检测生猪“瘦肉精”样品16万份,平均合格率99.8%。屠宰监管职能自2013年12月起,移交至市农业局。开展畜禽屠宰行业情况调研,加强屠宰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督促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自检等制度,配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全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筹备工作。严把屠宰检疫关,严格实施屠宰同步检疫,检疫率100%。全年全市生猪(牛羊)屠宰企业16家,共计屠宰生猪283.86万头、牛羊4.77万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3498头、病死牛羊5头。推广农业生产标准化,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开展“三品一标一名牌”(三品指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一标指地理标志农产品,一名牌指名牌产品)认证。2014年11月,中山宝平牌草鱼和潮兴牌沙栏鸡分别被广东省农业厅评为广东名鱼、广东名鸡。2014年新增(含复审)农业类省级名牌产品合计11个,累计41个。全市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40个,绿色食品16个,地理标志产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35个(水产品除外)。全市建立市级农业地方标准达31项,基本覆盖果蔬、畜禽、水产等初级食用农产品。建立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59个,其中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1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 【水果生产】 2014年,全市水果种植面积9.40万亩,总产量17.75万吨,其中香(大)蕉种植面积4.56万亩,产量10.69万吨;番石榴种植面积1.21万亩,产量3.62万吨;荔枝种植面积1.21万亩,产量8185吨;龙眼种植面积8839亩,产量5276吨。 2014年中山市园林水果生产情况表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2014年,市农业局加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对H7N9禽流感疫情,排查监测“三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养殖密集区、水网养殖区等重点区域疫情,落实春、秋防畜禽集中免疫措施。全年共抽检畜禽场706个,检测血清19972份次,各类疫病抗体合格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同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采集家禽病原学样本2.31万份,开展H7N9禽流感病毒等监测,有效防控疫病传播。落实有效措施严防小反刍兽疫,加强养羊户、活羊交易市场监控,开展紧急免疫工作,防控小反刍兽疫传播。落实规模养殖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和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补助政策,推进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项目建设。 【H7N9禽流感防控】 2014年,市农业局重点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落实养禽场综合防控措施,指导各镇区农业部门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养禽场免疫、监测、消毒、排查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建立重点家禽养殖企业定点联系制度,要求重点家禽养殖企业落实H7N9禽流感综合防控措施,加强圈舍场地、周边环境和进出场车辆以及笼具消毒,提高养殖场的生物安全水平。建立动物防疫定点联系工作制度,重点联系东升镇、沙溪镇和小榄镇,加强对三鸟批发市场防控H7N9禽流感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排除防疫隐患。强化活禽经营市场防疫监管,在东升镇三鸟批发市场、沙溪镇圣狮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小榄镇三鸟综合交易中心3个活禽批发市场派驻检疫员24小时值班,查验进入市场家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大抽样监测力度,要求镇区每周定期检测并报送情况。市、镇两级农业部门组织发放消毒药到活禽市场,落实活禽经营市场“1110”制度(指一日一清洗、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零存栏管理),并监督活禽经营市场对病死家禽实施无害化处理。 【农村综合改革】 2014年,市农业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农业巨灾风险事故损失救助机制,制定实施《中山市农业巨灾救助办法(试行)》,将农业巨灾损失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建立与救助需求配套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制定《中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三角镇、西区为试点镇区。试点镇区完成制定试点实施方案,试点技术服务机构完成招投标程序。深化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制定《中山市加强农村股份合作制股权继承和流转管理的指导意见》,通过引入“一般股东”“流转股东”,规范股权继承、转让和赠与行为,促进股权合理流转,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出台《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监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通过搭建联网的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立镇(区)、村(居)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机构,规范农村集体经济运营。全市共建立镇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24个、村级交易点289个;建成覆盖市、镇(区)、村(居)三级资产监管交易平台,覆盖率和联网率100%。全市通过平台完成资产交易3762宗,涉及交易金额73.69亿元。 【农业保险】 2014年,市农业局在推进和巩固水稻、能繁母猪、农村住房三大基础性保险项目的基础上,将马铃薯、玉米种植等项目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畴。全年全市水稻、农村住房保险实现全覆盖,能繁母猪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其中水稻承保1.11万户,理赔428户,赔付19.54万元;能繁母猪承保1.1万头,理赔451头,赔付45万元;农村住房承保18.29万户,理赔8户,赔付6.56万元。新增马铃薯和玉米保险,分别承保4012户和423户,分别赔付1.2万元和0.12万元。制定《政策性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研究政策性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协助市海洋渔业局制定《2014年中山市南美白对虾养殖病害保险实施方案》,开展南美白对虾养殖病害保险试点。 【农村均衡发展】 2014年,市农业局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均衡发展,更高水平破解城乡城市二元结构的实施意见》,确定2012年末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800元的人口为相对困难人口;相对困难户比较集中、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的行政村,确定为相对困难村。2014—2016年,市财政每年投入2500万元,对8个镇区25条村1131户3878人进行重点帮扶。组织125个帮扶单位组成25个联合工作组,对相对困难村进行重点帮扶,筹集资金3682万元,完成帮扶村户项目181个。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户外道路、小型农田水利、村容村貌改造、人畜饮水、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文化体育设施等村民迫切需要并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奖补(适当向农村新社区和公共服务中心拓展),建设奖补项目33个,涉及7个镇区19个村居,总投资3550.04万元,受益人口达10.52万人。 2014年中山市重点帮扶相对困难村情况表
【秀美村庄建设】 2014年,市农业局制定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计划每年整治10%以上村居。制定《中山市实施秀美村庄工程建设幸福和美村居工作评价验收办法》,指导镇村开展创建工作,对全市首批市、镇两级26个示范点创建情况进行评价验收,综合考评优秀的示范点21个,综合考评良好的示范点5个,有效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缩小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全市启动各类秀美村庄建设项目1267项,市、镇、村累计投入资金16亿元;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加强对第二批名镇名村示范村创建点的督促指导,并做好第二批广东省名镇名村申报认定工作;开展第三批名镇名村示范村申报创建,确定火炬开发区珊洲村等10条村(居)为第三批市级名村,选取港口镇中南村等15条村(居)为第三批示范村。督促指导三乡镇制定创建方案,推进幸福村居示范片创建工作。 【扶贫开发“双到”】 2014年,中山市推进新一轮扶贫“双到”(指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帮扶工作,帮扶地村、户脱贫成效明显,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筹集帮扶资金4.27亿元,村均569万元;对口帮扶河源市紫金县及肇庆市怀集、封开、德庆、广宁5县75条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每村8.03万元,比帮扶前增收6.97万元,增长658%;贫困户人均纯收入7592元,比帮扶前增收4996元,增长192%。完成帮扶村项目1633个、帮扶户项目4.2万个;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1.92万人次,带动贫困户1.04万户;完成村基础设施类建设746项,其中修葺、重建贫困村村委办公楼87宗,建设硬底化村道207.64公里;完成住房改造1774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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