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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6》 【成文日期】2015-12-31 【点击率】1724次 | |||
【农业农村概况】 2015年,中山市农业局(简称“市农业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116.3亿元,比上年增长1.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05元,增长10.1%。全市农业生产发展平稳,粮食播种面积22.38万亩,总产量16.47万吨;蔬菜播种面积35.24万亩,总产量54.51万吨;水果种植面积9.47万亩,总产量18.21万吨;花卉种植面积6.46万亩。生猪上市量30.12万头,饲养量45.88万头;家禽(指鸡、鸭、鹅)上市量841.98万羽,饲养量1080.81万羽。市农业局驻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4—18楼。
【农业生产】 2015年,中山市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制定《中山市粮食生产考评办法》,从2015年起,对镇区粮食生产进行考评,调动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增加种粮补贴,对规模种植水稻农户增加市级补贴每亩每造250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优质高产的中迟熟水稻新品种金农丝苗、粤晶丝苗2号、美香占2号,重点试验推广金农丝苗超级稻,全市推广新品种种植面积占总面积20%。推广“稻—菜”“稻—薯”轮作模式,全年轮作面积超3000亩。加强“菜篮子”建设,修订《中山市放心菜生产基地评审标准》,规范“放心菜”生产基地管理。全市新建放心菜生产基地7个,面积1300亩。全市畜牧业养殖规模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其中生猪养殖比上年持续减量,家禽养殖量基本持平,畜牧养殖业总产值约6.5亿元。9月12日,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中山地区推介展会在兴中广场举办。现场展销各类农产品,展示中山市农业品牌化建设成果。
【农业产业结构】 2015年,中山市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10月18日,在民众镇大骏大厦举行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揭牌仪式,启动中山市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项目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建园、入区经营,形成产业集聚和规模效应,拓展产业链,提高竞争力。打造8个设施完善、产业集聚、科技引领、企业带动、增效增收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其中打造龙业优品香蕉产业示范园区、华南花卉苗木标准化种植示范园、特色蔬菜示范园(开心农场)3个千亩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引导小水果、花卉苗木等特色优势产业与休闲农业相结合,发展特色都市农业。建成食出开心农场、民众名彩水果世界、民众裕安人家、安康农场等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技术装备设施建设】 2015年,中山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013年4.72万亩、2014年度4.04万亩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规划设计2015年3.5万亩的建设项目。开展农路硬底化建设,完成243条农路共116公里建设。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实施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设施种植面积13万亩,全年补贴推广温室大棚90亩,钢结构大棚设施农业面积超800亩。农机总动力74.5万千瓦,水稻机耕、机插、机收水平分别达到99.7%、58.5%、99.7%,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率87.6%。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引进各类农作物新品种累计312个。完成中山市农业物联网示范与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构建农业生产物联网应用技术体系和模式,实现与政府信息平台对接。完成蔬菜集约化育苗项目建设、施工和验收,育苗工厂生产各类蔬菜苗30万株。市农业局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中山市专家库, 6月15日,聘用13名专家为中山市第一批农业科技特派员,并与14家企业、种养大户签订科技服务协议。
【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2015年,中山市制定《关于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主体数量和发展质量,提高农业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全市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6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32家,其中省级示范社1家,市级示范社12家;市级和镇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各45家和17家。
【农产品电子商务】 2015年,中山市发展“互联网+农业”,以电商促农产品流通。结合佳农尚品开设线下实体连锁店业务,推出中山市名优农产品专柜,推介销售本土农业企业产品,扶持农产品生鲜电商发展;市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推出生鲜电商“一站式厨房”项目,通过实体店、电话订购、手机微官网、网上商城4个运营体系,主推旗下系列生鲜农产品,有会员10026人,团体客户17个;中山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开设“宝平街市”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在社区设立社区体验店;易生活网站、新鲜送连锁等企业进入农产品电商领域布局;金煌、荣业等腊味生产企业在天猫商城开设网店。
