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生产、流通与农村工作(2004)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5 【成文日期】2004-12-01 【点击率】1850次


【简况】 2004年,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山的实际,探索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方法,拓宽农民收入有效增长的新门路,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建设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奠定基础。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49.52亿元,比上年增长5.04%;农村经济总收入 1336.7亿元,增长21.9%;农民人均年纯收入7362元,增长12.91%,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的增幅。均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指标。


【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 2004年,全市停止新开挖鱼塘,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排查、清理撂荒地面积近1000亩,复耕和改种水稻面积4600多亩。市财政直接补贴农民种植水稻资金473.6多万元,鼓励农民生产粮食,受益农户5万户。农民获各项政策性补贴和免征农业税等项目增加收入近100元。全年粮食播种面积39.67万亩,亩产368公斤,总产14.5万吨,其中水稻播种面积30.6万亩,总产11.3万吨,完成省下达的粮食指令性计划任务。


【科技兴农】 至10月底,全市引进农业新品种65个,其中水稻16个、果树8个、花卉30个、畜牧3个、蔬菜8个,增产增收效果明显。全年推广应用新技术15项、新机械16项,《水产深层增氧系统的研制和应用》和《低压微喷灌技术在香蕉生产上的应用》等5个项目获市科技局立项申报科技成果。其中推广应用香蕉微喷灌技术2.6万亩,每亩增收350元,增加农民收入700多万元;推广鱼塘深层增氧技术1.9万多亩;果园滴灌系统试验成功,推广应用3000亩,有效解决荔枝、龙眼的大小年产量差异问题;推广应用果树套袋技术2000多亩;推广园艺、植保机械385台。全年举办科技培训班 250次,培训4.7万人次,恢复评审农民技术员职称。据统计,全市机械总动力达56万千瓦,农业劳动力人均拥有机械动力2.67千瓦,水稻机耕率达 98.8%,机割率超70%,鱼塘机械增氧率超85%。


【农业现代化建设】 重点做好示范区建设、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绿色食品加工四个方面的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山(古镇)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以93.1分的成绩通过省级专家组的考评验收,在全省十大示范区中名列第三;小榄、横栏、西区完成市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达标建设。在全市10个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内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规范农民的生产行为,提高农民的标准化意识和技术水平。制定《青皮冬瓜生产技术规程》和《粉葛生产技术规程》 2个地方标准,全市农业地方标准累计有9个。全市种植业无公害生产面积9937亩,畜牧业无公害年饲养量191.66万头(只),无公害农产品总产量 16.22万吨,本地生产的农产品合格率由65%上升至90%以上。6家企业8个产品被评为2004年广东省农业类名牌产品,全市有5个农产品通过国家A 级绿色食品认证,15家企业、22个农产品通过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质量产品认证。中山食品水产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中山市渔农产冷冻厂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被认定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全市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4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2家。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立神湾菠萝协会、神湾禾虫协会、民众镇香蕉协会和横栏镇三沙花木协会,其中横栏镇三沙花木协会被列为省级试点。第十次完成市农业信息网的改版升级,实施该网的“村村通”工程。


【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新办公大楼及实验室装修工程,初步建成市、镇、农贸市场三级农产品检验检测网络。加快规划和建设镇区农产品检测站,坦洲、民众、港口、黄圃、东凤、大涌建成并正常运作农产品检测站。完善实施农产品准入制的8个试点市场和1个配餐中心的检测工作,充分发挥其辐射作用和宣传效果。


【行政执法】 全市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销售禁用的农药、化肥、兽药和鼠药等违法行为。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600人次,检查种子店铺11间、农药店铺76间、化肥店铺61间、市场80个,收缴违禁伪劣物品货值1.82万元,处罚案件15宗,罚没金额 6.6万元。


【农桥路网建设】 全市新建4米宽以上农路262.95公里,农桥149座,桥涵28座,总投资7548.44万元,分别完成市下达计划的323%、292%、127.3%和230%,改善了农业生产流通环境条件,提高了农业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农田路网建设4年全市累计投入 2.89亿元,新建农路1298公里、农桥718座、涵闸184座,受益面积46.1万亩,受益人口41.4万人,每亩平均增值375元,共可增加农民收入1.73亿元。


【农村体制改革】 召开全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会议,解决部分镇区对开展改革存有畏难情绪、进展缓慢的问题,全力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至年底,全市19个镇已开展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其中,小榄、古镇、沙溪、石岐区、东区、黄圃、民众和西区等8个镇区已全面完成改革,占 33%;已完成改革的村(居)委会有114个,占47.3%,组1078个,占33.7%;南区、火炬开发区、阜沙、东凤、横栏全面铺开改革工作;五桂山、坦洲、板芙、神湾、三乡、南朗开展试点工作。加强培训力度,解决农民工就业,1~11月全市培训农民劳动力20345人,解决就业20474人,分别完成年初计划的107%和115%。在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中,非农业性收入约占70%。部分镇区制定鼓励农民创业政策,其中小榄镇由政府担保,推出农民创业贷款计划,为有创业项目的农民提供单笔5万元以下的贷款担保,银行只收少量手续费,利息由镇政府承担,缓解农民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困难。完善村组的财务管理制度,全市13个镇区的村组实行会计委派制度,3个镇区的村组实行会计选聘制度,8个镇区的村组实行会计代理制度。


【减轻农民负担】 3月,市农业局、市纠风办和税改办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农民负担的问题,共同制定《关于200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建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强化镇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一级管一级的工作制度,落实税费改革措施,明确规定农村中小学收费办法、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农村电价、农民外出务工办证、计划生育、结婚登记等收费。与市税改办组成调查组,深入部分镇区召开座谈会,听取镇有关部门、村组和村民代表的意见,检查基层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措施的情况。2004~2006年,对发展粮食生产实行农机补贴、免收农业税等扶持政策;2004年,市政府免征种植水稻所负担的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450多万元。改革村提留的征收方法,执行“一事一议”政策,明确规定除农业税外,不允许再向农民征收任何行政性收费。据统计,自2002年开始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共减轻农民负担1.24亿元,人均减负136元,减负率达78%。


【农村合作医疗】 9月,制定《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于2005年1月实施。全市农村合作医疗村覆盖率达100%,人口覆盖率达95.1%,居全省前列。


【对口扶贫】 2004年是市委启动帮扶后进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第二年。按照因地制宜、宜工则工、宜农则农的原则,研究和落实扶持项目,及时发放及管理补助资金,全市完成12个后进村的扶贫建设项目,可增加集体收入472万元。其中9个村投入2854万元,兴建厂房宿舍 45129平方米;2个村投入230万元,修建24米宽桥梁1座、9米宽桥梁2座、5米宽农路17公里、10米宽农路4.5公里;1个村由所在镇划入 4200平方米厂房。(黄声群 巫建文)


附:2004年市农业局领导名单

局 长:卢君达

副局长:林健良 陈品嵩(6月止) 谭 泽 陈锦标(4月起) 江 宁(12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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