【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5年,中山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三乡镇农产品检验检测站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省农业厅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监管对象名册,将全市1607个畜禽养殖场的16.6万头存栏家畜、315万羽存栏家禽,以及2395户蔬菜种植户近3万亩种植面积列入监管范围。全年全市农检机构检测蔬菜农药残留样品47.7万份,生猪“瘦肉精”样品19.9万份,平均合格率分别为99.13%、99.99%。推广农业生产标准化,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开展“三品一标一名牌”申报认证(“三品”指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一标”指地理标志农产品,“一品”牌指名牌产品)。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个,绿色食品1个。组织制定《暗纹东方鲀养成技术规范》《菜心生产技术规程》和《生菜生产技术规程》3个农业地方标准。全市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20个,绿色食品14个,地理标志产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除外)生产基地14个。2015年,全市建立市级农业地方标准34项,基本覆盖果蔬、畜禽、水产等初级食用农产品。建立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73个,其中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1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组织5个产品申报2015年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做好2015年省“菜篮子”基地复审及增补工作。全年新增(含复审)农业类省级名牌产品合计共14个,有效期内农业类省级名牌产品38个。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应对H7N9流感疫情,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率99%以上,狂犬病免疫率98.11%。加强屠宰监管,做到有宰必检,屠宰同步检疫检验率100%、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年全市生猪(牛羊)屠宰企业15家,共计屠宰生猪279.3万头、牛羊8.3万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3028头、牛羊20头。4月1日,实施产地检疫“现场检疫—报检点出证”新模式,全面实行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实现与省动物检疫溯源管理系统交换对接、检疫证明信息互查互通。配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3月26日启动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工作,推进3个活禽批发市场完成屠宰代宰区建设。推进动物卫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项目建设。1月,在全省率先开展动物卫生风险管理试点工作,将监管对象纳入动物卫生风险管理系统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动物卫生分类监管重点和检查频率,细分落实监管责任,科学开展风险管理,提升全市动物卫生监管水平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村综合改革】 2015年,市农业局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镇三角镇和西区需要确权的7个村和3个社区完成地块指界经济社122个,指界面积42915亩,其中20个经济社完成资料收集、外业勘测、内业处理、公示确认、数据建库等确权基本全过程,签名确认农户1130户,为部分村民代表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现在珠三角核心地区率先颁证。8月20日,在市政府会议中心召开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确权工作从试点阶段转入全面铺开阶段。制定《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监管和交易行为,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水平。规范股权继承、转让和赠与行为,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创新开展“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项目,制定《中山市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实施方案》,以农业产业政策为导向,以财政投入为扶持,以银行贷款投入为基础,以保证保险为保障,构建有效控制和分散风险的“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体系,为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构筑融资平台,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全年市财政安排900万元作项目风险准备金、100万元用作项目保费补贴,撬动合作银行1亿元贷款规模。 【秀美村庄建设】 2015年,中山市制定《中山市秀美村庄创建任务总基数及镇区任务分解方案》,组织开展2015年秀美村庄建设99条村的验收工作。制定《推进秀美村庄连片示范带建设实施方案》,遴选三乡镇、坦洲镇、五桂山、民众镇4个规划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特色鲜明和建设氛围浓的片区开展秀美村庄连片示范带创建活动,打造成为具有岭南乡村特色和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农村连片示范样板。促进农村均衡发展工作稳步推进,至年底,共为25个相对困难村筹集帮扶资金7580.58万元,完成村帮扶项目233个。
【扶贫开发“双到”】 2015年,中山市继续推进第二轮扶贫“双到”(指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帮扶工作,围绕产业发展、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重点,帮扶河源市紫金县及肇庆市怀集、封开、德庆、广宁5个县75条贫困村。第二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开展以来,至2015年12月,全市累计投入7.47亿元,村均995.3万元,实施完成村项目2561个、户项目58841个,建设硬底化道路338公里,修建农田三面光水渠2276公里,修建卫生室、文体活动场所226宗,新建、修缮村委会办公场所147宗,完成住房改造3612户,组织技能培训25250人次。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户收入显著提高,全年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各村平均达1 4万元,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超10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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